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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干涉父母黃昏戀

發布時間:2021-11-23 22:09:29

1. 子女如何正確對待父母黃昏戀

老來伴是人到黃昏相互陪伴,相互慰藉不可缺的,為父親或母親找一個他們覺得合心,談得來的伴侶,是對父母的一種孝。財產方面可以進行公證。

2. 子女干涉父母「黃昏戀」 是自私還是為父母好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這項權利不僅被寫入《憲法》,而且在《婚姻法》中被多次明示,如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對於老年人的婚姻,《婚姻法》第三十條特別強調:「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雲南省擬規定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黃昏戀」,只是對現行法律的重申和細化,使之更加具體和可操作,如「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離婚、再婚而索取、隱匿、扣押老年人的合法財產或者有關證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合法居住權利」,一旦子女有這些行為,便屬於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涉嫌違法。

而有些子女干涉父母的「黃昏戀」,出發點的確是為父母好。近些年來,以戀愛結婚為名,實則沖著老人財產而來的「黃昏戀」越來越多。老年人防騙能力本就較差,處於情感孤寂狀態的單身老人,往往經不起幾句甜言蜜語、山盟海誓,便要毅然決然地走向婚姻殿堂,並向對方允諾豐厚的財產回報,到頭來不僅「人財兩空」,而且對老人的精神、情感造成重大打擊。遇到這種情況,子女事先對父母的「黃昏戀」進行干涉,顯然很有必要。個中道理,與子女阻止父母購買假冒偽劣保健品是一樣的,購買保健品的錢是老人自己的,子女們就不能幹涉嗎?

子女干涉父母的「黃昏戀」,究竟是出於自私還是為了父母好?其合理的界限在哪兒,現實必要性有多大?老年人「黃昏戀」的對象,究竟懷揣著什麼目的?這一切往往說不清、道不明,使得子女干涉父母婚姻的是非曲直,往往也剪不斷、理還亂。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黃昏戀」,這是一個大前提、大原則,但現實是復雜的,遠沒有法律條文那麼簡單,要不怎麼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呢?

3. 父母「黃昏戀」子女該不該去干涉

按照我們的觀念來說,我們是應該了解的,因為這還決定著老人以後的生活。我們觀點也很鮮明,無論你對老年黃昏戀支不支持、贊不贊成,在老齡化加速的大背景下,老年人戀愛、交友、相親、再婚行為正在「井噴式」的發生、不可阻擋,從旁觀者的「指指點點」到「屢見不鮮」、很快會成為社會常態現象。老年黃昏戀的現實約束條件很多,最核心的還是財產問題。

但是有時候我們涉及到很關鍵的問題,這就是錢的問題,這是必須要處理的。由於涉及到子女財產分配等復雜問題,一部分群體由於困難放棄找結婚伴侶,通過找保姆伴、親密舞伴這樣隱蔽的方式解決情感需求,充滿了隱忍與無奈。要准確看待黃昏戀,需要對老年人心理需求充分了解;根據湖北經視知名中老年婚戀節目《桃花朵朵開》的製片人胡曉凡先生分享。

因此,從現實的角度來說,作為子女應該做的就是認真的對父母的感情進行把關。對於年紀大的人來說,他不見的是非要這一輩子一定得有人陪他。特別是跟前任感情比較深的。大多數有時候找個伴,特別是60歲左右,70歲喪偶單身的。所以這個需求對六七十歲人,免費給他安排一個對象,他們是很開心的,但是你說要他為找對象去花費,就不容易。




4. 作為子女,應該如何面對父母出現的黃昏戀

父母開心就可以。

我們身為子女,是否真正的為老人們考慮過,他們在喪失了社會屬性後,在生命的倒計時響起後,迫切的需要被關愛的心理。現實中,黃昏戀導致家庭糾紛的情況也並不少見。原本單身的老人,想要和相愛的人一起漫步黃昏路,卻都因種種現實原因而放棄了。其中最大的阻礙,就是子女的反對。這種反對的聲音,就好像我們小的時候尋找愛情,父母總愛對你說:這個人不好,這個人不行,換一個吧。

