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辦獨生子女證產假就可以順延3個月
介個要跟單位協商同意的,不是強制性的,生育津貼只支付正常產假的,延長的是不會支付的,單位更不會出這部門錢,這期間如何發工資或津貼也沒有規定,而且休了延長的三個月要減掉一定時間的獨子費
㈡ 廣東男方休陪產假一定要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沒有你所說的這種規定,而且也無從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原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回表示:實施全答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㈢ 廣東省產假怎麼算包括破腹產,晚婚晚育,獨生子女等。請幫忙計算。
一、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剖腹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鍾,也可合並使用。
二、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㈣ 勞動法關於產休工資發放,要獨生子女證嗎
能不能休產假主要是看是不是生了孩子,因此,生孩子的時間關鍵,專生孩子前的是產前屬假或保胎假,生孩子當天開始才算產假,所以要休產假就要提出生孩子的時間證明,一般是以出生證為準的,因為出生證是醫院開的,出院時就能辦好拿到,而獨生子女證要到戶籍地辦理,很多打工一族是沒辦法馬上辦到的。而且只要生孩子就應該有產假,這與是否第一胎無關。
㈤ 現在廣州有規定說生了男孩一定要辦獨生子女證才可以休有薪產假嗎
不是啊!現在已經規定農村跟城鎮一樣的,都不能生第二胎,而且你第一個是生男的,是要辦獨生子女證的!除非她跟她老公都是獨生的,那樣才能選擇不辦!
㈥ 廣東省第一批獨生子女優待證是哪一年發放的
獨生子女的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㈦ 女職工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相關規定的意義
獲得《獨來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自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鬧碰純獨液咐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吵基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㈧ 廣州現在休陪產假還需要出獨生子女證嗎
廣州市從2016年開始起也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丈夫休陪產假,不需要生的孩子一定是獨生子女,更不需要獨生子女證。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㈨ 廣東省產假有幾天
女員工懷孕享受婚假產假,不受入職時間的限制,只要在職期間,結婚或專生產就可以享屬受。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條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
女職工生育,產假98 天,其中產前休假15 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 天。實行晚育者(24 周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 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 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 天。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也就是說產假期間的工資應按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發放、
晚婚假或產假期間若經過周末或法定節假日,也應包括這些天數的,不能將這此天數排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