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子女失信人父母會受到牽連嗎
從法律的角度講,父母被列入失信,對子女們無影響,但是父母被列入失信後,經濟條件肯定會受影響,多少也會牽連到子女。
② 父母的失信對孩子會有什麼消極影響
父母失信,耳濡目染,孩子也會不信守承諾。可能不是刻意的,而是在他們心中對這個承諾沒有什麼概念。可是這個習慣很不好,孩子身邊的朋友可能會遠離他,沒有一個人願意和一個不講信用的人在一起的。就像是我,如果父母可以和我強調一下信用對人的重要性,我可能就會謹記在心,可是那個時候的父母不把他當一回事,導致了我用了以後的青春在吸取教訓,本可以我能少栽跟頭,可是現實親自教會了我信守承諾的重要。如果可以,我希望這些苦可以少吃,以至於我少年老成。
③ 父母欠債,子女受到人身威脅怎麼辦
父母是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責任應當他們自己獨立承擔,與子女無關。子女如果因此受到人身威脅的,注意收集並固定好相關的證據,然後可以直接報警。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④ 父母債務債主威脅子女怎麼辦
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責任應當由他們自己獨立承擔,與子女無關。子女如果因父母的債務而受到人身威脅的,應當注意收集並固定好相關的證據,然後可以報警。
我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⑤ 父母債務債主威脅子女怎麼辦,能報警嗎
可以報警。
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責任應當他們自己獨立承擔,與子女無關。子女如果因此受到人身威脅的,注意收集並固定好相關的證據,然後可以直接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5)父母失信子女受到威脅擴展閱讀:
關於父母的債務子女償還規定:
1、首先,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2、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
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
如果是父親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親還債,還要幫助父親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親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親還債。
⑥ 如果父母上了失信人名單,老賴,對子女有影響嗎
1、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的子女是不會受影響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內執行人名單信息的容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⑦ 父母辦失信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被執行人失信對子女不會產生影響。只有有犯罪前科的人對子女的工作、學習會產生影響。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⑧ 父母的失信對孩子會有什麼消極影響
父母對孩子失信造成的後果
失信模式可能是父母不負責任的表現。無論這種模式出現的原因是葯物成癮、工作成狂,還是僅僅不夠成熟。孩子們變得如此失望,孩子開始要麼對生活很少抱有希望,要麼矯枉過正,變得超級能幹,並認為自己能夠獨力應對所有的事情。這兩個極端都是不健康的。
家裡必須有個成年人來確保所有的事情不會陷於癱瘓,而承擔這樣的角色使布蘭頓犧牲了自己的青春期。他以一個孩子的身份承擔著本該落在成人肩上的重擔。
對於十幾歲的孩子來說,承擔成年人的責任幾乎是不可能的。孩子最後會厭倦這樣的生活,希望擺脫它。
青春期的孩子需要集中精力進行身心發展。孩子需要時間來嘗試,犯錯誤,並從中學習提高。當孩子做這些事情時,孩子需要可靠的成年人看著孩子,保護和引導孩子。那些還沒有準備好就被迫像大人一樣行事的孩子,在這個過程中將會失去一部分自我。有的時候,當機會來臨,孩子會重新回到孩子錯過的發展階段,並「迎頭趕上」。不幸的是,這種偏離同步的發展並不會帶來很好的結果,反而問題卻不斷纏上來。
在孩子的青春期里,父母向孩子展示了成人世界。父母需要通過自己做例子,向孩子說明信守承諾意味著什麼。父母在世界裡的生活方式,將成為孩子成年後生活的一個樣本。
此外,孩子需要從自己的經驗中知道信賴親人和信守諾言是什麼感覺。這種能夠相信親人的安全感是孩子的情感基礎,也是孩子在進入成年期後值得遵循的樣板。
父母對孩子做過的最大承諾,也許是在孩子出生時。當父母握著孩子的手,父母默默地許諾,要愛孩子,陪伴孩子,一直到孩子長大。父母需要把這個承諾牢記在腦子里,並盡父母所能,遵守和尊重這個諾言。
⑨ 子女失信父母不會受到牽連嗎
子女為失信人只會限制個人消費活動,父母是不會受到牽連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⑩ 父母失信對子女的哪些方面有影響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是否會受到牽連呢?可能很多人聽說過一句老話「父債子還」,然而實際上這句話在我們現在的法律中是得不到支持的,然而在有些例外情下法律也是支持父債子還的:如果父母借債不是用於個人消費,而是用於家庭成員共同生活的,那麼子女作為受益人是需要承擔債務責任的。說得再極端些如果父母就是為子女結婚買房而產生的借貸行為自然需要子女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會受到影響嗎
