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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為子女謀出自哪裡

發布時間:2021-11-30 11:05:16

A. 父母之愛子,為之計深遠,這句話該如何理解

父母之愛子,為之計深遠,這句話該如何理解?這句話不但體現了父母之愛的偉大,更體現父母愛孩子的智慧。古今中外,關於孩子的教育培養的問題是父母最關心的問題,最後的結果也是千差萬別。「為之計深遠」,就是應該從長遠眼光,未來發展需要的角度來教育培養孩子。每位父母都希望能呵護孩子的一生,然而現實不允許,孩子的路還得自己去走。所以如何培養孩子的生活能力和獨立能力顯得更為重要。父母如果愛自己的孩子,要為他的長遠考慮,不要只顧眼前,不要溺愛他,不要慣壞了他,一味無原則的溺愛,他可能現在覺得開心,但是,他不能得到鍛煉和成長,對他的長遠不利。

B. 人不僅愛護自己的父母子女還愛護別人的出自哪句文言文中

是人教版初二上學期的語文書里的第二十四課《大道之行也》中的「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下面是全文(我默出來的啊!)大道之行也 《禮記》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舉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C.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是什麼意思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觸龍說趙太後》講的是趙太後剛剛執政,秦國乘機猛烈進攻趙國,趙國向齊國求救。齊國說,必須得用長安君來做人質,才能出兵。趙太後不肯答應,大臣們竭力勸諫,太後對大臣們說:有誰敢說要叫長安君去做人質的,老太婆我定要吐他一臉唾沫。面對危急形勢,觸龍從容無畏,以一番委婉誠懇而又富人情味的勸諫,使得峰迴路轉,終使太後心悅誠服地將其愛子長安君質於齊。齊發兵救趙,長安君也為國立了功。
本篇故事從一層面反映女政治家的人性弱點,也反映出古老的世卿世祿制度已受到嚴重挑戰,任賢使能,以功立世的思想,已為統治階級中開明人士所接受。而觸龍所言的「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即使在今日仍不失積極的啟迪意義。
現代社會中,對子女教育存在許多誤區。現在的家庭多數都是三口之家,於是乎,孩子便成了父母的掌上明珠,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父母對他們百般嬌寵,事事包辦。(衣服幫著穿,鞋帶幫著系,牙膏幫著擠,學具幫著收......)曾看過這樣一篇報道,一個剛入學的大學生,就餐時那起帶殼的雞蛋就往嘴裡塞。問其原因,居然不知道吃雞蛋還要剝殼,平時都是父母剝好了給他吃的。這雖說太離譜,但卻給我們留下深深地思考。
為人父母,疼愛子女理所當然,但如果疼愛的讓孩子失去生活自理的能力,試問,這種愛還叫愛嗎?愛是過分,就會出現問題。
現在還有這樣的現象:自己所嬌生慣養的子女長大成人,留下二老無人照管,而孩子們並沒有覺得有錯。因為在他們的內心,都有一種被別人照料的影子,他們意識不到要照料別人的觀點。作為父母,應該自省,這寫不是自己的責任嗎?
父母愛子女,如果愛的過分,就會讓孩子們喪失尋實求真的能力。如果真愛您的孩子,從現在做起,不要事事包辦,而要教給他們本領,為他們作長遠打算。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D.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是哪篇古文中的

出自《觸龍說趙太後》。

《觸龍說趙太後》是《戰國策》中的名篇。主要講述了戰國時期,秦國趁趙國政權交替之機,大舉攻趙,並已佔領趙國三座城市。趙國形勢危急,向齊國求援。齊國一定要趙威後的小兒子長安君為人質,才肯出兵。趙威後溺愛長安君,執意不肯,致使國家危機日深。

(4)父母為子女謀出自哪裡擴展閱讀:

《觸龍說趙太後》選自《戰國策·趙策四》。

《觸龍說趙太後》故事梗概:

公元前265年,趙惠文王死,其子趙孝成王繼位,年幼,由趙太後攝政。趙太後就是趙威後,趙惠文王的妻子,趙孝成王的母親。當時,秦國趁趙國政權交替之機,大舉攻趙,並已佔領趙國三座城市。趙國形勢危急,向齊國求援。

齊國一定要趙威後的小兒子長安君為人質,才肯出兵。趙威後溺愛長安君,執意不肯,致使國家危機日深。觸龍在這種嚴重的形勢下說服了趙威後,讓她的愛子出質齊國,解除了趙國的危機。

