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自己幫忙爸媽還房貸 正常么
很正常,孝順父母的表現,值得認可。但首先你得自己有能力,而不是逞強。另外,如果你已經結婚了,那麼你的經歷,已經獨立,而且你的錢財支配也需要得到你老婆孩子的知曉,以免引起家庭糾紛。本來是件好事,鬧得家人不愉快,那就適得其反了。
還有一點,你是獨生子女嗎?你現在幫父母出錢,會不會以後也想要一定的回報,比如父母哪天去世了,這個房產可以留給你。如果有這樣的想法,那最好提前做好准備,有些父母可能會偏袒發展差的那個,後期引起兄弟姐妹反目,你有理卻不被認可,那也是蠻慘哦。如果你條件很棒,無求回報,那就無所謂了。
B. 子女幫父母還房貸 還清後 算有貸款嗎
合同是否有你名字
C.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替還貸款嗎
子女可來以做為共同還款人源。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債務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
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D. 如果是父母買房,子女可以幫忙還貸款嗎
一、購房貸款只能是產權人參與借貸,當父母的還款能力達不到銀行標准時,可專以提供滿足屬條件的子女做為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子女不能單獨作為借款人。
二、如果是父母已經購買的房產,子女想用房產作抵押貸款,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一起到銀行去簽定貸款合同,由子女作為借款人,父母作為抵押人共同參與,是可以辦理這樣的貸款的。
E. 子女有義務幫死去的父母還銀行貸款嗎
由此可見,貸款銀行無論以什麼方式清收貸款,只是涉及抵押物、擔保人和配偶,而根本未提及子女。民間的「父債子還」雖然與法律有所偏差,但是內函上還是有一定法理,因為最終牽扯到死者遺產的處置權問題。通俗的說,如果子女要繼承遺產,那就需要承擔貸款的償還責任,相反如果子女放棄遺產繼承,或者死者根本沒有任何資產,那子女肯定不需要承擔償還責任,銀行最多隻能向擔保人和配偶主張權利,體現了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對於這個觀點,「繼承法」是有明確規定的,其中「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並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資產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主要指子女),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因此,如果借款人沒有任何遺產留給子女,或雖然有遺產,但子女並未參與分配的,子女是不需要承擔貸款償還責任的。
F. 幫父母還房貸,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方婚前買房,婚後所還的銀行貸款首先推定為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
離婚時,如果房屋登記一方認為使用了自己的個人財產償還貸款,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婚後還貸對應的增值部分的,需要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婚後父母出資幫助還貸,想隔離另一方的利益,可以將父母出資部分作為房屋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具體可以考慮和父母簽訂協議,約定只贈與自己子女一個人,父母幫助還貸時,可以在轉賬時備注只贈與自己的子女,與配偶無關。必要時也可以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另外,父母不是幫助你們還貸,而是幫助你還貸。因為婚前的銀行貸款屬於個人債務,不因債務人結婚而變為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