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擅自占把父母的財產占為己有是否違法
這個行為是違法的。
《物權法》第三十四條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三十七條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本章規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並適用。侵害物權,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違反行政管理規定的,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謂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1)子女侵吞父母財產擴展閱讀
《刑法》條文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該條第二款還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確定罪名的司法解釋,上述行為所觸犯的罪名是侵佔罪。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2. 子女侵吞老人財產該怎麼辦
1、子女侵吞老人財產的,老人可以依法要求返還。
2、《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22條第1款規定:專「老年人對個屬人的財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顯然,老年人對自己的財產是享有完全的權利的,子女及其他近親屬無權干涉老年人的財產權,侵吞老年人財產的行為是違法。
3、因財產權屬於老年人,所以對於侵吞老年人財產的違法行為,老年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權人返還。
3. 如何狀告子女侵吞父母財產後又不贍養父母的
直接到法院去起訴。如果不懂法律,可以去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4. 子女侵佔父母遺產 子女將父母卡中的錢私自打入個人帳戶 而不予公布 其他子女知情後如何處理 以上這種
如果未經父母同意,屬於盜竊行為,涉嫌盜竊罪。根據金額的多少來量刑。
其他子女可以報警。
如果不想報警,則需要由父母到法院起訴,要求其歸還。
5. 一名子女人掌控了父母的財產,其他子女有知情權嗎
關注
可以要求公開並依法繼承。 一【任何人不得侵吞被保管的遺產】 《繼承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二【下列項目屬於遺產】 《繼承法》 第三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三【按法定方式繼承遺產】 《繼承法》第五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四【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6. 子女侵佔父母遺產 子女長期保管父母銀行卡 其他子女要求公布帳目遭拒絕 只拿出少量數額平分 遇到這
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起訴,- - 需要書面文件),
最好委託律師去做,當然需要回費用的,
如果有知道流程 或答 訴訟文件起草的人幫助,也可以自己去辦理。
控訴被告霸佔遺產,並要求按 繼承法 分配遺產。
這種訴訟案,是符合條件立案的,法院會調查清楚遺產總額,合理分配給所有 有繼承權利的子女。
結果屬於控訴成功,訴訟費 將由被告承擔。
7. 惡意侵吞父母遺產的子女應如何處理
起訴至法院一般是判處其不再享有繼承權。
8. 子女盜竊父母財產判刑的
所謂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但盜竊父母或近親屬的財物,在是否構成犯罪和處罰上有其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四)項規定:「 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 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
9. 子女搶劫父母財產是否構成搶劫罪
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版迫或其他方法,權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較為常見的是有毆打、捆綁、禁閉。傷害,直至殺害。這里的脅迫,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以立即實施暴力相威脅,實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恐懼而不敢反抗,被迫當場交出財物或任財物被劫走。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滿14周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搶劫罪的主體。
你說道,共有財產等的這些話,我給你舉個例子,你欠別人若干元錢,別人能用搶奪、武力的非法手段來索取么?顯然不能。子女可以這樣索取「共同財產」是不合乎情理的,還有就是要看你說的這些共有財產到底是不是共有財產,等等問題。你只是說子女搶劫父母的錢財,但是沒有具體說採取什麼樣的手段,不好下定論,這樣的事情你不提起公訴是沒有事情的(無人知道),如果控告了兒女,這樣的案件是不能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