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一天只知道問子女要錢而且是變本加厲那種,想幹嘛就幹嘛今天跟他們吵起來了而且很厲害,這樣對嗎
遇到這種情況,首先了解清楚父母的錢花在那裡了,是辦正事還是胡亂花錢,再一個你們幾個子女經濟收入如何,父母有沒有收入。如果父母年齡偏大,又沒有固定的經濟收入,做為子女理應贍養父母,這是做子女的責任和義務。幾個子女坐下來商議一下每個月給固定的生活費,遇到大病共同承擔。如果父母年齡個不大,饞懶不動又有勞動能力,做為子女限制性付給部分費用。
❷ 父母伸手向兒女要錢對不
呵呵,那這樣的話,他父母做得太過了,雖說生兒防老,可是才50
啊,專不老啊,人家六七十歲的人都屬還能自己種點小地,不是什麼大事,都不需要多少錢的,你可以跟你老公說,如果不行,你也可以借口讓你的父母有事沒事天天問你要錢,看他不感到壓力才怪。
❸ 父母向未成年的子女要錢是否算犯法
要從兩方面看,一是父母是否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另一個是未成年人是否滿16歲且有合法收入來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條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
一切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都應予以贍養。
從法律的規定來看,父母的撫養義務是在子女未成年時(只要是未成年不管子女是否能獨立生活)或不能獨立生活子女(不管是否成年,只要不能獨立生活),因此對於未成年人,只有父母有撫養義務,子女是沒有贍養義務的。退一步說,如果未成年人有贍養義務,則會存在生活困難的父母與未成人之間訴權沖突(父母要求子女贍養,子女要求父母撫養)。
所以,未成年人是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但有勞動能力(包括法律規定的參加勞動資格,排除童工等)或者有收入來源的未成年人,對於無勞動能力且無收入來源的父母具有贍養義務。
我想說明白了吧?沒有勞動能力或收入來源的未成年人,不給不犯法。
❹ 父母出去旅遊開口問子女要錢,到底還給還是不給呢
給,父復母養我們長大,制我們就該養父母到老。他陪我們長大,我們就該陪她慢慢變老。所以在生活中父母是給予自己生命的人,面對父母一定要懂得感恩,若是有時間可以陪著父母一起去旅遊,若是父母想她們自己去旅遊,做子女的可以給旅遊費用他們,讓他們在旅途中玩得愉快
❺ 農村的老年人開口問兒女要錢,無助的父母是否應該得到兒女的無償照顧
農村老人開口向兒女要錢,我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吧。老人辛苦一輩子把兒女養大,老了不問兒女要錢,難道去問陌生人要錢?老人養兒育女,兒女孝敬老人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從這一點來看,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是這么認為的吧。
也許你問這個問題,可能是因為家庭情況比較特殊。不過,父母開口問兒女要錢的話,我覺得兒女是有義務給的。作為兒女來說,這一點不能含糊。或者,你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律師這方面的問題,我想專業人士應該會給你一個更專業的回答。
❻ 父母該不該問子女要錢
如果父母收入很低,不足以維持生活
當兒女的工作掙錢之後多困難也該從牙縫里省出來好歹貼補一下父母的生活
但是如果父母的收入已經足夠生活了,不愁吃不愁穿,有房住能旅遊的,做兒女的可以逢年過節的給父母一些錢意思一下,現在啃老的這么多,能做到盡量不過分啃老就挺好了
❼ 父母經常問我要錢,我心裡真的不舒服。請大家開導我一下