《戰國策》是一部戰國時代游說之士的策謀和言論的匯編。

全書分為西周、東周、秦、齊、楚、趙、魏、韓、燕、宋、衛、中山十二國策。記載了周貞定王十七年(前452)至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236年間各國政治、軍事、外交方面的一些動態,其中以記載謀臣策士的言論和活動為主要內容,廣泛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矛盾和復雜的斗爭,保存了戰國時代的大量富有價值的史料。

E.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是什麼意思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的意思是:「父母愛子女,就要為他們考慮得長遠些。」

F. 聽說古代有個理論叫做:「父母與子女無恩論」誰能確切的解釋下

這是源自三國時代那個三歲讓梨的孔融的一種說法,他把生育的過程比喻成一件東西裝在盒子里,瓜熟蒂落,大自然再生的過程,一切都無比的和諧完美,不存在什麼恩情。
當我在無法理解古人思想的同時知道了當代有錢鍾書、胡適、李敖等人也是持這種觀點的。
他們指出孩子的出世是父母之間的私慾和一些動力產生的,而並不是孩子自己要求的。從心而論誰希望來到這個多災多難,惡心的世界呢?
在一個和諧的社會里,應該是父母不以恩人自居,而子女不忘父母之恩。
我從來都沒有否定過父母的養育之恩,但我並不認為父母是我的恩人。我愛我的父母是因為他們也同樣的愛我,百善孝為先,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則。
無論父母對我們有沒有生育之恩,但父母對我們的養育之恩是大家永遠應該銘記在心的!

