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費13年一直沒領.能補領嗎
原則上可以,但可能手續較麻煩,因為自己本身不是獨生,所以不太清楚。
Ⅱ 以前在單位獨生子女費有幾年不發給我!能補領
單位的獨生子女費不發?那你要及時分團委為什麼不給你發呀?因為一般的時候他會到年末的時候總會給你發這些東西的一年結束了肯定會把這些給你清理這個你放心。
Ⅲ 補辦獨生子女證,以前沒有領取過費用的,還能補領嗎
不可以按規定獨生子女費是申請辦理一年發放一年過後不允許補辦補領,所以不可以。
Ⅳ 獨生子女費至今未領已過年齡還可補領嗎
2016年元旦之後
獨生子女的政策費用已經沒有了
所以現在是已經領取不到的。
Ⅳ 獨生子女費好幾年一直沒領過 可以續領嗎
獨生子女費好幾年沒領過了,為什麼中斷了好幾年沒領啊,可以繼續領的
Ⅵ 我是獨生子女但沒有領取過獨身子女費 能補領取嗎
獨生子女本人是不能領取獨生子女費的,獨生子女費也不能補領。
獨生子女費是由獨生子女的父母領取的,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的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部分地區為16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
獨生子女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Ⅶ 獨生子女費好幾年一直沒領過 可以續領嗎
獨生子女費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獨生子女費,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相關規定,申領者需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具體發放渠道如下: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7)獨生子女費有幾年沒領能補領嗎擴展閱讀: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從1982年起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每月5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這一獎勵政策,成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記憶。但是,32年來很多省份幾乎沒有什麼變化。
Ⅷ 孩子的獨生子女費從未領過,可以補領嗎
單位會放的只要你有獨生子女證就會發的,沒發你去補辦我覺得沒必要了吧補了的話也不會補發也只會發從你辦好證後再發放。
Ⅸ 獨生子女證已經辦理,一直沒領費用,可以補嗎
獨生子女證已經辦理,證件沒有丟失與損壞的情況,不能申請再補辦。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自願只生一孩不再獎勵。此前,領取獨生子女證後可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各地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標准不同,以廣東省為例,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獨生子女補貼發放年齡:
目前,國家已明確表示自願只生一孩不再獎勵。這意味持續33年的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政策將退出歷史舞台。按照以前的政策規定,我國對獨生子女補貼發放年齡規定為直至孩子年滿14周歲,有的地區發至孩子年滿16周歲或者18周歲。
從1982年起,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這一獎勵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