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對象和標準是什麼如何辦理
常住戶籍人口中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專夫妻。
女方年滿49周歲
只生育一個屬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未殘疾(傷殘疾達到三級以上)符合以上條件的,攜帶戶口本、身份證來計生辦填寫審批表,並進行公示。
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五部委發出《通知》提出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廣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
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對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優先給予安排;對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⑵ 河北省獨生子女都有什麼補助
根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四條 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登記,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持證享受以下獎勵:
(一)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到子女18周歲止,對獨生子女父母由雙方所在單位每月分別發給不低於10元的獎金;
(二)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對產婦增加獎勵產假30天;
(三)對符合第十九條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分別給予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獨生子女父母,是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時分別給予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是農村居民及城鎮無業居民的,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適當補助。
前款規定的獎勵、補助費的來源,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六條 在扶持發展生產上,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優惠和支持;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以工代賑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應當提高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宅基地標准;多增加一人份的集體福利分配份額;對下崗的獨生子女父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培訓和就業。
農村獨生子女在參加本省中考、高考時,給予增加10分的照顧;對獨生子女入托兒所、幼兒園、上小學、就醫住院給予適當照顧。本條規定的優先優惠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⑶ 河北獨生子女補貼政策每年1000
獎勵標准:退休時發給每人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獎勵條件:
1、持有原發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補發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2、持有原始獨生子女保健費支領憑證的;
3、持有單位關於獨生子女父母身份的證明、且經縣(市)區計生部門審核確認的;
以上所列情況包括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於2003年10月1日以後死亡的。
二、獎勵經費來源及辦法
1、屬於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的,由退休時所在單位發放。其中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確有困難暫不能支付獎勵經費的,由其主管部門負責一次性解決。
2、屬於企業職工的,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支付。其中對改制、破產企業作如下規定:
(1)2003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前,已經改制的企業,退休人員的獎勵經費由改制後企業支付。
(2)2003年10月1日後,企業改制、破產時,退休人員(含提前退休人員)獎勵經費計入職工安置費用;如職工安置費用中沒有預留此項費用的,經有關部門核定後,從企業資產變現收益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同級財政支付。
停產企業由企業向主管部門申請解決,主管部門確有困難不能解決的,由主管部門向同級財政借支。待企業改制、破產時由資產變現收益償還。
3、與原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退休時為城鎮無業居民或自由職業者的,獎勵經費由同級財政支付。
4、職工退休後,原企業因改制、破產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獎勵經費由同級財政支付。
三、獎勵資格審核確認及獎金發放程序
1、本人申請。獨生子女父母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由本人提出申請並填寫《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獎勵審批表》,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退休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其它證明獨生子女身份的材料。
2、單位審核、發放。夫妻雙方單位分別對其婚育狀況、退休狀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在本單位張榜公示10天。公示期間群眾無異議的獎勵對象,經單位領導簽字,由所在單位予以發放。
3、需由市、縣財政支付(含借支)獎勵經費的,按以下程序申報、審核。退休時有工作單位的,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報主管部門。其中需市級財政支付的,上報市級計生部門;需縣級財政支付的上報縣級計生部門;由計生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退休時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上報。其中需市級財政支付的,上報市級計生部門;需縣級財政支付的上報縣級計生部門;由計生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2008年6月30日及以前符合條件的於8月20日前按以上規定程序上報、審核。以後新增獎勵對象,於每年8月份上報。報送內容包括《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獎勵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3000元一次性獎勵匯總表》。
需由市、縣財政支付(含借支)獎勵經費的,獎勵經費由財政部門負責撥付,由所在單位或鄉(鎮)、街道辦事處發放。
四、獎勵落實的監督檢查
1、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長任組長,市計生、工商、稅務、財政、國資、勞動保障、公安、法院、檢察院等相關部門主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專門督導組,負責對獎勵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獎勵對象個人資料由所在單位或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建立個人檔案並妥善保管備查。此項獎勵未落實到位的,取消各種評先資格。對虛報、冒領獎勵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⑷ 獨生子女意外死亡國家最新政策
一、2019失獨新政策
從2017年1月1日起,將失獨家庭一次性補助金統一調整為城鄉一個標准,每戶一次性補助3萬元,其中精神慰藉費1萬元、生活補助費2萬元。資金來源渠道和發放方式不變。
二、各地失獨家庭補助標准
1.寧夏:失獨家庭補助金每人每月600元(傷殘)、800元(死亡),城鄉統一標准。
2.南京:失獨家庭補助金每人每月400元(傷殘)、500元(死亡)。
3.山東:失獨家庭補助金每人每月400元(傷殘)、500元(死亡)。
三、失獨家庭補助標准歷史變化
2008年,我國全面實行失獨家庭補助政策:失獨家庭夫妻,女方滿49歲後,夫妻雙方分別領取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傷殘)或100元(死亡)的特別補助金;
特別補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10元(傷殘)、135元(死亡)。