******以下詳細解釋

二到三世紀的孔融(一五三——二○八),字文舉,山東曲阜人。他是孔子第二十世孫子,他「幼有異才」,十歲時就登門見李膺,《後漢書》寫這段故事,說:
融幼有導才。年十歲,隨父詣京師。時河南尹李膺以簡重自居,不妄接士賓客,敕外自非當世名人及與通家,皆不得白。融欲觀其人,故造膺門。語門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門者言之。膺請融,問曰:「高明祖父嘗與仆有恩舊乎仰融口:「然,先君孔於與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則融與君累世通家。」眾坐莫不嘆息。太中大夫陳煒後至,坐中以告煒。煒曰:「夫人小而聰了,大未必奇。」融應聲曰:「觀君所言,將不早惠乎?」膺大笑曰:「高明必為偉器。」
孔融十六歲就坐了牢,為的是通輯犯張儉到孔家來避難,孔融替哥哥孔褒做主,收留了張儉。事發後孔融說他該負責,孔褒說「彼來求我,非弟之過」。他們母親說她是家長,她該負責。「—門爭死」,俠義感人。後來皇帝決定由孔褒負責,孔融就出了獄。
孔融做青州刺史,被袁譚圍攻,自春至夏,守城的只剩下幾百人了,危在旦夕,但是他「隱幾讀書,談笑自若」。城陷之夜,他妻子被俘,他得以逃出。
孔融反對恢復肉刑、反對曹丕私納袁紹兒媳婦、反對曹操禁酒。……跟曹操不合。小人郗慮從中搞鬼,最後由路粹羅織孔融罪名,說他「招合徒眾,欲規不軌」,說他「謗訕朝廷」、「不遵朝儀」、「大逆不道」。於是孔融又第二次入獄,最後全家被殺,年五十六歲。《後漢書》記這一慘劇始末如下:
曹操既積嫌忌,而郗慮復構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枉狀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見王室不靜,而招合徒眾,欲規不軌,雲『我大聖之後,而見滅於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與孫權使語,謗訕朝廷。又融為九列,不遵朝儀,禿巾微行,唐突宮掖。又前與白衣禰衡跌盪放言,雲『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 缻中,出則離矣!』既而與衡更相贊揚。衡謂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顏回復生。』大逆不道,宜極重誅。」書奏,下獄棄市,時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誅。
初,女年七歲,男年九歲,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動。左右曰:「父執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毀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遺肉汁,男渴而飲之。女曰:「今日之禍,豈得久活,何賴知肉味平?」兄號泣而止。或言於曹操,遂盡殺之。及收至,謂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見父母,豈非至願!」乃延頸就刑,顏色不變,莫不傷之。
孔融是東漢末年的大名士,又是「建安七子」的龍頭老大,在政治見解上,他不脫名士氣,「理不勝詞」,並不怎麼高明;但在哲學見解上,他的「父母於子無恩論」,倒是最有氣派的,他最後殉道而死,主要罪名也就在此。在路粹檢舉孔融罪狀後,曹操「宣示孔融罪狀令」中下結論:「此州人說,平原禰衡受融傳論,以為父母與人無親,譬如 缻器,寄盛其中。……融違天反道,敗倫亂理。」結論這樣一下,就殺人了。
在孔融的「父母於子無恩論」之前,王充《論衡》中就有了先聲。王充說:
儒者論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婦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就正因為王充相信夫婦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慾動而合」(性慾沖動性交)的產物,所以他這種開明觀念.也最能引動其他開明人士 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時候,這位孔夫子的二十代孫子,居 然提出了青出於藍的驚人議論,他說:「父之於子,當有何親? 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了之於母,亦夏奚為?譬如物寄缻 中,出則離矣!」的話,是更進一步,把母子關系,看成了把東西 寄放在瓶子里的關系,說得更露骨了。
在王充、孔融以後,文獻中這類議論,錢鍾書《管錐編》的 舉例如下:
《朱子語類》卷一二六:釋氏以生為寄,故要見得父 母未生時面目。黃櫱一僧有偈與其母雲:「先時寄宿此婆 家」;止以父母之身為寄宿處,其無情義、滅絕天性可知! 蓋不知孔丘家兒早有「寄物」、「寄盛」之喻,較「寄宿」更簿 情也。古希臘詩人亦謂:「汝曷不思汝父何以得汝乎!汝 身不過來自情慾一餉、不凈一滴耳」(If thou rememberest, O man how thy father sowed thee……Thou art sprung from incontinent lust and a filthy drop)①。後世詩文中,習 見不鮮,舉數例以概。十七世紀英國名作:「汝子被訶,倘不服而反唇曰:『何故生我?我初未乞求誕生也!』汝將奚 如?」(what if thy son/prove disobedient, and, reproved, retort, /「Wherefore didst thou beget me?I sought it not!」)②;又一劇二角色相語 ,甲雲:「若翁生汝,汝則殺之,足以報施,」(Cutting his throat was a very gund return for his begetting you)乙答:「老革初未嘗計及生我,渠只自述快意耳。」(, Twas for his own sake, he ne''er thought of me in the business)③《海外軒渠錄 》言小人國法令謂父母生子女出於情慾(by the motives of concupiscence),故子女 於親不必有恩義(obligation)④。當世波蘭小說中母誡未 嫁女毋外遇致有孕,曰「吾不欲家中忽添嬰兒」(But I don''t want a kid here),女怫然答:「汝之生我,幾 會先事詢我願不乎!」(You didn''t ask me if I wanted to be born)⑤;一義大利小說中母 責女曰:「汝對阿父語,不得如此。」(Guarda che non dovresti ripondere cosi a tuo padre) 女藐之(alzava le spalle)曰:「我初未求出世,汝二人專擅,遽使我生。」(Io non avevo chiesto di venire al mondo. Mi ci avete fatta vemire)⑥吾國舊號「孝治」,故率言如孔融者 不多耳⑦。
另一方面,以父母立場發言的,錢鍾書也別有舉例:
十八世紀英國才婦(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致其女(the Countess of Bute)書曰:「汝不必感我誕育為人, 正如我不謝汝惠臨出世。俗見多妄,每以孝思繩子女,吾生平絕口未嘗道之。」(You are no more obliged to me for bringing you into the world, than I am to you for coming into it, and I never, never made use of that commonplace(and like most commonplace, false)argument, as exacting any return of affection-Letters.「Everyman''s Library」, 400)母久劬勞,而持此論,尤罕事也。
這種以父母立場發言,在二十世紀的中國,曾有過一番討論, 這是由汪長祿引起的,汪長祿寫信給胡適,說:
大作(《我的兒子》)說,「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恩於 你。」這和孔融所說的「父之於子當有何親!……」「子之於 母亦復奚為!……」差不多同一樣的口氣。我且不去管他。 下文說的,「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 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 的說法。換一方面說,做兒子的也可模仿同樣的口氣說 道:「但是我既然來了,你不能不養我教我,那是你對人道 的義務,並不是待我的恩誼。」那麼兩方面湊泊起來,簡直 是親子的關系,一方面變成了跛行的義務者,他一方面變 成了跛行的權利者,實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論、舊 時代的見解,好端端生在社會一個人,前途何等遙遠,責 任何等重大,為父母的單希望他倆的兒子,固然不對。但 是照先生的主張,竟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 「白吃不還帳」的主顧,那又未免太「矯枉過正」罷。
現在我且丟卻親子的關系不談,先設一個譬喻來說。 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裡住上若干年,並且供給我的 本食,後來又幫助我的學費,一直到我能夠獨立生活,他 才放手。雖然這位朋友發了一個大願,立心做個大施主, 並不希望我些須報答,難道我自問良心能夠就是這么拱 拱手同他離開便算了嗎?我以為親子的關系,無論怎樣 改革,總比朋友較深一層。就是同朋友一樣平等看待,果 然有個鮑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夠說「不是待我的恩誼」罷。
大作結尾說道:「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這話我倒並不十分反對。但是我以為應 該加上一個字,可以這么說:「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單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為甚麼要加上這一個字呢?因為兒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和那「悌弟」「信 友」「愛群」等等是同樣重要的。舊時代學說把一切善行 都歸納在「孝」字裡面,誠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驅逐出境」,劃在做人事業范圍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夠做一個堂堂的人。換一句話,就是人若要做 一個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個不孝之子不可。總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與做人的信條立在相反的地 位。我以為「孝」字雖然沒有「萬能」的本領,但總還夠得 上和那做人的信條揍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厲風行」硬要 把他「驅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個地方談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聯想到先 生個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貴同鄉,當時插嘴說道: 「現在一般人都把胡適之看做洪水猛獸一樣,其實適之這 個人舊道德並不壞。」說罷,並且引起事實為證。我自然 是很相信的。照這位貴同鄉說話推測起來,先生平日對 於父母當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為,是決無疑議了。 我怕的是一般根柢淺薄的音年,動輒鈔襲名人一兩句話, 敢於扯起幌子,便「肆無忌憚」起來。打個比方,有人昨天 看見每周評論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說道:「胡先生教 我做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毋的孝順兒子。」久而久 之,社會上布滿了這種議論,那麼任憑父母老病凍餓以至 於死,都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無非看 見舊式家庭過於「束縛馳驟」,急急地要替他調換空氣,不 知不覺言之太過,那也難怪。從前朱晦庵說得好,「教學 者如扶醉人」,現有的中國人真算是大多數醉倒了。先生 可憐他們,當下令奮勇,使一股大勁,把他從東邊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邊去。那不是和沒有扶起一樣嗎?萬一不幸,連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誰叫冤呢?
胡適的答復如下:
「父母於子無恩」的話,從王充、孔融以來,也很久了。從前有人說我曾提倡這話,我實在不能承認。直到今年 我自己生了一個兒子,我才想到這個問題上去。我想這 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的不徵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塗地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即無意,如何能 居功?如何能自以為有恩於他?他既無意求生,我們生了他,我們對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們糊里糊 塗地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說得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 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 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 們種下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我所說的,是從做父母的一方面設想的,是從我個人 對於我自己的兒子設想的,所以我的題目是「我的兒子」。 我的意思是要我這個兒子曉得我對他只有抱歉,決不居 功,決不市恩。至於我的兒子將來怎樣待我,那是他自己 的事。我決不期望他報答我的恩,因為我已宣言無恩於他。
先生說我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白吃 不還帳」的主顧。這是先生誤會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 同這個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來,叫他們不 要把自已看做一種「放高利債」的債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驅逐出境。我要問先生,現在 「孝子」兩個字究免還有什麼意義?現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稱「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喪的兒子(古書稱為「主人」),無論怎樣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帶上高粱冠, 拿著哭喪棒,人家就稱他作「孝子」。