在對方的人品上進行考察。對方是否對自己的父或母很貼心,很照顧。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如果在人品上考察合格,那麼這也是一個基本觀通過了。孩子對父或母的黃昏戀關注,其實也是在關注自己父母的身心健康。人畢竟是一個群居動物,每一個人在這個社會中都會遇到很多自己覺得可以相扶一輩子的人,關鍵時刻還是要擦亮眼睛,找到能夠和自己白頭偕老的那個人。

5. 作為兒女,有多少人會支持父母黃昏戀的呢

更何況,愛情是不分年齡的。有的人一輩子都沒愛過人或者被人愛過,是不是特別遺憾!如果現在父母出現了這種情況,當然要支持啦!贍養老人,生活是何等的艱辛,現在已經到了古稀之年,本該享受天倫之樂了,又成了孤身一人,那是何等的孤獨寂寞,吃不定哪天死亡就會降臨,歸天時日已不多。

但是我覺得真正的親人是希望對方過的好,如果父母過的開心,子女不應該再反對,如果父母過的不好,那黃昏戀本就沒有繼續下去的理由,也不需要子女的反對了!

6. 為什麼說 子女應當善待長輩們的「黃昏戀」

父母為自己的兒女操勞了一輩子,現在年紀大了,作為兒女應該多關心多照顧他們的生活,不僅應該讓他們物質生活過得好,精神生活也應該考慮到,畢竟最為兒女是無法替代老伴的位置的,所以為離婚或者喪偶的父母找到新的幸福才是最大的關愛。

所以我認為,作為兒女不僅應該讓他們物質生活過得好,也應該讓他們的精神生活,也得到滿足才對,單身老人獨自生活難免寂寞,即使有子女在身邊照顧也非長久之計。因為即使和兒女生活在一起,但是老人的世界依然是空虛的。老來伴老來伴老了才有個伴在一起說說話,互相關心一下。和孩子在一起,永遠是付出,沒有回報。子女們要理解、尊重、支持長輩們相濡以沫的「黃昏戀」,而不是反對,唯一讓他們幸福安康,才是我們對長輩們最好的盡孝。

7. 子女干涉「黃昏戀」究竟是對還是錯

多多詢問父母的感覺 考慮他們能的感受

「走婚」凸顯出「黃昏戀」老人再婚的種種現實困境,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社會各界對老年人再婚和情感生活重視度與支持度的欠缺。
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婚介委員會執委崔培俊認為,銀發「走婚族」是很無奈的特殊人,「走婚」是一種搭伴過日子的性情生活,雖滿足了老人對、幸福、愛情的需求,但在法律上是缺乏保障的。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全弟認為,許多子女對父母晚年的感情、婚姻生活干預太多,一是過於「重利」的觀念使然,二是忽視了老年人和年輕人一樣,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只要符合《婚姻法》中的沒有配偶、沒有不適宜結婚的疾病等條件,老人再婚就是合法行為,子女以種種理由加以干涉,就是廣義上的違法行為。
王全弟建議,對於單身老人再婚後可能發生的財產糾紛問題,可以通過「婚前財產約定」和「財產」等法律手段加以解決,雙方可事先通過協議約定婚前、婚後財產的歸屬情況。「比如,針對老人和子女的擔心,再婚老人就可約定婚前的財產為個人所有,婚後的退休金等財產為兩人共有。」
專家建議,老人要多了解自己的權利和法律的相關規定,子女則要轉變觀念,多為老人著想,多考慮他們的幸福和權利,有關部門也應該多為老人提供這方面的等。
上海男科教授白迎堂認為,從法律角度講,老人未婚同居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所以「黃昏戀」老人應採取正常的婚姻方式。
專家建議,社會各界應依法支持和維護「黃昏戀」老人的再婚需求,對再婚遇到阻撓的「黃昏戀」老人積極提供法律幫助;另外,各地老齡辦可以成立專門的老年婚姻管理機構,對老年人再婚採取一些特殊照顧與指導,比如再婚雙方簽訂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協調子女關系等。

