A. 有了經濟適用房還能繼承父母的房子嗎
有了經濟適用房還能繼承商品房嗎
1、如果已經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就不可以再買商品房了,除非你把這套經濟適用房給處理完了,才可以購買商品房。
2、繼承商品房需要退還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允許擁有除經適房以外的房產。如果想要將父母的商品房過戶到自己名下,就必須退出經適房。此外經濟適用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申購的,中簽經適房的家庭所有成員均有經適房的產權。
3、《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已參加福利分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人員,不得再次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嚴禁任何單位借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實施住房實物分配或商品房開發。
有了經濟適用房如何繼承商品房
有了經濟適用房再繼承商品房需要退還經濟適用房;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後,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過戶手續。需要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親屬死亡證明等。
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核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關於如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問題。
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B. 老人申請的經濟適用房,在申請通過了之前老人去世了,子女能否直接繼
經適房不是個人擁有完全產權的財產,不算遺產,不能完全適用繼承的規定。
申請通過之前老人去世,子女不能直接繼承申請資格,老人的其他家庭成員可以找經適房管理機構要求變更申請人,如果該家庭仍然符合經適房的申請條件,是可以通過的。如果老人去世後,家庭不再符合申請條件,可能不批准。
C. 父母經濟適用房,我可以繼承么
子女是父母遺產合法繼承人。當然也包括父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何況你的戶籍還在父母那邊,就更有把握了。當然你的子女可以在你父母所在地附近學校就讀。
兩套經適房是歷史造成的,不違反規定。
D. 父母申請了經濟適用房,戶主可以寫子女的嗎
不能,但是可以在領到證以後在過戶就行了經濟適用房法規有這么一條: 經濟適回用住房在取得房答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轉讓、出租。
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內,因繼承、離婚析產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經市房管局核准後,允許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後,房產性質仍為經濟適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從原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之日起計算。房屋登記部門在「附記」中註明「經濟適用住房繼承」或「經濟適用住房離婚析產」、所佔面積、准予上市交易日期及相關的內容。
因法院裁定、判決、調解等必須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經市房管局核准後,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後,允許提前上市。
E. 經濟適用房戶主過世,子女如何繼承謝謝
經濟適用房戶主過世,子女應按照《繼承法》規定進行繼承。
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一、關於如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問題
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的程序及收費標准
(一)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註: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
(5)父母申請經濟適用房子女繼承擴展閱讀:
(一)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原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外銷房需公證);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5、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F. 父母是經濟適用房業主,死亡了,其子女不是家庭成員申請的,有權繼承嗎
父母死亡,子女可以啟動法定繼承順序,通過法院判決來繼承此房產的。與子女是否是經適房條件無關的
G. 父母申請的經濟適用房可以繼承給孩子嗎
父母申請的經濟適用房,是不可以繼承給孩子的。本身經濟適用房都不是你的,如果你去世的話,到時候也不會給你的孩子的,也是沒有權利繼承的。
H. 父母的經濟適用房可以繼承嗎
父母的經濟適用房可以繼承。父母去世後,遺留的經濟適用房應當屬於遺留的合法遺產,應當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繼承經濟適用房,當事人作為父母的子女,應當有權繼承經濟適用房,可以取得經濟適用房的所有權,父母有多個子女的,當事人應當同其他兄弟姐妹共同繼承該房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