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2)哈爾濱父母投靠子女怎麼辦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⑶ 子女在哈爾濱買房父母可否投靠
貌似可以吧 屬於「三投靠」落戶
1、妻子投丈夫。妻投夫女方年滿27周歲,結婚滿5年,可給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落戶口(須攜帶本人申請、男女雙方戶口、身份證、原籍居委會和派出所證明直接到男方住地派出所申報落戶)。
2、丈夫投妻子。城鎮戶口,男方年滿35周歲,結婚10年以上;農村戶口,男方年滿55周歲,結婚20年以上,可申報辦理投妻來哈落戶(須攜帶本人申請、雙方戶口、身份證、結婚證、雙方居委會和派出所證明直接到女方住地派出所申報落戶)。
3、父母投子女。父母雙方年滿50周歲,當地無子女,需要人照顧的,可申請辦理落戶(須攜帶本人申請、父母及子女雙方戶口、身份證、原籍居委會和派出所證明直接到子女住地派出所申報落戶)。
4、收養子女落戶。夫妻收養14周歲以下未成年兒童,按收養法規定,可給被收養人辦理落戶(須攜帶民政局收養證、公證處公證書、收養申請、居委會和派出所證明直接到收養人住地派出所申報落戶)。
5、父母被征地招工轉非,子女要求投靠父母,可給未成年子女辦理隨父母落轉非戶口(須攜帶父母及子女戶口、身份證、居委會和派出所證明直接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落戶)。
⑷ 可否辦理父母投靠子女,需要什麼流程及准備哪些材料
可以辦理父母投靠子女,需要流程及准備的材料,各地有所不同。下面是深圳市的做法:
事項內容
老人投靠子女隨遷入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
《關於隨遷入戶受理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恢復隨遷入戶受理及修改補充相關入戶條件工作的通知》
數量及方式
有數量限制。受市政府當年計劃指標限制,符合條件按申請時間先後審批。
條件
1、老人雙方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必須雙方同時符合條件一並提出申請(特殊情況如老人離異或一方配偶去世,則不受「一並申請」限制);
2、老人雙方身邊均無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請人,根據其子女戶籍地的情況,按「就近不就遠、就小不就大」的戶口遷移原則處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產權。
申請材料
1、《入戶申請審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1份,驗原件);
3、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4、老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原件1份);
5、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名下的本市住宅用途房產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6、老人離婚後一方申請的提供有關離婚的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7、老人配偶已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證明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申請表格
入戶申請審批表
申請受理機關
符合隨遷入戶條件的,到擬入戶地派出所申請。
決定機關
深圳市公安局。
程序
各派出所接到隨遷入戶申請時,需詳細核對證明材料。對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並開具回執;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並告知理由;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受理並沒收申請材料。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統一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審批,市公安局按申請時間統一排隊審批,如當年入戶指標用完的順延至下一年。隨遷入戶已獲批準的,特區內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持申請回執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各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寶安、龍崗、光明三區直接到派出所領取《准予遷入證明》。申請人持准遷證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後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時限
根據市政府每年下達的指標數,按受理入戶申請的時間順序統一安排審批。如當年入戶指標用完的順延至下一年審批。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審批同意遷入的,簽發《准予遷入證明》,一次性40天內有效。
法律效力
申請人取得《准予遷入證明》後方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收費
收取《准予遷入證明》工本費人民幣4元,收費依據是:粵價費(1)函(1994)57號、粵價(1996)238號。
⑸ 哈爾濱市父母戶口如何隨子女隨遷
去你的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問問民警就會告訴你
或者打戶籍科的電話咨詢114就會告訴你戶籍科的電話
這個要看你的個人情況 你說的不具體 還是自己在打電話問問吧
⑹ 父母戶口如何投靠子女
我的情況和你差不多,只不過我是老公的父母要投靠進來。不過我們的戶口不在一起,我老公的是在他姥姥那裡,我的戶口在我媽那裡。在辦理回滬手續時,他說除了要提供我先生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外,還需要提供我的
但是我的戶口和我先生的並不在一起,我公公是要簽到他兒子那裡去的,是否真要我的戶口簿?
我先生也是從外地回來的(可能算知青子女吧),他的戶口是掛靠在他奶奶那裡的,他不是戶主
具體情況就是這樣
我擔心要求提供我的戶口簿是想把戶口落到我們新買的房子里,是否是這樣的情況?
⑺ 老人到哈爾濱投靠子女怎麼辦理永久居住證
居住證目前沒有永久性的,
如果居住地定期限符合條件可以根據自願將戶口遷入。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五條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常住戶口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入居住地。
⑻ 哈爾濱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住在一起嗎
你好,正常來說只有住在這邊戶口才可以遷過來,但是派出所也無法確認這個事情,你可以告訴他們你父母就在這邊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