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哪些行為屬於子女干涉父母婚姻自由
要知道你的個人權利和婚姻自由是受到神聖的憲法極其衍生出的法律保護的,國家版公器權就是你的工具,必要時應該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我國《憲法》第49條規定「禁止破壞婚姻自由」;
現行《婚姻法》第2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
第3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刑法》中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刑法第257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除非導致人身傷害或死亡的,屬於自訴罪,也就是說需要控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才會立案;導致人身傷害或死亡的,由檢方立案
本罪的構成要件:犯罪主體主要是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姦夫、情婦等,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就是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犯罪客體是他人的婚姻自由和人身權利;犯罪客觀方面必須有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為,直接採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是本罪構成的前提條件。
『貳』 父母的婚姻出現問題,子女應不應該干涉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首先從父母的角度去考慮。
第一,要看你的家庭關系如何。
你跟父母的關系是一種朋友關系,還是傳統的中國式的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如果是前者,那麼父母在遇到問題的時候,一定會徵求你的意見;如果是後者,子女的意見,在父母的眼裡,往往都是小孩子的意見,沒有那麼重要。
總之呢,作為子女,你對父親的問題是很關心的,這一種非常積極的現象,那麼是在你決定是不是幫母親去處理這個問題之前,一定斟酌好以上那些因素。一定是要注重結果導向,如果你能夠達到你的目的,再去做這件事情;如果你覺得從父母的角度考慮,你做的事情除了影響親子關系之外,對解決問題,沒有任何作用,那麼你還是等問題冷冷靜下來再去考慮介入。
其次,自己的心態,凡事問心無愧即可,世間很多事情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話雖土也老調,想想這次突如其來的疫情。
『叄』 法律規定子女能不幹涉父母婚姻
子女干涉父母婚姻是不對的,也是違法的。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21條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肆』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 犯法嗎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專婚姻中決屬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伍』 關於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一些問題
可以到居委會請求調解,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是違法的。
不過如果不想鬧大,可以偷偷把戶口簿偷出來登記,順便把遷戶口的手續也辦了。
『陸』 古代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導致的例子
梁山伯與祝英台,女駙馬,這些不都是很鮮明的古代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導致的結果嗎,尤其是祝英台的故事,太悲劇了,讓幾十年的人都不敢想像戀愛的結果。
『柒』 子女能幹涉父母再婚嗎
現實問題
賀某(女)早年與湯某(男)結婚後,夫妻恩愛,生有一子小回湯,但不幸丈夫早亡。答賀某獨自一人含辛茹苦將小湯養大成人。由於小湯的工作單位離家較遠,經常不在家,年邁的賀某晚年生活十分孤獨,後經他人介紹,賀某與退休工人羅某相識,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彼此互有好感,願結為夫妻,共度晚年。小湯得知其母准備再婚的消息後,大為惱火,認為其母不遵婦德,對其母冷嘲熱諷,並以各種方式阻止賀某與羅某的婚事。小湯可以干涉母親再婚的自由嗎?
律師解答
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因此,父母再婚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行為是侵犯父母婚姻自由權的行為。父母可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干涉婚姻自由的子女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對干涉婚姻自由情節嚴重的,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