我父母也是張口就是要錢,天天就是錢,讀研期間半年給我2000的生活費,對,半年所有的就2000,我放假來回的路費就600多,平常還要給老師送禮請老師吃飯,靠補助生活,每天基本就中午能吃飽,晚飯都不敢吃,成年都不捨得買個水果吃,後來我去找兼職做,雖然一個月就500,好在生活改善了,三年下來省吃儉用,畢業時也攢了一萬多,剛畢業媽媽就纏著我要錢,我找工作時,老師找人給推薦個工作,但要托關系,又少不了打點,因為沒錢,我放棄了,自己找。我一畢業一個月工資4000吧,去掉房租和日常花銷能剩2000多,剛工作2個月,姐姐結婚,我媽非要我給她買金項鏈,還說我姐就我一個妹妹錢不能隨少了,於是給姐姐也買了個黃金手鏈,還隨了2000,給媽媽也買了個黃金項鏈,這一下花了我7000多,上班掙的錢不夠,就花念書時攢的錢。我以為買完金項鏈她消停了,又讓我給我外婆買金耳環,給別人買了半天,自己一件都沒有。從小到大我媽沒給我過過一次生日,上班後讓我給他們過生日,就是要很正式的那種,買蛋糕,給錢,天天在我耳朵邊念要孝順父母,說她們那的傳統都是給老人過生日,不給小孩過。上班每次回家都要給他們買禮物,如果空手回家就要受到白眼,有次因為工作忙,沒時間買了,到家看見我爸第一面,他就說你給我買啥了,那語氣我至今難忘,我媽在我上班後花錢大手大腳,買一堆相似的衣服,還天天說錢是窮種越花越有,過年過節必須得給他們錢,第一年上班,我就是個實習生,我媽眼裡我卻是大款,我過年給了她3000,她嫌少,不停在我耳邊叨叨,說3000能幹啥,我上班不過5個月,一個月4000,扣掉房租生活費一個月才剩2000多,光給她們買禮物就花了近一萬,她還嫌少,又開始抱怨我的工作,抱怨我的老闆,說怎麼就給開那麼點錢,太少了,她自己沒有退休金,在家裡也不上班,還嫌棄我。上班一年多,又開始逼婚我,讓我跟我男朋友結婚,以前她瞧不起我男朋友的,上大學時,我有次病了,我男友去我家看我,給我買了些我喜歡吃的,那時他剛畢業,連個工作都沒有,我媽嫌少,說人家摳,話說得極其難聽,弄得我心裡很不舒服,天天說我男朋友壞話,後來我們異地戀好多年,因為各種原因,我想分手了,我媽卻開始逼婚,大概是看上我男朋友考上了個穩定的工作,她覺得男朋友能當大官,我說你不用指望他當大官了,他一個月就3000的工資,她就在幻想別人給我男朋友送禮,有灰色收入,我說真沒有,一個月就這點死工資,而且好幾年都沒什麼變化,她不信啊總以為我沒跟她說實話,後來我年紀大了,快30了,打電話逼婚我,說什麼工作不幹也得結婚,讓我辭工作,還罵我念書沒用,我當時真得覺得她一句話否定了我這么些年的努力,她不停的抱怨,結果自己得了慢性病,就是結腸炎,不能吃飯,天天拉肚子,為了哄她開心,我騙她說要跟男朋友結婚,她一高興,病情真得有所好轉,她開始跟所有人說我要結婚,弄得我很無語,我跟男友異地,去他那個小城市我找不到工作,只能考公務員,我媽卻說沒工作讓男人去掙,男人就該掙錢,我說他是固定工資,掙不來,她的意思是讓我男朋友走旁門左道,我對我媽真得超級無語,我說她你幸虧不是公職人員,我說貪污要坐牢的,她竟然來句,坐唄又不是你坐,真得呵呵了,農村婦女沒見過世面,以為當了個小公務員就能富甲一方了嗎?在她的折騰下,我終於把工作辭了,辭工作是為了備考公務員,准備結婚,奈何碰上了疫情,公務員考試一推再推,本來打算在家空窗兩個月順便准備婚禮,奈何一呆快一年了,因為疫情各大公司都在裁員,工作不好找,我失業在家快一年了,應該感謝我的男朋友沒有拋棄我,然而我媽還在不停的抱怨我,她不知道我已經失業了,她每次給我打電話就是要錢
❽ 兒子工作了還要問父母要錢怎麼辦
青少年中心進行幫教,實在不行,送工讀學校,到了這個地步,不能心軟了。 《河南商報》3月28日報道,昨日上午,鄭州伏牛路發生了一起令人氣憤的事,15歲的女兒因為母親未按其要頭飾,而當眾辱罵母親。正當巡視至此的巡防隊員上前詢問之時,這女孩忽然跳起,一巴掌狠狠扇在母親臉上。女孩的母親身子一歪,用手捂住臉,眼淚一串一串地掉了下來。巡防隊員要求女孩向母親道歉,遭到當場拒絕。女孩還說,「我懂法,只要我媽不告,誰也拿我沒辦法。」
可憐的母親還在為孩子求情。打人的女孩平時脾氣就大,一不順心,就摔東西,母親被打已經不是第一次,只不過被扇耳光還是頭一回。在在巡防隊員的一再勸解下,女孩終於說了一句:「對不起。」誰想剛出門,女孩就回頭狠狠地對母親說:「你給我回家等著。」
新浪網網友留言,「這一巴掌打得好!提醒了人們對現在教育的反思」,「溺愛的後果,自食其果。可憐天下父母心」,「我不知道如何評價此事,單用憤怒已經是太簡單了,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何況是自己的母親?這與禽獸有何區別?」相信許多朋友看到這則新聞時,第一反應是:「真想揍這個忤逆不孝的畜生」。
