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房子女兒有居住權嗎
父母的房經父母同意女婿有居住權。女婿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權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規定取得居住權,還可以依遺囑等法律行為取得居住權、因取得時效的經過取得居住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❷ 在法律上,父母名下的房子已婚女兒有居住權
只要是父母同意女兒居住,在法律上就是允許的,如果父母不同意居住,那就是觸犯了法律行為。
❸ 子女成年後對父母的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權和使用權
你好,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如果子女成年後,那麼父專母對子女就沒有了法律屬上規定的強制性撫養義務。當然不能因此認定,成年子女還住父母的房子就是非法的,如果子女不孝順,可以要求其搬出。
❹ 父母是否享有兒女所有房屋的居住權
物權法沒有規定「居住權」這種權利,但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父母沒有房屋可以居住的話,子女有義務提供房屋給父母居住。
❺ 女兒有居住權嗎 房產問題
房子是你爸爸媽媽的共同財產,夫妻的婚內共同財產原則上是一人一半。你媽媽去世後,沒有立遺囑那就按照法定繼承,房子的一半由你爸爸所有,剩下的一半你和你爸爸平分(如果你沒有兄弟姐妹),所以房子你是有居住權的。
你這里都沒有說清楚房子到底是你爸媽的還是你爺爺奶奶的。你爸爸如果捐的話只能捐自己的那份,奶奶爺爺的字據有效,把那部分給孫女有效,可以獲得法律保護。前提是你爺爺奶奶有這房子的一部分的權利。
❻ 父母還有居住權嗎
你父母對該房屋享有永久居住權是肯定的,只要他們願意一直居住在該房屋,那麼誰也別想趕他們走。
居住權這種東西是可以這么用的嗎?
現在你父母如果對該房子有所有權,就可以居住,沒有,就無權居住。除非該房子最後歸你弟弟了,你弟弟基於贍養義務。
房子買賣轉了好幾轉,已經很難確權了,不過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
❼ 房子父母有居住權嗎
子女的房子父母可以設有居住權。父母對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權,但在與子女簽訂居住權合同並完成登記的情況下可以享有對子女該房佔有、使用等用益物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❽ 成年子女對父母所有房屋,享有居住權嗎
你好,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如果子女成年後,那麼父內母對子女就沒容有了法律上規定的強制性撫養義務。當然不能因此認定,成年居住權是用益物權的一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設立居住權,可以根據遺囑或者遺贈,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例如,某人在遺囑中寫明,其住宅由他的兒子繼承,但應當讓服務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設立居住權,應當向縣級登記機構辦理居住權登記,經登記後居住權才成立。物權法上的居住權,不包括因房屋租賃產生的居住權,不包括住旅館等,房屋租賃或者住旅館不需要向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登記。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享用權。房屋租賃活動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權。房屋的使用權不能出售、抵押、贈與、繼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權之中。
❾ 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否有居住權
是否有居住權要看房屋所有權人是否同此人通過合同或者遺囑設立。根據尚未生效的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居住權通過合同或者遺囑的方式設立,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_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民法典於2021.1.1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