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兄弟倆,老大把自己父母賣房子63萬還要存款工資卡都拿去都拿去了,不給小兒子怎麼辦
那老大就負責養老人,不能什麼都被老大佔去。有收獲也要有付出。不能不勞而獲。
B. 父母買房子已婚女兒給拿點錢,賣房子的時候她能阻止嗎
不能阻止。女兒給了錢,但不是房子的所有人之一,就不能阻止。
望採納,謝謝
C. 父母留下的房子賣了,錢打到一個子女的手了,這個子女可以不分給其他的子女嗎
父母留下的房子抄,錢打到一個子女手裡,這個子女可以不分給其他子女嗎,肯定不行啊,打到其中一個人手裡以後,幾個子女平分的的,假如這錢打到別的子女手裡不分給這個子女她願意嗎,將心比心嗎,這錢人家不會買房子的不會一個子女一點分開打的,只能一次性打到一個子女手裡,所以說不可以不分給其他子女。
D. 兒子把父母賣房子的錢全部用掉了父母可以追回這個錢嗎
兒子把父母沒房子的錢全都用掉了。全都花掉了。父母可以追回這個錢。他是追不回來的。你花掉錢的是他的兒子。他也無法去讓他。兒子把錢還給他。因為他兒子已經花掉了。不可能再給他了。他兒子要有錢,他又不花他父母的錢了。因為他兒子沒錢再花他父母的錢呢?那個錢他是追不回來的。你也不要對了。那是你兒子給你花掉的。
E. 父母的房子以1元錢賣給子女,這樣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大家都知道,房子過戶時,是需要繳納一筆稅額的,稅額的大小與房價息息相關,因此很多父母再把房子過戶給兒女的時候,就想著按照1元的價格進行轉讓,那麼這個行為是合法有效的嗎?
二手房是一房一價,同樣的房子可能會有不同的價格,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成交價無論是多少都是可以的,只要買賣雙方接受,簽字畫押就行。不過合同雖然有效,但在涉及到稅務的時候,這個是過不去的。因為1元交易的前提是用1元錢賣房子並不是為了能夠逃稅。
2、買賣過戶所收過戶費
如果是買賣過戶的話,費用相對會高一點,一般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1)1.5%的契稅;(2)5.5%的營業稅;(3)1%的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以原價過戶可以不要繳納個稅;(4)0.05%的印花稅;(5)雜費:包括諸如登記費用,取測繪費(正常是1.36元每平米)等。
相比較而言,直接贈予繳納的稅額會遠低於交易過戶的稅額,所以說,如果是父母要把房子給子女,不要選擇所謂的1元賣房了,直接選擇贈予方式會更好。
F. 父母給賣房錢款,兒子已結婚,若離婚怎麼保障兒子的權益
G.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子女掏的錢買的,父母要賣房子,賣後的錢如何分配
名字是父母的,至少說明孩子已經把房子贈予老人了,老人對房子有任何處理的權利,沒任何補償。
H. 父親要賣房 我們不同意 怎麼辦
這要看這房子是不是你父親獨有的,如果這房子是父親獨有的,那麼你父親有權利處理自己的財產,不過這里也有很多其他因素制約著你父親買賣房產。
首先這個房子蓋的時候你們是否出錢,如果你們也出錢了,那麼你們也是房屋的共有人,那麼你父親無權擅自販賣你們共有的房屋,還有你們的母親是否還在世,如果在世,你母親自然是房屋的共有人,那麼不經過你母親同意你父親也是無權擅自賣房的,如果你母親不在了,你們可以繼承母親那一份遺產,那麼你母親名下那部分房屋自然屬於你們,你們不同意你父親也無權賣房。
至於債務,他是法律上規定的獨立自然人,他的債務自然和你們無關,他的債務只能由他自己償還,即使去世,他的債務也是用他自己的財產償還,如果子女繼承了他的遺產,那麼債務也將一並繼承,不過超出所繼承遺產的部分可以不用償還
I. 我想問一下下父母給子女拿錢賣房子.子女離婚時父母拿的賣房錢怎麼辦
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父母給子女花錢,買的房子都屬於父母的。所以就像是婚後買的房子,也不會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子女離婚了,這套房子,依然是屬於父母的。
J. 父母賣房錢都給了兒子,作為女兒我該怎麼辦
如果是遺囑上已經說明把房產給兒子,而且也已經公證了,就可以有兒子繼承,但是房產如果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那麼兒子就只能繼承屬於父親的一般房產,另一半的話因為是還在世的母親的財產,暫時是不能繼承的,父親的其他財產就按照比例由所有繼承人平分就可以了。
祝你好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