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遷戶口需要向哪個部門咨詢
戶口遷移需要咨詢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內、擬遷移戶口容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
可遷移人群:
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引進人才
親屬投靠
高校畢業生
⑵ 外地戶口怎麼遷往嘉興
找工作戶口最多能掛到人才市場集體戶口,工作段時間有經濟實力了可以考慮買房,戶口能遷,女孩子的話找個嘉興老公也可以的
⑶ 知青戶口遷移以後還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嗎
建議咨詢她戶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為她繳納社保費用,並按社保規定領取養老金、享受醫療保險。在計算最少15年的社保費用時,她的下鄉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她下鄉3年,則社保費用即只需繳納12年。
⑷ 關於戶口的 問題
一,畢業回遷戶口(從學校遷回)
1, 到學校政工部門辦理 「戶口遷移證」,報到證」,
2, 持」報到證」回原籍縣人事局辦理報到
3, 帶上述證明,加上身份證,畢業證,老家戶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當場可以落戶.(只能落在原來遷出去的戶口上)
4, 原身份證如果是在學校辦理的,落戶後,還要重新辦理新的身份證
(我國有些地區取消了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區別,有些地區則沒有,各地戶口政策有些差異,具體規定應當詢問當地公安部門.)
二, 畢業回遷戶口(從人才市場遷回)
1, 到人才市場辦理「戶籍證明」, 「解除關系證明」或「失業待業證明」
2, 持 「報到證」到原籍縣人事局辦理報到
3, 帶上述證明,加上身份證,畢業證,老家戶口簿,村(居)委會證明,到原籍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需要三星期左右) 如果在本省內,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則省略第4點
4, 審批後,持「戶口准遷證明」,到寄檔案的人才市場開「戶口遷移證」,拿回原籍辦理落戶. (只能落在原來遷出去的戶口上)
5, 原身份證如果是在學校辦理的,落戶後,還要重新辦理新的身份,
三, 戶口遷移證遺失或過期,無法落戶
1, 到原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個 「未落戶證明」,或者自己寫個情況說明,請原籍派出所簽注證明沒有落戶,
2, 持此證明回原遷出地補開「戶口遷移證」 (或辦理遷移證延期), 「報到證」,
3, 帶上述證明,加上身份證,畢業證,老家戶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當場可以落戶.(只能落在原來遷出去的戶口上)
4, 原身份證如果是在學校辦理的,落戶後,還要重新辦理新的身份證
⑸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嘉興,去世,其他子女有繼承權嗎
其他子女有繼承權。
不論戶口在哪裡、人在哪裡。子女都屬於父母的法定版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權
《繼承法》規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⑹ 嘉興可以辦理外地小孩醫保嗎
只要你子女投靠落戶了,還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你的社保就可以轉移到嘉興。父母在外地戶口投靠嘉興子女,社保可遷入嗎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⑺ 我原上海嘉定人,大學畢業後,在浙江嘉興當公務員,戶口落在當地,現患病,並讓小孩回上海讀書,該如
不可以,除非你老婆戶籍上海!
⑻ 落戶嘉興的條件
依據《嘉興市戶口遷移若干規定(試行)》第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准予本人落戶:
(一)經縣級以上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批准正式錄用(聘用)或調入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經縣級以上人力社保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確認,按規定辦理調入的在本地央企、省屬企業工作的管理人員。
(三)持有戶口遷移證、就業協議等相關材料的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
(四)25周歲以下、具有高中(含職高、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的農村轉移人口,已連續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5年的。
(五)經縣級以上教育、文化、體育等主管部門認定的具有緊缺急需技能的人員。
(六)經縣級以上人力社保部門確認的下列人員:
1.與本市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在本地經商辦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或取得技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並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證》的人員。
2.與本市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在本市經商辦企業,適合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需求的人員。
3.具有專業技能、從事特殊職業,已連續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3年的人員。
4.持有國外高校文憑(需經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與本市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在本市經商辦企業的人員。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准予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隨同遷移落戶:
(一)經縣級以上財稅、人力社保部門共同確認,符合本規定第四條第六項第1、2目規定,在連續3年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中工作且擔任中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一年以上,並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二)經縣級以上財稅部門確認,在我市連續經商辦企業5年以上、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15萬元以上,並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三)獲得本市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門授予**共產黨員、**農民工、勞動模範、道德模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經有關部門確認獲得榮譽稱號在5年以內的人員。
(四)經縣級以上人力社保部門確認,具有碩士以上學歷、副高以上職稱或取得**技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五)在城鎮、城區穩定居住生活,取得本地《浙江省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均連續達到5年以上,且屬於舉家遷移農業轉移人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