我的意思以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 里,故戰陣無勇,蒞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這種學說,先生也承認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的 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順兒子。我的意想以為「一個堂堂的 人」決不至於做打爹罵娘的事,決不至於對他的父母毫無 感情。
但是我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話很可研究(《新潮》第五號頁八五一):
(孟代牧師)你忘了沒有,一個孩予應該愛敬他的父母?
(阿爾文夫人)我們不要講得這樣寬泛。應該 說:「歐士華應該愛敬阿爾文先生(歐土華之父)嗎?」
這是說,「一個孩子應該愛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種 信條,但是有時未必適用。即如阿爾文一生縱淫,死於花 柳毒,還把遺毒傳給他的兒予歐士華,後來歐士華毒發而 死。請問歐士華應該孝順阿爾文嗎?若照中國古代的倫 理觀念自然不成問題。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問題了。假如我染著花柳毒,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 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把我的兒子應得的遺產都拿去賭 輸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著,他應該愛敬我 嗎?又假如我賣國賣主義,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他應該愛敬我嗎?
至於先生說,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說,「胡先生教我做 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這是他自己 錯了。我的詩是發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並 不曾教訓人家的兒子!
總之,我只說了我自己承認對兒子無恩,至於兒子將 來對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已的事,我不管了。
上面這些文獻,都是「父母於子無恩論」引發出來的或不謀而 合出來的,我把它們集合在一起,以見古今中外智者的幾個斷 片。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四日

