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地戶口老人投靠在上海已擁有常住戶口的獨生子女,如何辦理老人投靠子女遷戶口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須知
一、辦理所需條件
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辦理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本市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的程序
1、父母戶口從本市島外移入島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市外戶口遷入本市,公安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1)獨生子女老人落戶廈門擴展閱讀
按照《關於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滬府(2009)70號] 文件精神,以下2種情況可以辦理「老人投靠」:
1、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願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2、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貳』 廈門島內落戶條件放寬了嗎
廈門市最新落戶政策為廈門市人民政府於 2018年9月21日 發布的《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我市戶籍遷移政策的通知》。
通知原文如下: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我市戶籍遷移政策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決策部署,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7〕1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完善我市戶籍遷移政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一放寬 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 落戶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所學專業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規劃的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取得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核發的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者高等教育文憑且經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與我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營業執照後,可以按規定將戶口遷入我市。
對上述規定,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二我市高校和職業院校錄取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至院校學生集體戶,畢業後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回原籍或按規定遷入我市。
二、 放寬在我市居住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落戶條件
外來務工人員持有我市居住證(暫住證)連續滿5周年、在我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且在本市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 (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我市。
三、調整完善我市有關落戶政策
一 調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取消被投靠子女屬獨生子女的限制。
二 調整完善市內戶口遷移政策
戶口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且滿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之前頒布的我市落戶政策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叄』 已落戶廈門,外地獨生子女證能享受廈門優惠政策嗎
獨生子女在廈門有什麼優惠政策,沒聽說有什麼優惠政策的。
『肆』 廈門現役軍人轉業,獨生子女父母60歲退休了,父母在廈門有房產能辦理投靠子女嗎
當然是可以的,不過是遷移戶口到子女處,再把廈門房產處理完,就可以開開心心的一家團園了。祝你一家幸福!
『伍』 獨生子女父母戶口己遷入廈門市5年能享受公租房嗎
父母到退休年齡投靠獨生子女,這種情況,購房是不行的。
公租房或者保障房是要憑積分的,要看在廈門戶口的年數,社保情況等,明顯退休後投靠不可能在廈門繳社保嘛。
『陸』 獨生子戶口在廈門島內集體戶,父母的外地戶口是否可以隨遷
獨子在廈門工作,可以辦理父母投靠子女。
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市島外人員投靠島內子女戶口遷移參照上述條件。
申辦材料
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廈門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辦理指南
1、父母戶口從本市島外移入島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
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
辦理時限
本市島外戶口移入島內,派出所5個工作日完成調查核准工作;市外戶口遷入本市,公安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與是不是集體戶口關系不大。
『柒』 我是廈門戶口,父母可以掛靠過來嗎有什麼限制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要求被投靠子女內屬獨生子女容(經計生部門審核)且在廈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0%)的房產。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的,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五周年;將戶口遷入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三周年。父母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島外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島內思明區或湖裡區的,與市外遷入的年齡、住房、計生審核、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一致。
『捌』 落戶廈門的條件是什麼
1、投靠入戶: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將戶口遷入島內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夫妻(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5周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島內的,需要被投靠子女是獨生子女(經計生部門審核),且在廈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是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0%)的房產。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5周年2、其他入戶條件:外來人員:投資入戶:隨軍家屬;駐廈辦事:留學人員;榮譽稱號人員
『玖』 廈門市對己滿6o歲有獨生子女享受補貼有何規定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4個基本條件才可獲得獎勵扶助金:
1一方或雙方為非國家機關回、國有企答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一方或雙方曾經生育子女或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生育或收養;
3現存一個子女或農村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4年滿60周歲。
如何申領?
獎勵扶助對象帶身份證、子女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退休證、戶口本,以上所有證的原件復印件,3張1寸彩照,到戶口所在居委會辦理;低保戶提供相關證明,每月可多領100元;
隨子女戶口來廈門必須滿五年才在廈領,未滿5年到原戶口所在城市的居委會領;
今後,申請人應在本人達到60周歲的前一年3月31日前(60周歲以上的在當年3月3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