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們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領《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Ⅱ 單方獨生子女證有何待遇
對原已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優先優惠待遇。根據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Ⅲ 單方面辦理獨生子女證可不可以
你好,現在辦理的是獨生子父母 光榮證,可以單方面辦理。但這本證不能證明你的孩子就是獨生子女。如果以後需要證明孩子是獨生子女,到時候再去打個孩子父親沒有再生育的證明就是。
Ⅳ 辦理獨生子女證條件,單親家庭可以辦理嗎
單親家庭子女隨母如果符合條件可以辦獨生子女證:
條件如下:
1,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受理時間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2,離婚時孩子判由母親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可見,必須在子女十六周歲以內的才能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否則不能享受優惠政策。
辦理手續如下:
一、應該提交的資料:
1、母親單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2、夫妻雙方的《離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5、母親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
6、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7、母親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
二、辦理的主要程序:
(一)、符合辦理條件的,母親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母親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Ⅳ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可以單方申請嗎
你好!離婚、再婚或喪偶後沒有再生育的原則上可以單方申領獨生子女父回母光榮證,單答方申領的,女性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申領《光榮證》的,可以享受半份獨生子女保健費,是城鎮居民的,單方享受城鎮居民達到規定年齡由政府發給獎勵扶助金的待遇;由於各地對此規定不同,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鄉鎮(街道)計生部門。
Ⅵ 單方申請補辦獨生子女證要求
現在不能補辦了,以前的要求是,只要自己有且只有一個法律上的子女就可以(含繼子女)
Ⅶ 請問:離婚的一方能否單獨辦理獨生子女證
1,你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