8. 作為子女應如何看待父母的黃昏戀

多多詢問父母的感覺 考慮他們能的感受 「走婚」凸顯出「黃昏戀」老人再婚的種種現實困境,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社會各界對老年人再婚和情感生活重視度與支持度的欠缺。 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婚介委員會執委崔培俊認為,銀發「走婚族」是很無奈的特殊人群,「走婚」是一種搭伴過日子的性情生活,雖滿足了老人對自由、幸福、愛情的需求,但在法律上是缺乏保障的。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全弟認為,許多子女對父母晚年的感情、婚姻生活干預太多,一是過於「重利」的觀念使然,二是忽視了老年人和年輕人一樣,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只要符合《婚姻法》中的沒有配偶、沒有不適宜結婚的疾病等條件,老人再婚就是合法行為,子女以種種理由加以干涉,就是廣義上的違法行為。 王全弟建議,對於單身老人再婚後可能發生的財產糾紛問題,可以通過「婚前財產約定」和「財產公證」等法律手段加以解決,雙方可事先通過協議約定婚前、婚後財產的歸屬情況。「比如,針對老人和子女的擔心,再婚老人就可約定婚前的財產為個人所有,婚後的退休金等財產為兩人共有。」 專家建議,老人要多了解自己的權利和法律的相關規定,子女則要轉變觀念,多為老人著想,多考慮他們的幸福和權利,政府有關部門也應該多為老人提供這方面的咨詢等。 上海411醫院男科教授白迎堂認為,從法律角度講,老人未婚同居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所以「黃昏戀」老人應採取正常的婚姻方式。 專家建議,社會各界應依法支持和維護「黃昏戀」老人的再婚需求,對再婚遇到阻撓的「黃昏戀」老人積極提供法律幫助;另外,各地老齡辦可以成立專門的老年婚姻管理機構,對老年人再婚採取一些特殊照顧與指導,比如再婚雙方簽訂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協調子女關系等。

9. 為何不少子女反對老人們的黃昏戀

因為這些子女都比較看重利益,覺得黃昏戀有很多財產糾紛問題,而且子女認為黃昏戀根本不存在。如果說半路夫妻多半不被世人看好的話,那麼末路夫妻簡直就是災難,更不被大家接受。盡管說老年人也有婚戀自由,盡管說夕陽紅也挺美的,也應該有第二春,但是老人的再婚對子女的影響更大,子女的反應也更強烈。畢竟到了六十歲左右,雙方都有自己的兒孫,倆老人要想結合,得考慮子女的感受,還得分清雙方的財產狀況。

對父母寬容一些吧,讓他們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讓他們的下半輩子過自己的人生吧。

10. 父母黃昏戀,拿什麼來換取子女的支持

我覺得黃昏戀好似沒有什麼錯的吧,只要是不把房子,財產全都轉給對方,我覺得這些好像就同有什麼是不能接受的,畢竟黃昏戀,最怕的就是遇到騙財的,只要對方是真心跟老人家相處的,我覺得這就沒有什麼是不能接受的。

我家老公的叔叔現在也是單身,堂弟的母親早早的就沒了,我們也勸過叔叔再找一個,但是叔叔不願意,說害怕孩子吃苦,害怕以後繼母對堂弟不好,所以沒辦法他就一直單身著,但有時候真的覺得他挺累的,一個人把孩子拉扯大,現在孩子出去了,他也跟著出去打工給孩子賺錢買房子。

他從三十三歲單著,一直到現在四十五六歲,一直都沒有找對象,孩子一樣不理解,甚至覺得父親這樣挺好的,我覺得做為子女,真的不應該干涉父母的感情,畢竟我們不能陪他們到老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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