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看待不贍養父母的子女
所謂子不教父之過啊!有一定原因吧!現在的子女很多都是溺愛長大的,對家庭責任感不是很強烈。好象父母對他好是天經地義的,他對父母好就要看心情、看經濟了!
② 評論社會子女漠視父母現象的作文
學會與父母溝通
小時侯,我們對父母依附.崇拜.進入青春期後,我們有了自己的思想,開始獨立行事,渴望從家長那裡拿到"解放證書",渴望父母像對待大人那樣對待我們,甚至挑戰父母的權威.而在父母的眼裡,我們總是長不大的孩子,沒有生活經驗,沒有豐富的閱歷,卻有自己的主意.父母責怪我們越來越不服管教,越來越不懂事,而懷念我們小時侯的乖樣子.他們對我們的關愛之心沒有變,只是要求更加嚴格,免不了多叮囑幾句,在我們聽不進時,就覺得家長嘮叨.羅嗦.於是,我們與父母之間就產生了矛盾. .
望子成龍.望女成風,是天下父母共同的心願.我們與父母的沖突,往往基於父母對我們的高期待.嚴要求.這種在我們看來有些苛求的"嚴",反映出父母對於我們的愛.我們要理解.體諒父母的一片苦心..
與父母發生沖突,如果以強硬的態度頂撞,以粗暴的舉止反抗,或者對他們不理不睬.冷淡相對,或者由對某事的分歧遷移到對父母本人的惡感,甚至採用極端的辦法來處理,都是錯誤的,會造成極大的危害.
在家中,父母與我們之間容易產生矛盾和代溝,對此不能否認,不能漠視,但也不能誇大.積極的 做法是從中架起溝通的橋梁.溝通是雙方的事.我們做子女的,要走近父母,親近父母,努力跨越代溝,與父母攜手同行.
在家庭交往中,與父母不必太計較.即使父母錯了,也要多原諒,不要非與父母爭個高低上下.有時即使爭贏了,也不一定給自己帶來快樂,給家庭帶來幸福;我們認了錯,也不會丟面子了,反而讓我們丟掉包袱,得到更多的愛和快樂.
③ ,談談你對子女贍養父母或老年人的看法
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無論從法律還是人倫道德,子女都應近贍養義務。在線在一切向錢看的社會,老人似乎被遺忘了,越來越多的空巢老人面臨著無人管的困境,有錢的爭錢,沒錢的連看都懶得看,這樣的不孝子女越來越多,更有甚者以負擔大沒能力逃避贍養義務,真該專門有一套完善的律法針對這些不進義務的人,為了遺產可以六親不認,現在的法律漏洞太多。
④ 關於子女不贍養父母的新聞 300個字以內
新華來網鄭州10月25日電(李鈞德源、郭文政)贍養父母是子女法定的義務,任何形式的免除贍養義務的協議約定都是無效的。日前,鄭州高新區人民法院依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判決原告王老太太的6個兒女共同支付母親每月的生活費及護理費。 家住鄭州高新區溝趙辦事處的王老太太今年已88歲,與丈夫韓老先生共育有2男4女6個子女。根據當地「父母由兒子贍養」的習俗,1983年12月,韓氏兄弟簽訂了一份扶養老人保證書。保證書約定:母親由大兒子扶養,父親由二兒子扶養;在扶養當中,一切生活費用「醫葯費,吃穿埋葬費用等」一律由扶養人承擔,兄弟倆雙雙在保證書上簽字以示保證。從此以後,兄弟倆各自盡自己的贍養義務,大家相安無事。2003年初,韓老先生去世,糾紛也隨之而起。由於大兒子年近七旬,體弱多病,收入較低,而二兒子收入較高,王老太太要求二兒子每年給付一定的贍養費,遭到二兒子的拒絕。2005年春季,王老太太以原告身份將二兒子訴至法院,要求二兒子支付贍養費。
⑤ 子女不肯贍養父母怎麼辦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版精神上慰藉的義務,權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老人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時又是一項法律義務。對於子女無能力贍養老人的情形,並不能因此而要求國家來養.對於子女無力贍養老人的,可以讓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盡贍養的義務.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依據進行核實確定.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義不容辭,毋庸置疑。盡贍養義務包括多方面的,既有經濟的,也有體力的,還有精神的。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無贍養能力,只限於無責任能力人。因此,不能說缺乏經濟實力,或自己體弱多病,或沒有時間照顧老人就是無贍養能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⑥ 關於父母應不應該撫養子女,子女應不應該瞻養父母的議論文
