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未婚生育後再結婚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你的意思是你離異來沒有孩源子對吧?不知道你未婚妻的女兒落上戶口沒有?如果給她女兒落戶口的時候辦理過准生證的話,讓不讓辦准生證還另說,具體的去女方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咨詢一下吧,准生證都是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的,地域不同政策也略有差異的,問清楚之後再決定是否登記才是穩妥的做法!至於獨生子女證是肯定不行的。
㈡ 未婚生子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未婚生子是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的。
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
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3.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4.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㈢ 國家新政策未婚生子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不能,獨生子女必須有合法夫妻證明的才可以辦理的,否則社會就亂套了了。
㈣ 我是未婚生子 戶口也上了 倆人已經領結婚證了可以申請獨生子女證嗎
2016年1月1日後,自願生育一胎的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之前的繼續適合相關政策。
㈤ 男方有一未婚子再結婚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這個具體就要詢問當地居委會了
同時你這個問題應該是去社會民生
分類,那邊進行詢問
那邊擅長這個題
㈥ 未婚生子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未婚生子辦不到獨生子女證。雖然沒有哪項規定是嚴禁的,但是現實中沒有結婚證,孩子沒有父親,或者沒有母親,基本上沒辦法辦證。因為你提供不了相應的材料和證件。
㈦ 未婚生育後領了結婚證後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交社會撫養費嗎
未婚生子要罰款的,結婚證是後辦的,沒辦法。
㈧ 男方有一小孩 女方未婚 在生育可以辦獨生子女證么
㈨ 未婚生子,現結婚,不打算生孩子,未婚生子可以申請獨生子女嗎
獨生子女是指:孩子的父母終其一生只生育過這唯一的孩子,這個孩子才算是獨生子女。如果你的非婚生子是你和你丈夫現在唯一的孩子,且你和你丈夫都沒有意願生育除他(她)之外的孩子,那可以為孩子申請獨生子女證。
㈩ 未婚先育.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未婚先育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的。
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是否可以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比如四川省規定,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比如吉林省規定,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補辦。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資料,http://www.sc.gov.cn/10462/12771/2016/6/25/10385599.shtml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資料,http://www.jl.gov.cn/xxgk/zc/zcjd/201605/t20160513_2263296.html
(二)關於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問題。
1.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予以審核辦理。
2.未生育過子女的單身公民,收養一個子女,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文件或者單位或者村(居)收養一個子女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或者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的,可以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