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一胎生了兩個孩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按規定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可辦理獨生子女證。因為你生肓的是2個孩子所以不符合規定。
2. 辦了獨生子女證生二胎怎麼處罰!!
這挺麻煩的。。。已經分了的房子應該是不會被收回去了吧,頂多罰款。農村戶口罰款3-5萬就夠了,城市戶口罰款10萬以上。這種把孩子戶口放在別人家的事情確實挺麻煩的。。。想想N年後,你的財產你嫂子的孩子也有繼承權,反正各種復雜。更何況你自己要生二胎,這事要是換我,我實在不同意。既然你嫂子自己想生孩子了,就不應該不捨得錢
3. 已經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可以生2胎嗎
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是可以申請二胎的,但是需要收回獨生子女證,若已經享受過獨生子女補貼的,在申請二孩時候也需要補交此補貼費用的。
4. 有寶媽領了獨生子女證,又生了二胎嗎
不能。因為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前提是「自願終生只生一個孩子」,如果你符合條件再生一個孩子但你已經自願放棄生育了,所以不能再領取二胎的生育證了。如果硬要生,只能按照下面的規定處理:「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又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已領取的證書、獎金和獨生子女保健費等應當全部退回。」而且還將被按超計劃生育徵收社會撫養費。
5. 辦理了獨生子女證還要生第2胎會怎麼樣
如果沒有生第二胎的條件,強行生第二胎,政府計生部門會採取強制措施。
一是強制結扎。男方或女方其中一人會被強制結扎。
二是罰超生費。也叫徵收社會撫養費,不知你屬於哪個省市縣的?各地徵收標准會不同(主要是因為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
我們這里的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各徵收社會撫養費90000元(當地的上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8000元),如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二倍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各徵收社會撫養費42000元,本人實際上年純收入高於區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二倍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是一票否決。優秀不能評,提拔不能批,工資不能升,公職要開除,營業執照不能辦,總之凡是需要政府審批的,都因超生一票否決。
四是追回獎勵。如果已經辦了獨生子女證的,以前享受的所有獎勵都要一次性收回並追繳獨生子女證。
6. 辦獨生子女證後,如果生2胎怎麼辦
如果已經輸的《獨生子女證》,並且享受了有關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生育二胎後,除依法交納社會扶養費外,還須退還領取的獨生子女費等款項。
7. 生二孩辦計劃生育證要交獨生子女證嗎
1、現在生育孩子不需要辦理准生證,准生證已經做為炎黃子孫的恥辱掃專入歷史的垃圾了。屬
2、2016年前的一胎獨生子女證繼續享受待遇。2016年1月1日0時起出生的就不能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3、辦理二孩戶口只需家庭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出生證明即可
4、一般情況下是需要把獨生子女證交還的,具體情況你還得問當地計生辦。
8. 生二胎,原獨生子女證如何注銷
獨生子女證沒有注銷的說法,是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此外,申領獨生子女證的需要一定的條件的,當條件不再符合的時候,不再享受相關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無需注銷。
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可以享受到眾多優待。包括自發證日起到14周歲止,每月由獨生子女的父母單位發給的保健費;在招工、解決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照顧;更重要的是作為獨生子女的母親,除了享受國家規定產假之外,還增加35天產假,男方可以享受10天的看護假。
申請條件: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證》在2002年9月1日後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9. 辦獨生子女證,如果生2胎怎麼辦
第四十六條規定: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應當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取消其他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