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離婚後孩子判給母親,父親能不能管
l孩子判給母親,母親僅限於是孩子目前的監護人,如果母親監護不到位,父親還有權要回孩子監護權。離婚是脫離夫妻關系,並不影響父子或母子關系。
2. 父母選擇離婚,作為子女,我要干涉嗎
父母離婚是父母的事,跟我們無關。當父母要離婚的時候,說明他們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了,沒有感情就沒有再在一起的必要了,即使你強迫他們在一起,對彼此也是一種折磨。而且他們才是當事人,如果不是真的過不下去了,是不會輕易提離婚的,父母也是大人,他們做的決定並非一時沖動,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決定,不要試圖去改變。
有時候也可以適當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但是還是要以父母的想法為主。
3. 子女應該管大人的事嗎
不論什麼時候,感情都是兩個人的事情,哪怕作為子女我感覺也沒有干涉的權利。
如果我們都可以成為最大程度上感知別人痛苦的人,那麼我感覺這會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會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4. 兒女40歲已離婚還需父母管制行動和私生活嗎
兒女在年滿18周歲後,就是一個具完全責任能力的成年人,在法律上父母對他們的撫養義務也已經完成,除非他們是無自主行為能力的不健全人群,否則他們的行為能力也將不再受父母管制約束。
5. 父母有權讓子女離婚嗎
1、婚姻自由,父母無權干涉子女的婚姻。
2、法律規定:《婚姻法》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回姻和答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6. 關於子女對離婚父母的贍養義務
生活中很多人以為父母離婚之後自己跟著哪一方,就只需要對撫養自己的一方盡到贍養義務,那麼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呢?父母離婚後子女不贍養可以嗎?父母離異孩子需要贍養父母。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父母離婚後,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義務不能被拋棄和免除。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關系的變化而改變。《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7. 父母能幹涉子女離婚自由嗎
不能,離婚只要兩人都同意,可以直接去民政局或者至法院辦理離婚手續。
8. 你好!父母有權利讓子女離婚嗎
父母沒有權利讓子女離婚!
婚姻法規定,結婚自由,離婚自由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干涉!
現實生活中,雖然父母不能幹涉子女的婚姻,但是他們經常利用親情牌來干涉子女婚姻,這也是別人無能為力的,這時候只能期待你找的對象是否能抵抗住壓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