如果父母去世之後子女要繼承父母留下的遺產,那麼也需要先看父母生前的債務是否已清償完畢。只有在先還完債的前提下才能進行遺產分割,所以繼承遺產時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究竟是遺產多於債務或是債務多於遺產。如果死者生前未清償的債務超過了遺產,那麼繼承人可以通過放棄繼承而免於承擔債務。當然這里的基本前提是繼承人對該債務不知情且未受益。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會受到影響嗎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需要代替父母承擔償債責任嗎?如果父母是在孩子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借的債且孩子由始至終未從中受益,那麼孩子是不需要為父母欠下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的;反之如果父母是因為孩子的原因才借的錢,那麼孩子就需要承擔共同的償債責任。也許有人會說就算父母是因為孩子的原因借錢,可並不是孩子讓父母借錢不還當老賴啊,但只要孩子從中受益就理當承擔一部分償債責任。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會受到影響嗎
正如我在上文所舉的那個例子:父母為孩子結婚買房借了錢,結果到父母去世時這筆錢還沒還清,那麼孩子難道能以父母沒還清債務與自己無關為由推掉這筆債務嗎?從債務償還角度而言:子女從父母的借貸行為中受益就應當承擔共同的償債責任;反之子女未能從父母的借貸行為中受益就不存在「父債子還」一說。那麼除了償債之外父母成為老賴還可能會對子女造成其他影響嗎?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會受到影響嗎
按我國的現行規定而言:老賴是會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同時會對其採取一系列限制高消費的措施。按說新中國成立後國家已明文禁止株連制度,那麼父母成為老賴本來按說不該對子女的人格和生活造成影響,即使僅僅只就償債責任而言也必須先看看子女究竟是否從中獲益。不過父母成為老賴在客觀上依然會對孩子的生活多少產生一定的影響。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會受到影響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對被執行人的下列高消費行為進行了限制:(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會受到影響嗎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點不公平,畢竟又不是孩子犯下的錯,然而我們不妨仔細思考:不讓孩子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就是不公平嗎?那麼難道說讀公立學校的孩子都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試問如果父母沒錢,那麼還可能送孩子讀高收費的學校嗎?要說不公平豈不是窮人家的孩子都要說不公平?這里之所以要專門限制失信人員的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其實並不是對孩子的一種懲罰株連。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會受到影響嗎
這條規定的道理在於:既然你送孩子上高消費的學校,那麼證明你是有錢的。有錢不還這種行為就相當惡劣了。這其實和我在上文所舉的借別人的錢給自己孩子買房其實是一個性質。想要給孩子一個好的教育環境可以理解,然而這一切不該由自己去創造嗎?借別人的錢送自己的孩子去上貴族學校難道是公平的?這和懲罰株連沒任何關系,而是他們的父母有多少錢就該送他們上什麼樣的學校。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會受到影響嗎
如果非要說這是不公平,那麼上不起貴族學校的窮人家的孩子都可以說不公平。此外失信人員的未成年子女名下如果有無法說明正當來源的大額財產,那麼是有可能被法院作為父母的財產來執行的。未成年子女以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主要包括繼承、贈與等。無論是父母還是其他人的贈與都應當屬於未成年子女個人所有,但贈與是以逃避債務為目的則除外。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會受到影響嗎
很顯然失信人員完全可以用贈與的名義把自己的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事實上在過去相當一段時間內有些失信人員就是用這種方式規避債務的,所以這條規定也是為了避免失信人員通過將財產轉給自己的子女來逃避執行。這其實也不是針對未成年子女的懲罰株連,而是規避失信人員轉移財產的一種手段。除了上述兩點之外目前法律上並沒對失信人員的子女本人有任何限制性規定。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會受到影響嗎
盡管法律上並沒其他限制性規定,可實際上父母失信對子女造成的影響不並不僅止於以上兩點。銀行有自己的一套規定:如果父母上了徵信黑名單,那麼子女在貸款和辦信用卡這方面或多或少是會受到一定影響的。這就像法律不可能說鼓勵人們歧視罪犯的孩子,可法律無法徹底改變世人一些既有的觀念。在失信這個問題上同樣如此:法律的規定是一回事,然而失信所造成的家庭名譽的損害必然會對孩子造成一定影響。
如果父母成為老賴,那麼子女會受到影響嗎
事實上因為父母成為老賴而導致孩子被人歧視現象在客觀現實中是真實存在的。對這種現象需要從兩方面看待:首先我們在制度設計上不能因為父母失信就對孩子另眼相看,同時我們也應當盡可能改變社會對失信人員子女的偏見。不過既有觀念的改變不是法律制度所能解決的問題,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所以還是要奉勸失信人員不要因為自己的行為導致自己整個家庭被別人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