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單位發給退休人員的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1000元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哪裡有相關規定
獨生子女補貼是不征稅的。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二)款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1.獨生子女補貼;
但是不征稅額的獨生子女補貼不是隨便發的,通常有標準的,標准要看當地有關部門的文件,根據我的經驗,不可能有1000元那麼多,因此是1000元減除你們當地標准後的余額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稅。
❷ 離退休福利扣除獨生子女獎勵,應納稅所得額是否調增
離退休福利扣除、獨生子女獎勵,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
二、關於工資薪金總額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於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下列費用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
1、退休職工的費用;
2、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3、職工勞動保護費;
4、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的補助;
5、職工的學習費;
6、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等。即國稅函[2009]3號文件所規定的職工福利費包括的范圍,與我們通常所說「企業職工福利」相比大大縮小,如企業發給員工的「年貨」、「過節費」、節假日物資及組織員工旅遊支出等都不在此列。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獨生子女補貼,不作為工資薪金支出。但是,企業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而應付福利費的計提是通過相應的費用科目。
❸ 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支付,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是指什麼稅收
企業支付獨生子女獎勵費用,並非是企業的收入,何來上稅?這個稅收是指,職工獲得獨生子女獎勵,不繳納個稅,
❹ 獨生子女費可稅前扣除嗎
納稅人日常支付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一次性支付退休職工的獨生子女回補助費,在答政府規定標准內的金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應在應付福利費中列支,退休職工的獨生子女補助費在管理費用中列支。
❺ 獨生子女費可以所得稅前扣除嗎
一、支付給個人的工資中,包括獨生子女費,可在計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有關文件是: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二、關於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問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對工資、薪金所得的具體內容和征稅范圍作了明確法規,應嚴格按照法規進行征稅。對於補貼、津貼等一些具體收入項目應否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范圍問題,按下述情況掌握執行:
(一)條例第十三條法規,對按照國務院法規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法規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其他各種補貼、津貼均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二)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二、按國家規定標准發放的獨生子女費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❻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補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版個人所得稅權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❼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需要繳稅
獨生子女抄補貼不需要繳稅襲。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❽ 獨生子女補貼費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需要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回干問題的規定〉答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