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獨生子女一復次性獎勵對象必須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或一方為城鎮居民,且在1933年1月1日後出生; 2.持有有效《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終身未生育子女也未收養子女,並持有所屬街道(鄉、鎮)出具的《無子女證明》; 3.職工在2003年1月1日以後達到國家規定退休條件並辦理了正式退休手續,且未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待遇;無工作單位居民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且在2009年10月22日之後尚健在的。 追問: 雙方 離婚 能不能享受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 回答: 離婚 也要看情況的。。 補充: 離婚後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未再婚又未收養孩子,或者與未 生育 孩子的對象結婚後未再生育又未收養孩子的; 再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孩子,都領取過《 獨生子女證 》,並且都判給對方撫養,現家庭沒有子女的再婚夫妻雙方; 以上情況都可以領取,你可以對照下你自己屬於哪種情況。
『貳』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補助有文件規定嗎
有。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補助以及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標准等具體的獎勵政策由各地方政府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關於獨生子女一次性擴展閱讀:
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蘇政發精神,2008年1月1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應由企業支付。企業支付的一次性獎勵金允許稅前列支,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
(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支付。
(二)兼並、轉讓、改制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兼並、轉讓、改制後的企業支付。
(三)文件出台前已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所在地(按稅收級次)財政解決。今後依法實施破產的企業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由法院在其破產清算經費中直接扣除,上交同級財政。
(四)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戶籍所在地財政解決。
『叄』 退休後一次性獨生子女補助政策怎麼申請
聽說下崗職工退休的只有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補助,這位樓主連去哪兒領,具體需要回哪些材料都不知道,真是杯答具啊?當時實行計劃生育政策時,我們這個樓主一定是積極響應國家號召的,等到領獨生子女費時,怎麼就這么難呢?我們的政府怎麼了?這位樓主還不知道吧,退休工人獨生子女費領取也是受到不公平待遇的!
『肆』 獨生子女一次性補助是單位出還是社會出
根據具體情況有三種支付渠道:
《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三版十二條持《獨生子女權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伍』 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問題
應該由現在的工作抄單位發。
(三)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獎勵,由所在單位負責發放。
市級人口計生、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等四個行政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具體發放辦法。積極探索通過社會中介機構代理發放的辦法。 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放應接受審計、財務、紀檢等部門的監督。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陸』 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
退休職工的獨生子女獎勵,是由單位發給的,只要拿著獨生子女證,退休手續,就可以領取,沒有單位的,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