失獨家庭補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
農村失獨家庭補助金標准和城鎮統一,為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
⑸ 獨生子死亡,父母年老後政府有什麼補貼,多大開始補貼,怎樣補貼
失獨家庭扶助金
城市標准
失獨家庭扶助金,官方用「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來概括所有由於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導致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的家庭」來代替「失獨家庭」的說法,在扶助金方面,考慮到中國當前城鄉差距及城鄉居民生活費用支出不同,城鄉實行不同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可以有針對性地解決或緩解城鄉相關家庭的實際困難。
北京
從2008年至2013年底,北京市低保金標准,已從每人每月330元,逐年上調至580元。2014年起,「失獨家庭」特別扶助金將提高,城鎮每人每月將提高至340元,農村每人每月提高至170元。北京市已啟動相關政策研究,將按國家衛計委要求提高相關扶助金標准。
北京市衛生計生委、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於提高本市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和特別扶助金標準的通知》。
通知稱,北京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的標准。對於具有北京市農村戶籍、只有一個子女、年滿60周歲的居民,政府發放的獎勵扶助金由現行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
同時,2014年1月1日起,北京還提高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特別扶助金的標准。對於具有北京市戶籍、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女方年滿49周歲的夫妻,政府發放的傷殘、死亡特別扶助金分別由現行的每人每月160元、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500元。
重慶
重慶五次提高扶助標准後,失獨父母每人每年可領取3120元特別扶助金,加起來有6240元,遠遠高於國家政策的要求。
蘭州
蘭州「失獨」家庭兩類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為至200元和160元,並設立計生家庭養老補貼和養老優惠政策。
社會意義
關愛失獨家庭,可以弘揚中華先賢光輝人文思想。孔子談「大同之世」雲:「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孟子描述理想社會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無論是孔子的「大同之世」,還是孟子的「理想社會」,其實都是令人嚮往、而今我們正在追求並逐步實現的文明社會形態。
社會文明應是社會整體文明,社會各個群體都能享受文明眷顧。假如失獨家庭得不到社會關愛,其成員就會煢煢孑立鬱郁寡歡,造成失獨家庭與其他家庭之間的無形隔閡,進而呈現失獨家庭與社會的關系「斷裂」,這不利於整體層面的社會和諧。
⑹ 獨生子女死亡政府補貼。
獨生子女死亡,對於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在16周歲之前死亡,是可以發給一次性補助的,16周歲以後死亡,就沒有任何補助了,
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公民,其獨生子女在未滿16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不願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助。
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意外傷殘補助3000元/人;
獨生子女死亡補助5000元/人。
申請材料:
獨生子女意外傷殘一次性補助申請材料: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婚姻狀況證明;
(三)身份證明;
(四)戶籍證明;
(五)其獨生子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六)其獨生子女在16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的證明;
(七)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聲明。
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申請材料: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婚姻狀況證明;
(三)身份證明;
(四)戶籍證明;
(五)其獨生子女在16周歲之前死亡的證明;
(六)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聲明。
(6)河北獨生子女死亡家庭補助標准2015年擴展閱讀: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⑺ 獨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國家有補助嗎
獨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國家有補助,叫失獨家庭扶助金。中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扶助制度,是國家對於是失獨家庭老人提供的補償金。2013年12月國家提高城鎮失獨家庭扶助金標准,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自2014年起實施。
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除了提高補助標准,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還可按照規定獲得參保繳費補貼。
例如,這些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可給予參保補貼; 60周歲及以上特別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可優先安排入住公立養老機構;對有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優先安排廉租房、公租房等。
(7)河北獨生子女死亡家庭補助標准2015年擴展閱讀:
《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起,獨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別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於800元,獨生子女傷殘的家庭,特別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於500元;
根據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增長情況,按規定實行特別扶助標准動態調整,所需經費按《廣東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的資金來源由省和市、縣財政承擔。有條件的地方適當提高特別扶助金標准。
對有再生育意願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參加職工生育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要將其接受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及再生育服務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納入支付范圍;免費向農村居民提供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服務,並給予住院分娩補助;對確需要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要做好咨詢指導工作,並給予必要幫助
⑻ 河北省獨生子女死亡傷殘救助政策
為確保救助金真抄正用於需要救助的計劃生育家庭,各市嚴格按《 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確定救助對象,主要為:獨生子女意外死亡傷殘,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養的家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傷殘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家庭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計劃生育特困家庭。救助標准各地不等,各種情況不等,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金一般在5000—10000元,其它情況視困難程度而定。救助金發放的形式,有的市、縣採取一次性發放的辦法,有的則是按年或按月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