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子女父母 > 父母管子女的法律法規

父母管子女的法律法規

發布時間:2021-11-23 20:45:18

Ⅰ 父母對子女應盡到哪些法律責任和義務

不能得到賠償!但是父母老了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

Ⅱ 父母管教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指哪些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8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必須對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加以監督和保護。依據我國《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規定,父母應當從下列幾個方面正確、適當地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一、父母必須從物質上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也就是說,父母必須從物質上、經濟上對未成年子女進行養育和照料,使子女身體能夠健康成長。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視女性和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這是保障兒童的基本生活和生存權利的需要。

二、父母必須保證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父母必須適齡子女入學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輟學。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一項權利,是其認識世界、認識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途徑。未成年人的父母不但無權加以限制和剝奪,相反,保證未成年子女入學接受義力教育是春依法必須履行的職責。

三、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應當加強理想、道德、法制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對於達到義務教育年齡的未成年人,同時應當進行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不得有:(1)曠課、夜不歸宿;(2)攜帶管制刀具;(3)打架斗毆、辱罵他人;(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6)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7)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8)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及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備的不良行為。對已染上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應當和學校互相配合,嚴加管教,並採取有效措施對其不良行為進行矯治,絕不能放任不管,放棄監護職責。

四、父母應當保護子女的人身權不受侵害,包括身體不受傷害、生命不得剝奪以及勝名權、榮譽權及名譽權等不受侵害。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權受到不法侵害時,父母應當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以非訟或提起訴訟的方式,要求侵權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父母不得允許或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術立婚約。

六、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繼承權及其他財產權利不受侵犯。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和法定理人,有權排除他人對未成年子女財產的侵害。當未成年子女所進行的處分其財產的民事行為與年齡、智力不相適應時,父母有權否定。這既是其權利,也是其應當履行的職責。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財產要精心管理和監護,不得做出有損未成年子女權益的行為。
七、當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財產造成損害時,父母應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父母已盡了監護職責,那麼適當減輕其責任。

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為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和維護其合法權益,父母應全面、適當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的全法權益的,應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仍不改的,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照《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另行確定監護人。

法律對未成年人亦享有隱私權的強調規定,是非常必要的。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的家長不懂得尊重子女的隱私權,侵兒未成年人隱私權的現象時有發生。侵權行為的表現方式多是偷看子女的日記、私拆、隱匿或毀棄子女的信件等。盡管父母偷看子女日記、信件多是出於好意,是想了解子女的思想動態,以便更好地對子女進行引導和教育,但效果適得其反,其行為不僅傷害了子女的感情,增加了子女對父母的不信任感,而且這種行為構成對子女隱私權的侵犯,是一種違法行為。

未成年人年齡雖小,但亦有隱私,亦有其不願告訴別人或不願公開的個人的事,包括他的日記、信件、生理方面的疾病以及曾經遭受過的侮辱、經歷的痛苦、生活習慣、生活方式等等。而且,正因為未成年人年齡小,心理承受能力較弱,才更需要全社會,尤其是他們的父母加以關心和愛護,尊重他們的隱私權,維護他們的人格尊嚴。任何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都無權侵犯未成年人的隱私權。任何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權的行為,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是一種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作為未成年人自己,現應拿起法律武器,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

Ⅲ 法律規定父母管子女一直要管到什麼時候

這個屬於監護問題和家庭關系問題。通俗地說:前者管到18周歲;後者是管到一輩子。
從法律監護版來說:監護權是監權護人對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也就是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從家庭關系問題來說:父母是我們一輩子的親人,只要他們健在,我們都該孝順並聽從爸媽的話,「可憐天下父母心」,爸媽對孩子總是無微不至的愛,因此,當孩子長大後,會被認為是嘮叨。

Ⅳ 父母對子女撫養年齡的法律規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這是法律規定,我國承擔完全民事責任的年齡是18周歲,因此,如果年滿18周歲,只要你還在讀書或暫時未找到工作,父母就應撫養子女。 但如果子女以此不出去找工作或不工作也只能受到道德的譴責。
子女對父母的撫養年齡是多大
對於老人何時能獲取子女的贍養權或子女對老人達到多大年齡開始承擔贍養義務,目前我國法律沒有作出年齡段的規定。法律規定是「無勞動能力或是生活困難的老人有權利要求子女盡其贍養義務」。對老人年齡的法律規定,在《老年權益保障法》第二條作出了規定: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子女贍養老人是傳統美德、家庭責任、人倫道義;也是法定的責任義務,具體的法律規定如下: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包括:
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Ⅳ 有法律規定了父母對子女的懲戒權嗎

