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服軍役期間家人可以來探望
這個沒太大的問題,現在在部隊的都是家裡的獨生子女,原則上家裡來人了,部隊都會批給一天的假,只要不是一月來一次都不會出什麼問題。至於說未婚妻、女友這些來了,順便編個借口給領導就好了(我女朋友來了,我都是告訴我隊長,是我妹妹來了,我隊長也不去較真)
Ⅱ 獨生子女死亡後,其父母對死亡人子女有探視權嗎
有探視權,因為父母與死亡人子女有血緣關系,屬隔輩親情關系,所以有探視權的且受法律保護的。
Ⅲ 部隊為什麼不歡迎軍人的家屬來探望
現實中我們解放軍、武警部隊並不是不歡迎軍人的家屬來探望,也不是歡迎軍人的家屬來探望兩可的現狀。
現在應征入伍的都是義務兵、而且基本上都是獨生子女,都是年滿18歲到24歲的年輕人;到了部隊後經過新兵訓練三個月時間後,基本適應了從公民到軍人的改變,適應了部隊軍營的生活;而且對於義務兵來講依據《兵役法》規定就是兩年的部隊生涯。這兩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是很短。對於進入部隊的軍人無論是部隊、家屬都是有希望他們能夠改掉自己身上的壞習慣、在部隊大熔爐百煉成鋼、能夠成為一個國家有用的人!
對於自己的子女進部隊最不放心的就是這些家屬,才會自己來探望或者郵送一些生活、零食等東西;這樣的結果往往就是把這幾個月來的部隊、新戰士的努力幫了一個倒忙;而且會給其他新戰士也會帶來相應的影響的同時,增加了部隊基層軍官們接待的時間和精力,有的還有事後再教育、板正不良思想、習慣的無畏事情。
因為現在的部隊已經改變了相當大的精神和作風,老的部隊傳統有了明顯的普及,新戰士到了部隊都已經融入部隊的大家庭,對於軍紀、軍令、內務、生活已經適應自如;家屬來隊後沒有真正的幫到自己親人(新戰友)的作用,所以說如果真的是為了軍人們好的話就不要來打擾他們,客觀上解放軍、武警部隊並不是不歡迎軍人的家屬來探望,也不是歡迎軍人的家屬來探望兩可的現狀,就是為了新戰友有一個在軍營獨立的、不受干擾的上升空間。
Ⅳ 孩子的探視權怎麼行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規定: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不僅是權利,也是義務;
協助行使探望權也是義務,如果有探望權的一方不行使這一權利或者是另一方阻撓其行使這一權利,都是違反法律的行為,也都是對未成年子女的權益的一種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Ⅳ 當兵家屬探望的時候能不能住在部隊
軍人非直系親屬一般不得留營住宿,因特殊情況需留營住宿時,士兵的,由營首長批准;軍官的,由直接首長批准。對在部隊駐地附近從事經商和勞務活動的軍人親友,不得留營住宿,不得為其經商和勞務活動提供方便。
部隊不提倡當兵家屬探望,但也不禁止家屬探望,探望次數沒有規定,一般還是盡量不探望為好,因辦探望會影響戰土的學習和訓練。
(5)獨生子女探病擴展閱讀
探親相關條例:
未婚軍官(離異、喪偶軍官)與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軍官與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為獨生子女且與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兩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軍官與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
軍官與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內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條件的,假期45天。
軍隊院校畢業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入伍的軍官,符合探親條件的,從第二年起安排探親。
Ⅵ 姐姐患病88歲弟弟趕600公里探望,親情為何成為人必不可少的一種情感
首先,親情都是在我們從小就開始擁有的情感,不像友情愛情那樣。從我們一生下來的時候,親情就與我們相伴了。這種伴隨我們一生的情感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會經歷的,自然是我們不可缺少的情感。
如果這世界上沒有親情的話,那麼這個社會將會少了很多的人情味。可能都不會有社會,因為沒有親情,所以說我們的父母在我們生下來之後就會將我們無情的拋棄,而因為自身的能力不足以就導致了我們會被殘酷的環境所直接扼殺在搖籃之中。所以不管怎樣,親情都是人類必不可少的情感。可以沒有友情也沒有愛情,但是親情是他必須所擁有的。那些犯罪分子心中最後一點溫存,可能就是留給他的老母親了。
Ⅶ 湖南省獨生子女有沒有探望父母親的假期
你好,目前我們國家還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獨生子女探望父母的假期。
Ⅷ 獨生子女能同時照顧得了生病卧床的父母兩人嗎
那要看孩子的本事了。有些地方國家也會有住院補貼和延長獨生子女的探病假期。各個地方情況不一樣,想信以後的政策會更好。
Ⅸ 法律規定一年必須探望未成年人多少次
未成年人犯罪越來越多,究其原因可大體分為三種,第一不良的電子游戲和視頻。第二獨生子女嬌慣溺愛,造成生存能力下降,脾氣暴躁。第三社會上不法分子的利用,很容易把孩子引向歧途。探望孩子沒有固定次數。
Ⅹ 探望權法律的意義
夫妻離婚後,子女歸一方撫養,但是法律也賦予另一方探視子女的權利,直接撫養方應予以協助。婚姻法賦予了不直接撫養方的探望權,讓父母能夠不用忍受與血肉無法見面的痛苦,這是溫情的規定。而探望權的法律基礎也在於父母和子女的關系不會因為父母的離婚而消除。探望權不可被剝奪,只有當法定事由出現時才可由法院依當事人的申請裁定中止。探望權是婚姻法特有的權利,體現出婚姻法倫理性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