①原注Palladas, Greek Anthology, X. 44, 「Loeb」, IV, 25。

②原注Paradisc Lost, X. 760-2。

③原注Thomas Shadwell, The Libertine, Complete Works, ed. M. Summers. III, 27(Jacomo and Don John)。

④原注Gulliver''s Travels, Pt I, ch. 6, Oxford, 67。

⑤原注Marek Hlasco, The Eighth Day of the Week, tr. N. Guteman, 13(Agnieszka)。

⑥原注A. Moravia, Noovi racconti romani:「Lasciami perdere,」Opere complete, Bompiani, XI 251-2(Marcella)。

⑦錢鍾書沒有看過瓊瑤的《窗外》,我為他補一條。《窗外》頁四十四:「媽,你別這樣不滿意我,我並沒有向你要求這一條生命,你該對創造我負責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滿意我,你最好把我這條生命收回去!」

G. 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這句話出自哪裡

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這句話出自作家畢淑敏的小短文《孝心無價》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自己的父母在人間時,自己還有歸處,可以回家,可以看父母。而不在了,就連老家也極少回去了。這句話意指父母在時,要多加孝順。

父母在,我們還有家,每逢節假日我們還能有個心心念念牽掛相聚的地方,可以思念家,父母不在了,我們就成了孤兒,忙忙碌碌無人喝彩,最後只剩下歸往人生最後的歸宿。雖然我們也會成家但是有一個我們生活從小至成年的家不在了.人大半生生活和思念的家不在了。所以要孝順父母。

(7)父母為子女謀出自哪裡擴展閱讀:

畢淑敏,1952年10月出生於新疆伊寧,中共黨員,國家一級作家、內科主治醫師、北京作家協會副主席、北京師范大學文學碩士,心理學博士方向課程結業,注冊心理咨詢師。中國作協第九屆全委會委員。

1969年入伍,在喜馬拉雅山、岡底斯山、喀喇昆侖山交匯的西藏阿里高原部隊當兵11年。歷任衛生員、助理軍醫、軍醫等。從事醫學工作20年後,開始專業寫作,1989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2007年,畢淑敏以365萬元的版稅收入,榮登「2007第二屆中國作家富豪榜」第14位,引發廣泛關注。

著有《畢淑敏文集》十二卷,長篇小說《紅處方》《血玲瓏》《拯救乳房》《女心理師》《鮮花手術》等暢銷書。她的《學會看病》選入語文(人教版)5年級上冊第20課。

曾獲莊重文文學獎、小說月報第四、五、六屆百花獎、當代文學獎、陳伯吹文學大獎、北京文學獎、昆侖文學獎、解放軍文藝獎、青年文學獎、台灣第16屆中國時報文學獎、台灣第17屆聯合報文學獎等各種文學獎30餘次。

參考鏈接:

孝心無價-網路

畢淑敏-網路

H. 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句話的作者是誰出自哪裡

父母對子女的愛是這個世界上最無私的愛,可能我們每個人都會在父母面前任性過,發過自己的壞脾氣,可父母從不會記在心上,不會跟你計較。相反,他們會更希望去了解你,去包容你。我們都知道這么一句話,叫做“可憐天下父母心”。那麼最初寫下這句“可憐天下父母心”的作者是誰?出自哪裡?

這句話的作者是慈禧太後,整首詩是這樣寫的:“世間爹媽情最真,淚血溶入兒女身。殫竭心力終為子,可憐天下父母心!”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不要等到我們想要去侍奉父母時,父母卻已不再。我們常說盡孝要趁早就是這個意思。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短暫的,我們要在自己有限的生命里盡一份自己的孝心,不要讓自己抱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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