父母因種種原因對子女沒有履行撫養義務,當子女成年後對於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又無其他收入來源的父母仍應履行贍養義務。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贍養是因婚姻、血緣、收養關系所產生出來的法定的權利義務,子女對父母的贍養不以父母是否履行撫養義務為前提。這體現了法律對於社會弱勢群體的保護,也體現我國優良的傳統倫理道義。這里所說的子女還包括因收養關系產生的繼子女與繼父母的關系。如果繼子女享受了繼父母的撫養,因而產生了對繼父母贍養的法定義務,當然其對生父母的贍養義務並未消滅。贍養義務具有人身專屬性,生子女對生父母的贍養義務因血緣關系而成立,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贍養義務則是因繼父母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繼子女的撫養關系而形成,雖然形成時間和原因不同,但都不能以父母或繼父母的婚姻關系解除而消滅,也不因血緣的遠近和撫養義務的多少而產生贍養義務多寡和先後的區別,他們是同等責任、同時履行。我們既不能片面要求生子女承擔主要贍養義務,繼子女承擔次要義務,也不能強調繼子女由於得到的撫養而承擔的責任,而應當從各義務人的自身職責出發,秉承合法、合情的原則,由他們共同平等地承擔贍養責任,以有利於正當、合理、有效地解決矛盾糾紛。
⑦ 不贍養老人告狀的狀子咋寫好作文
百善孝為先,贍養老人是子女的應盡義務。近日,因為贍養問題出現分歧,百歲老人張老太的一兒子竟冒用母親之名,將自己和其他兄弟姐妹一同告上法庭,上演了一出鬧劇。
張老太家住王鮑鎮,今年已102歲高齡。老伴去世後,老人一直由她的5個子女共同贍養。為明確責任,在2001年和2013年,子女們先後兩次在相關法律服務機構達成書面協議,明確5人輪流服侍張老太及分擔相關生活費、醫療費等。但是,2013年的這份協議並未經過張老太本人的簽字認可。
近兩年,張老太身體明顯沒有以前硬朗,並患上了老年痴呆症。老人的三兒子袁某認為,母親的狀況已經不適合由大家輪流照顧,他向兄妹提議每人每月出380元贍養費,母親由他一人照顧。這一設想遭到了其他兄弟姐妹的強烈反對,他們均表示自己已經沒有了勞動能力,日常花費都要向子女伸手,贍養母親只能親力親為,實在拿不出這份贍養費。
商議沒有結果,袁某遂在未徵求母親張老太同意的情況下,以她的名義將包括自己在內的5名子女起訴至市人民法院,請求法院變更原已簽訂的贍養協議。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起訴至法院並非張老太的真實意思,故依法裁定駁回起訴,並希望子女充分協商,從有利於老人晚年生活的角度思考問題,而不能僅僅顧及一己利益。
⑧ 關於贍養父母與照顧子女關系的作文
近幾年主要從事家庭教育方面的工作,所以對家庭教育、撫養、贍養方面的新聞比較關注。今天,看到了一篇文章《兒子月入上萬拒不贍養老娘 稱一眼都不看她》(來源:2012年08月09日07:43河南商報[微博]趙強)。
原文如下:
[導讀]村裡拆遷後,72歲的孫秀勤的兩個兒子都有幾百平方米的大房子,而大兒子每月光房租都能收近萬元。有了新房,兩個兒子都不願贍養老人。大兒子說,母親偏心,自己咽不下這口氣,除非做親子鑒定。
「房子鎖著門,不讓我進去。電都斷了三次。」72歲的孫秀勤失聲痛哭,對面不到5米處,坐著她的兩個兒子。因為兩個兒子不給她提供住所、不支付贍養費,出於無奈孫秀勤將他們告上法庭。兩個兒子都有幾百平方米的大房子,而大兒子每月光房租都能收近萬元。之所以和母親反目,大兒子說,母親偏心,自己咽不下這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