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武漢市企業開除人員退休後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費嗎
退休時領取的是一次性的獨生子女補助費。
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時候,把獨生子女證交給辦理退休的社保中心(或者交給單位人事辦理),可一起辦理。
B. 武漢獨生子女補貼(退休後)政策是什麼
在2006年7月1日以前退休的,生育獨生子女的享有提高退休費5%的政策。
在2006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提高退休費5%的政策已經取消了,也就是說沒有任何優惠政策了。
C. 關於武漢獨生子女補貼3500元的問題
如果是在2000年以後退休的,現在單位還在就由單位發,但若單位經濟不好,就可能分次給你,一次給幾百,分幾次給完。如果單位垮了,就轉到民政部門發放了。
D. 武漢退休人員領取獨生子女補助費問題
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獨生子內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容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領取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二)發放辦法:
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四、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E. 我想問下武漢市的退休人員如何領取獨生子女補助費
看什麼時候退休的,以前退休早的在每個月退休費里就含有獨生子女費,後來文件規定一次性給,應該是在社區領取,但是都沒有下文了,繼續等吧,都是這樣的。
F. 武漢蔡甸如何領取退休獨生子女費
武漢蔡甸退休人員持有獨生子女證的,可以獲得一次性獎勵3500元,所需資金有區級政府負擔。退休人員領取獎勵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資料:
1、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2、《獨生子女證》或者《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結婚證》;
4、退休證或者人社局批准退休的文件;
5、彩色1寸近照2張。
提交申請後,僅社區審核後進行公示,再經街道辦事處初審,區計生委確認。經確認之後,在申報年度次年底發放到位。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鎮獨生子女年老父母計劃生育一次性獎勵政策的通知》
武政辦〔2016〕69號
一、獎勵對象和標准
獎勵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我市城鎮(非農業)戶口且未在外省市享受同類獎勵;
(二)只生育(含依法收養)1個子女,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或者《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三)2001年1月1日以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退休,領取的養老金中未包含計劃生育獎勵項目,或者年滿60周歲未領取養老金的;
(四)未享受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和縣屬以上集體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每人一次性獎勵3500元。
二、資金來源
城鎮獨生子女年老父母計劃生育一次性獎勵資金,由獎勵對象戶籍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化工區管委會,下同)負擔,市級財政按照一定比例實行以獎代補。
三、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一)本人申請。申請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獨生子女證》或者《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結婚證》等材料和彩色1寸近照2張,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審批表》一式兩份。已退休的職工,除上述證明材料外,還應當提交《退休證》。
(二)社區公示。社區居委會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提出擬上報的獎勵對象名單並張榜公示5天。公示期間提出異議的,由社區組織核查,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核查異議不成立的,社區居委會負責人在《審批表》上簽名、加蓋公章,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
(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資料進行初審,將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上報區級衛生計生部門。
(四)區級衛生計生部門確認。區級衛生計生部門對上報信息進行確認,並將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的資料立卷存檔,匯總獎勵信息庫數據,送市衛生計生部門備案。
四、資金發放
各區衛生計生部門提出獎勵資金發放計劃報區人民政府審定後,由各區按照規定程序自行組織落實發放。對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獎勵條件的對象,從今年開始至2017年底解決。對2016年12月31日以後新增的符合條件的對象,在其申報年度的次年底之前發放到位。
G. 關於武漢獨生子女補貼的疑問!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注意:(第三十二條)獨生子女依法每個月享受10元保健費。獨生子女父母屬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時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退休前本人的基本工資
第三十二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夫妻雙方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登記,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不低於150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屬個體工商戶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從個體工商管理費中解決;屬農村村民或者城鎮無業居民的,從村(居)民委員會收人中解決,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資金中列支。
(二)對獨生子女家庭,在發放扶貧貸款、社會救濟款物以及提供項目、技術、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農村在分配集體福利、宅基地,調整責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時,獨生子女按兩個孩子計算份額。
(三)獨生子女父母屬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時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退休前本人的基本工資;獨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養子女的國家工作人員,退休時加發百分之十的退休金。
獨生子女父母屬企業職工的,由企業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補充養老保險或者通過其他形式,保證其退休時享受加發百分之五退休金的優惠待遇。獨生子女父母屬農村村民和城鎮無業居民,喪失勞動能力,且子女贍養確有困難的,應當給予養老保障,並不得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具體辦法由縣級人民政府制定。
(四)農村獨女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獨生子女的優待外,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資金中,另發給一次性獎金。
H. 武漢獨生子女費發放是一次性發放嗎
是一次性發 但要到你退休才能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