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如下: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內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容,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Ⅱ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規定如下: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Ⅲ 浙江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有多少
《獨生子女證》也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資金(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 )
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
3.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4.年滿60周歲。
目前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才能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獎勵扶助資金,其他人員均不能享受。
其 余的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①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已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項待遇:
(一)領取 每年不低於一百元 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女方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二)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給予女方產後一年假期(含法定產假),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農村居民或者夫妻一方亡故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另一方所在單位全數發給。
③生育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獨生子女家庭待遇。
④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改為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障金。
⑤農村居民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審批宅基地、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等利益分配時,獨生子女按照兩人計算。農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農村扶貧應當把貧困的獨生子女戶和女兒戶作為重點對象。
⑥農村居民、失業人員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
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設立計劃生育公益金。計劃生育公益金由社會資助、財政投入等方面組成。計劃生育公益金主要用於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或者死亡,夫妻不再生育等對象和對其他特殊情況進行扶持。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⑧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應當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
Ⅳ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規定如下: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回合計1萬元的補助,雙方均為答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Ⅳ 退休後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領取方式由社保經辦機構代發。
1、根據《關於印發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的通知》:獨生子女費發放方式由社保經辦機構代發,每季度發放一次。凡符合獎勵條件的深圳市戶籍獨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前2個月,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工作站提出書面申請。
2、根據《關於印發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的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戶籍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發放的獨生子女計劃生育獎勵金。
3、獎勵標准為每人每月160元,即每人每年1920元。該獎勵金不影響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獨生子女傷、病殘或死亡的父母,該獎勵金不影響其領取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
(5)浙江省衢州市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費申領條件
1、雙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單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
(二)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