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的遺產(房產,地產)如何分割
你這個情況比較復雜了,按物權法的規定這房子應該歸大兒子所有。其他兄那套弟姐妹應該是無權分割那套房產。如果事先沒有約定這套房子應該不能算作遺產,只能算作是父親生前對大兒子的贈與。
如果事先你們四個子女和老人有約定房子只是借用大兒子的名字的話,這樣的財產分配就應該是房產所有權歸大兒子,大兒子按市價給相應的幾個繼承人按比例做現金補償。(注意:房子屬夫妻共同財產只有50%屬於可繼承的遺產,另外50%是屬於母親所有,母親又屬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母親可以分得房價的60%的房款,剩下的幾個子女一人能拿到10%的房款。不過說了這么多如果到法院,法院會按當地習農村俗對一些多分或者少分。)
樓上的你該去多讀讀書,第一承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些是沒有順序先後大小之分的,法律上是平等的。
⑵ 子女和父母怎樣分割自己的遺產
如果有遺囑按遺囑內容分配遺產。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版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權的遺產份額。
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分割遺產。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一般同一順序繼承人等額分配遺產,繼承人之間也可以協商分割份額。在分割遺產時要注意照顧未成年子女,以及沒有生活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
可以參考《繼承法》相關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⑶ 父母都也去世,留有一處房產,沒有做任何的遺囑,有姐弟兩人,請問分割協議怎麼寫
如果沒有遺囑,則適用法定繼承,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均分,多履行義務的可以適當多分。
結合涉及房產的手續、產權歸屬、分割(繼續共有、一人購買另一人份額、出售變現分割)方案確定最終方案。
⑷ 父母遺產,但房產證在兒子名下,其他子女是否可以分割
父母口頭,證據有分房之意思嗎?
無,一般給有名字的人。除非不養老等重大過錯?
⑸ 關於父母遺產子女分割繼承的法律問題。
1、都不放棄繼承,就按法定繼承。該房應是二老的共同財產,一方去世,一半是遺產,遺產由配偶、子女共同繼承,一人一份。
2、全歸母親後,母親去世無遺囑,還是按法定繼承,由子女共同繼承,一人一份。如果房確定歸其中一人,應給另一人相應份額價值的補償。
⑹ 關於父母去世後留下房屋遺產分配子女協議書怎麼寫
父母想把房子遺產留給我怎麼寫
⑺ 父母房產子女分割協議書怎麼寫
對於父母抄的房產,子女是不能擅自進行分割的,更不能以協議方式進行分割處理。但如果父母去世後,子女對父母的遺產進行繼承的,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⑻ 父母房產賣給一個兒子,其他子女是否可分割父母賣房款的遺產
父母房產賣給一個兒子,其他子女是否可分割父母賣房款的遺產。看爹媽是否有遺囑指定繼承人,
如果爹媽有遺囑指定繼承人,就需要遺囑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這筆錢和其他爹媽遺產,有爹媽各自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
⑼ 父母房產子女分割財產協議怎麼寫
對於父母的房產,子女是不能擅自進行分割的,更不能以協議方式進行分割處理回。但如果父母去世答後,子女對父母的遺產進行繼承的,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