實際上,這樣的新聞在今天並不罕見。包括極個別發表激烈抨擊話語的,也同樣做著與孝順毫不相乾的事情。隨便在網上一搜,從南到北,從東到西,從發達城到貧困農村,從工薪階層到知識分子,到商界精英到公務人員,可憐的父母和忤逆的子女可以說無處不在。像新聞里所舉的這個女孩,其實是「忤逆人」中比較愚蠢的一種,這一種人也包括把自己父親弄得破產之後跳海,稱痴迷劉德華13年的那個無良女子。
中國人一向有「家醜不可外揚」的傳統觀念,尤其是做父母的,無論在外如何風風火火、威風體面,一旦年老體衰在家,大多數都扮演著「默默承受」的角色。有關部門曾經調查過,年老父母權益被子女侵害的表現有:一是巧取豪奪,子女認為「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千方百計讓父母交出財產;二是施以軟硬,辱罵、毆打父母的做法在一些人那裡從沒斷絕過並且世代相傳,現在最為恐怖的是精神虐待,設置苛刻的生活方式和行為標准,給予父母無形精神摧殘,此種做法高達49.5%;三是拒絕擔負贍養義務,或是在父母傷病之時拒施援手。
現在看來,除非經歷重大的人生轉折,新聞里公然毆母的15歲女孩,是極有可能在今後的日子裡將上述三種表現「發揚廣大」的。當然如果若干年後,這個女孩變成在婚後的女人,遭遇到更加強勢的婆婆,她的行為或許會收斂少許。
如何應對、解決、預防子女忤逆?有人將子女蠻橫的源由加在了計劃生育政策身上,認為有兩個孩子的父母會比較好過,我只是疑心,即便是新聞里的母親有了兩個子女,在場就有可能會被子女左右「痛擊」,遭遇雙倍乃至多倍的欺壓,中國古代從來不搞計劃生育,講求多子多福,提倡孝道為先,然而悲慘晚年的故事同樣不絕於口,連綿於民間。在忤逆的子女那裡,有了兄弟姐妹,相互踢皮球推卸責任就容易多了。多子多福從來就是胡扯。
同樣有人會搬出漢宋明清各代大儒的話,來勸導我們信奉傳統的孝道思想。這種建議極其可笑,因為陳腐的棺材板是不能拿過來做新社會的木料的,傳統的孝道重點不是「孝」,而是以孝論忠,是要以愚孝的基礎建立愚忠的基石,從而捍衛封建王朝的長治久安。現今應當提倡的「孝」,有從傳統孝道繼承的部分,但子女講孝,不是要學古人在父母生病時割掉大腿肉來做葯引,更重要的是以平等的觀念及其保障體系,使老年人的權益得到子女尊重、得到社會保護,這應當成為法律和道德框架下普適的規則和責任。
溺愛當然是一個重要原因。現在流行看宮廷戲,古代的皇帝都重視對子女的教育,提供了非常優越的物質保障,結果開國皇帝之後多數培養出道德上的孽障、上的侏儒、精神上的敗類。而如今,家庭教育中的「規則教育」、「責任教育」缺失,父母對孩子無限度的物質獎賞、精神放縱到了有點離譜的程度。去年,廣州警方針對中小學生交通違規現象嚴重、安全責任事故頻繁的情況提出「警糾校處」,即由公安交警對中小學生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糾正、記錄後,由學校對學生的違法行為進行教育、處理。當時消息一出,為數不少的家長馬上表示不滿,認為孩子還小不懂事,處理措施太重不利於孩子成長。
我們真正需要反思的是,為何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會缺失「規則教育」、「責任教育」的成分,為何有那麼多孩子從小通過家庭教育、學校教育,通過接觸社會環境居然可以形成漠視規則和責任的心理,畢竟他們對父母不孝僅僅是其行為乖張的初級表現而已。
❾ 父母問子女要錢可以不可以
看是否成年,未成年沒有資金來源(不打工)可拒絕,未成年有資金來源(打工回)而父母沒有自理能答力應當給,父母有自理能力時,父母具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不建議父母每天要錢每天給,視自己生活情況而定。已成年的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❿ 父母問孩子要錢可行嗎
骨肉親情,最好還是不要鬧到法庭上。
你可以問問你的母親「給完這筆錢是不內是從此就斷絕母子關系了容,是不是就不用再叫你媽了?」家人之間的感情是沒有辦法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你首先應該找到問題根源,同時採取找親戚朋友勸說的方法。
以維持親情、維護家庭的團結穩定為考慮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