犯錯未教師情曉理都管用否需要懲戒
20世紀前包括內絕數家區問題清末現代教師體罰主要內容懲戒權已經取消、禁止社文明標志導致另結卻越越教師走向另極端——敢批評、管教別家理取鬧教師施身攻擊影響非惡劣
鑒於2009教育部(微博)頒發《班主任工作規定》專設條款賦予班主任採取適式進行批評教育權利何謂適式何謂批評教育批評教育管用辦該規定並未講明教師仍敢批評、管教甚至防止事些課間休息讓輕易教室免打鬧發意外校教師擔干係教師應擔負教育責任嚴重弱化幾乎淪保姆
否認舊式教育體制教師濫使用懲戒權甚至給功名讀書留恐怖記憶存激者乏其北宋真宗間做官丁謂衣錦鄉特看望授業先稱狹劣荷先教誨痛加梗楚使某立者皆先賜前北校蔣夢麟幼恨透舊式教育曾番豪言壯語:先我要殺家塾我要放火燒!則認傳統教與組織式已足應付實際需要
獨古代教師頻繁體罰古希臘羅馬期古羅馬深信沒痛苦代價沒進步沒眼淚教育必教育跟古代體罰痛苦讓少偉物終身難忘世紀著名神家聖?奧古斯丁72歲曾問願意等死返童毫含糊說:我寧願死願意返童接受教師鞭笞
文藝復興文主義興起校家庭體罰現象遭強烈抨擊1783波蘭廢除體罰1845盧森堡廢除體罰荷蘭、奧利、芬蘭、瑞典、挪威、丹麥、德等都相繼立禁止體罰
挾西風東漸1904晚清政府《奏定堂章程》提13歲再用體罰13歲用體罰至於罰站、剝奪假期、剝奪自由、替代勞等認體罰列則允許民政府原則要廢除體罰1952央教育部發通知明文規定廢止體罰或變相體罰改革放頒布《義務教育》、《未保護》、《教師》等 再明確表示許體罰
美廢除體罰歷史潮流明確說1977聯邦高院通判例認定校實施體罰並違背憲程序保證高院前另判例認面維持教室秩序採取恰管教措施教育必需;另面家提供良習環境、維持教室秩序保證安全義務院強調論何實施度體罰絕非家強制利益體現論基於何種目度體罰都壓迫性虐待性道目前美立禁止體罰21州其州明文規定
英1986前教師實施必要管教社默許體罰存本體罰令所禁止教育實踐體罰現象較普遍本校教育規定:校及教員教育認必要依據監督機關規定及童行使懲戒給予體罰台灣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禁止體罰提進行暫性疼痛管教教育實踐要要體罰目前爭議較
未教育廢除體罰世界潮流代教育應該必要自外其教師廢除體罰喪失懲戒權造敢批評管教嚴重性教育本身傷害同忽視
感覺這樣的提問沒有什麼意義
不要多想,想多了累

Ⅵ 父母必須要和一個子女在一個戶口本上,有法律法規嗎


父母名下必須要有一個贍養老人的子女

Ⅶ 法律規定父母撫養兒女到多少歲

根據中國現有的法律,正常情況下是需要撫養子女到18歲,但是也有些特殊情況,具體情形可以參照下述的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7)父母管子女的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兒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Ⅷ 法律規定的父母對子女的義務是什麼子女對父母呢

O(∩_∩)O~呵呵!正常情況,我爸媽管我相親結婚更甚。。。在國外,父母通常只需養育子女到18歲即可,尤其是美國。在中國現在的父母也已經效仿,培養子女直至18歲,就放手不管了;根據中國現有的法律,(正常情況下)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否則構成犯罪即遺棄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解釋一)》第二十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解釋一)》第二十一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三條【父母對子女的保護和教育】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小夥子,但願我的回答能令你滿意。謝謝!

Ⅸ 父母與子女之間有哪些主要的法律關系

父母子女之間有什麼權利義務關系?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父母版的權利義務有:(1)在人身方權面,有撫養的權利與義務、管理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法定代理;(2)在財產方面,主要表現為對子女財產的管理;未成年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失,父母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子女的權利義務有: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當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在父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時,子女有義務給付贍養費,並且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子女有義務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Ⅹ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在下列哪部法律中予以規定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在《婚姻法》中有具體的規定。
《婚姻法》第三專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屬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閱讀全文

與父母管子女的法律法規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55歲算老年人嘛 瀏覽:341
什麼叫病程越長越長壽 瀏覽:311
養老金扣1800 瀏覽:325
老年痴呆的表現證況 瀏覽:250
老人家生日買什麼吃的好 瀏覽:275
什麼群體比較關心父母養老問題 瀏覽:980
兒童重陽節 瀏覽:357
退休養老需多少年 瀏覽:547
重陽節簡單介紹200字 瀏覽:638
50歲睡不著 瀏覽:354
敬老院是個什麼地方怎麼辦 瀏覽:437
陝西父母護理假多少天 瀏覽:571
木匠會長壽嗎 瀏覽:551
長壽區萬順鎮最新動態 瀏覽:184
老人心悸焦慮睡不著怎麼辦 瀏覽:702
現在領取社保退休金 瀏覽:428
徐州基礎養老金標准 瀏覽:169
小學退休九九重陽節活動方案 瀏覽:860
老人家怎麼輸入字母 瀏覽:109
一般入學體檢要花多少錢 瀏覽: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