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將房產賣給其中一個子女,需要其他子女簽字同意嗎
父母家房子賣給其中一個子女,不需要其他的子女簽字同意,因為父母把自己的房產賣給他的子女,是他的權利和自由
② 父母同意把房產給其中一個子女,其他的子女不服怎麼辦
從法律的角度講,其他子女不服也沒有辦法。房產屬於父母的,因此父母有處分權,父母有權決定把房產給老大,其他子女無權干涉。
③ 父母有多個子女,為其中一個買房,父母死後,房產歸誰
也就是說是父母出錢 為其中一個子女購買的房屋是吧?產權證已經是這個子女的名字那這套房屋時屬於這個子女的,但如在父母病重時房屋的子女首先是要贍養老人的,那若是父母已故這套房產仍屬於房主本人!
④ 婚後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一般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明確表示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且只登記在該子女名下,則屬於該子女的個人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認定婚後父母出資買房是否屬於共同財產的情形中要注意區分父母出資的行為是贈與夫妻雙方還是子女個人,如婚後一方父母出全款買房,寫在自己孩子名下,算是個人財產。如婚後一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或者只出一部分房款,房屋屬夫妻共同財產。如婚後雙方父母共同出資,全款買房的,寫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資比例,按份共有,在雙方名下的,如果沒有約定份額,那就是共同共有。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要注意需要考慮該套房產對夫妻間的影響,如果因為房子的原因造成夫妻之間或夫妻與父母之間的不理解,那就不好了。因此,父母為子女購房時應該和子女們商量好,避免出現家庭不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⑤ 父母給婚後子女名義全額買房,父母有權收回嗎
父母可以憑借出資購房的憑證要求全額補償。
⑥ 婚後一方父母給子女購房屬於誰
問: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屋,用於夫妻雙方婚後居住。夫妻雙方離婚時,由一方父母婚後出資購買的房屋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還是一方的個人財產。答:一方父母婚後出資購買的房屋在離婚時的處理基本分為以下兩種情況:一、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從《婚姻法解釋(三)》公開徵求意見反饋的情況看,作為出資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們擔心因子女離婚而導致家庭財產流失。在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房往往傾注全部積蓄,一般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議,如果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勢必違背了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願,實際上也侵害了出資購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購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視為父母明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比較合情合理,多數人在反饋的意見中對此表示贊同,認為這樣處理兼顧了中國國情與社會常理,有助於糾紛的解決。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更為符合實際情況。《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將產權登記主體與明確表示贈與一方聯系起來,可以使父母出資購房真實意圖的判斷依據更為客觀,便於司法認定及統一裁量尺度,也有利於均衡保護婚姻雙方及其父母的權益。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且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且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根據常理,可視為父母明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是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願;加之不動產以登記為准,房產既然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⑦ 父母出首付給子女買房是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你妻子和她的父母共同出的首付並登記在妻子名下,不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是,婚後共同還貸,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
⑧ 父母贈與其中一個子女房產,其他子女還有贍養義務嗎
屬於老人的合法財產,贈與人個人都是合法的,不影響贍養老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