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將房產已買賣的方式過戶給子女,需要交哪些費用
㈡ 父母以買賣方式將房子過戶給子女需要哪些手續
你父親的問題是否說清楚,經濟問題和房子有沒有什麼關系?要是沒有你父親可以委託你母親買賣房屋,當然買賣對象也可以是你。房子的價錢可以是雙方認定價錢,也可以委託中間機構做評估。根據法律規定你要是再將其出售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一、首先說一下,在房產買賣交易中,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賣方,作為買方你是不用交這兩個稅的,如果對方要你替他交,這是在可協商范圍內的事。
二、關於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74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6]108號規定:
1、對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時,以實際成交價格為轉讓收入。
2、對轉讓住房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
也就是說:應交個人所得稅=(實際成交價格
-
房屋原值
-
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
20%
關於對房改房的房屋原值等細節的規定,你可以再詳細看一看該文。
3、在實際操作中,稅局對於二手房交易大多是核定稅率徵收的,因為這樣簡單省事。以廣州2008年為例,是直接按住房轉讓收入的1%計算個人所得稅,比如成交價為24萬,則要交2400元個人所得稅。
四、契證即繳納契稅後開具的書據。
買二手房主要是房產證和土地證,契證並不是所有房屋都有的,比如自建房是沒有契證的(因為自建房不須征稅)。過戶需要交契稅,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為1%。如果你不符合首次購買、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這3個條件,就按購房交易價的3%交。
希望對你有幫助。
㈢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新規定
房屋過戶有幾種方式,如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契稅稅率為3—5%,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根據新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或者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徵契稅,父母和女兒之間變更房屋權屬的,如贈與、買賣的仍要按照規定繳納契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一)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㈣ 關於房子買賣的問題,父母過戶給子女
1、要先還清貸後,才能過戶。
2、按200W算,過戶稅費約為3.6萬。具體如下:
二手房房產證過五年過戶稅費也不用交個人所得稅及營業稅,只需交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即總共1.8%左右。
報稅價是你們自己定的。房管局的電腦系統對當地每個區域有一個最低的評估價。你們報的報稅價高於那評估價就按你們的價計稅。低於的話就按系統的評估價計算。對這評估價最了解的是當地同區域的房產中介,因為他們經常去過戶,知道能最低報多少可以通過,所以建議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註:以上只為房產過戶的房管局及稅局收取的費用,未含房產中介費、銀行貸款費及小區房的住房維修基金等在內。
3、按上面說的,去中介了解下可以報多少錢的稅可以通過。按中介建議,可報低。
4、看公稅金貸款的銀行審批要求,不一定要180萬轉賬,有的銀行只要房產業主寫張收據證明已收齊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