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規定獨生子女醫療費報銷可以到多少歲
獨生子女門診醫葯費報銷辦法各地並無統一規定,一般由當地政府或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制定。根據《南通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市區獨生子女家庭從領取《獨生子女證》之年起至獨生子女年滿18周歲止,按規定享受幼托費和醫療費優待。
縣(市)對獨生子女幼托費、醫療費的優待,由各縣(市)人民政府自行規定。」建議向本地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咨詢。
(1)南京獨生子女醫葯費擴展閱讀: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准以上的部分。
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於80%;縣級醫療機構不低於70%;市級醫療機構不低於60%。各統籌地區根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情況合理確定具體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條 參保居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次均費用的10%左右確定,且不低於150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支付比例不低於50%。
具體支付標准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和參保居民就醫情況合理確定。
第三十條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設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一個結算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15萬元。
2. 南京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是多少
2016年以前退休後每個月多領5元錢,2016年全國放開二胎後就取消了獨生子女獎勵制度,已經享受到的可以繼續享受。
3. 請問,獨生子女門診醫葯費報銷規定
獨生子女門診醫葯費報銷辦法各地並無統一規定,一般由當地政府或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制定。根據《南通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市區獨生子女家庭從領取《獨生子女證》之年起至獨生子女年滿18周歲止,按規定享受幼托費和醫療費優待。縣(市)對獨生子女幼托費、醫療費的優待,由各縣(市)人民政府自行規定。」建議向本地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咨詢。
4. 獨生子女 醫療費報銷
一、獨生子女醫療費報銷事宜: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按獨生子女父母單位的職工醫療標准同等享受至十八周歲(已參加工作的不再享受)。前兩款費用,由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所在單位負擔。年份逢單時由男方單位支付,年份逢雙時由女方單位支付。喪偶的由一方單位負擔。
二、1.由於醫院現以本醫院葯房出具的領取葯品明細單取代「雙處方」,故報銷時憑病歷、醫療費發票和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2.確需到葯店購葯的患者,也必須憑病歷、葯費發票、醫生開具的處方單復印件或葯房的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3. 超過定額部分報銷比例:
⑴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80%,乙類葯品報銷6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⑵計劃內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⑶計劃外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50%,乙類葯品報銷30%。
4.定額內結余部分,80%獎勵給子女家長。
5.子女醫療費用開支(含超支部分),上半年由子女父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下半年由子女母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子女父母雙方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部隊工作(不包括駐徐部隊),其子女醫療費主要由在市社工作的一方承擔。
6.因病情需要轉院或到外地治療的,必須由定點醫院副主任醫師以上醫生簽署意見,並經負責子女醫療費報銷的家長所在單位批准後方可轉院治療。急診可先就醫,後補辦手續,否則,醫療費用全部由家長自理。
5. 南京市領獨生子女費是多少錢
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雙方每月可領取10元。退休後父母雙方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根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1、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光榮證》當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
2、獨生子女的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可以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4、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是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5、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5)南京獨生子女醫葯費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6. 有關於獨生子女醫葯費報銷方面的磚家么
一、獨生子女醫療費報銷事宜: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按獨生子女父母單位的職工醫療標准同等享受至十八周歲(已參加工作的不再享受)。前兩款費用,由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所在單位負擔。年份逢單時由男方單位支付,年份逢雙時由女方單位支付。喪偶的由一方單位負擔。
二、1.由於醫院現以本醫院葯房出具的領取葯品明細單取代「雙處方」,故報銷時憑病歷、醫療費發票和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2.確需到葯店購葯的患者,也必須憑病歷、葯費發票、醫生開具的處方單復印件或葯房的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3. 超過定額部分報銷比例:
⑴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80%,乙類葯品報銷6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⑵計劃內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⑶計劃外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50%,乙類葯品報銷30%。
4.定額內結余部分,80%獎勵給子女家長。
5.子女醫療費用開支(含超支部分),上半年由子女父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下半年由子女母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子女父母雙方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部隊工作(不包括駐徐部隊),其子女醫療費主要由在市社工作的一方承擔。
6.因病情需要轉院或到外地治療的,必須由定點醫院副主任醫師以上醫生簽署意見,並經負責子女醫療費報銷的家長所在單位批准後方可轉院治療。急診可先就醫,後補辦手續,否則,醫療費用全部由家長自理。
7. 南京市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滿60周歲去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請辦理領取,按規定退休人員滿60周歲的應該去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請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費,所以是去社區居委會申請辦理領取。
8. 獨生子女醫葯費政策怎麼樣,大家是怎麼報的
1、獨生子女的醫療保險政策優惠屬於地方性規定,各地存在差異,以江西省為例內,供參考:
(1)根據當地計生政策容第46條的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農村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和雙女戶家庭,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列為重點扶持對象,在扶貧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照顧;
(二)在勞務輸出時優先推薦其家庭勞動力;
(三)多增加一人份的集體福利分配份額;
(四)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自繳費用,按照規定比例由人民政府負擔;
(五)在分配承包土地、幫助發展生產和審批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的宅基地按兩人計算,但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標准;
(六)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政策。
2、報銷時:應由監護人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含雙方戶籍在內的戶口本原件、參保人的社保卡、接診證明、收據及明細等證件及資料,在就診機構辦理出院手續時當場結算;
3、以上參考資料來源:《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