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用錢買的公產房,父母過世後子女就房子分割產生矛盾法院受理嗎
受理的,這就是普通的遺產糾紛,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圍
⑵ 父母是公產房 去世後姊妹簽字同意過戶哥哥 妹🥑姊妹還有權繼承嗎
如果姊妹簽字同意將房產過戶給哥哥,就味著自己主動放棄了繼承權,不再享有繼承房產的權利。
⑶ 父親子女多,有一套公產房,在拆遷時,老二單獨與拆遷方簽了協議,這樣合法嗎其他子女怎麼辦
肯定不合法!應該是父親與拆遷方簽協議!老二不是合法產權人,是沒有資格去簽拆遷協議的!簽了也是不合法的!再說拆遷方也沒有找對主呀!
⑷ 天津父母將公產房屋過戶給子女需要多少費用
由於房子產權已經滿5年且面積在90㎡以下,故直接走二手房交易,評估費100元,契稅(評估價的)內1%,土地出容讓金1%,交易稅6元/㎡,核檔及工本費110元。
如果不是急於買二套房,可以等父母百年之後繼承該房產,僅需要核檔及工本費110元即可更名為子女。O(∩_∩)O~
⑸ 父親去世前是公產房,去世後繼母再婚,前繼子女還能分割房產嗎
這個關鍵要看兩者之間是否有贍養關系,如果沒有的話就不能參加分割了,因為法律上講你父親去世的時候房子就已經一半是繼母的財產,你們僅有的一小部分隨著買斷也全部歸於繼母。
⑹ 公產房怎麼樣過戶子女名下
公產房的所有權人是公家,使用者只具有承租權而無所有權,不存在繼承問題。
也不可能過戶到子女名下,而是將承租人變更為子女。
且前提是必須經過產權所有人或房管部門同意。
⑺ 父母的房是公產房,如果去世後,沒有給子女過戶,子女是順序承租人,是否需要父母的兄弟姐妹們同意
不需要
因為兒女是第一繼承人
⑻ 關於公產房,多子女繼承問題
1,已購買的公產房,如果是父母均在世時購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去世後,在世一方獨自購買,屬於在世一方個人財產
2,有遺囑按遺囑內容分配房產;沒有遺囑,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繼承份額可以平分,可以協商
3,未購買的公產房,屬於承租住房,不屬於承租人財產,不能由子女繼承,可以由共同居住人繼續承租
4,相關規定:
(1)《繼承法》規定: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合同法》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⑼ 父親過世後留下一套公產房,子女沒買產權會被政府收回嗎
不可以,必須拿著死亡證明去辦理公產房過戶,但是要老人戶籍名下所有人簽字同意,把房子的承租權過戶給你(不是買賣,公產房沒有產權,所以不能叫買賣),你就可以「賣」。如果你想賣的多幾萬,可以自己買下產權(公產房變私產房),買產權去房管站咨詢。你這個房子注意要抓緊辦,不然就變成無主房了,那就麻煩了,最主要是老人戶籍名下所有人一定要同意(一致對外),要不然你懂得。
⑽ 父母留下公產房由兄弟二人住姐姐出嫁有房子住還能繼承父母的公產房嗎
都是還能夠繼承父母的公正的那一些財產。雖然這一個姐姐都已經結了婚。但是他仍然都是屬於父母的孩子是擁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