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獨生子女政策帶來了一些什麼問題謝謝!
在20年之後人口結構就開始逐漸改變
50-80年後,人口基數開始下降
政策是好政策
堅定實施
『貳』 獨生子女政策利大於弊!
你可以說到:「孩子多了,一般到了老人去世的那個年齡段,在孩子多的家庭中就會出現財專產的爭吵鬧得兄屬弟姐妹合不來」就這一點可以說上一陣子,你也看過法治進行時吧,說說上面的案例等,相信自己一定行的!!嘿嘿……
『叄』 獨生子女的利弊
獨生子女的好處是可以獨享父母的愛,缺點是在父母老了以後要承擔很重的責任。
獨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熱愛和歡迎的,有著強烈的歸屬感和安全感,這是幼兒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礎。因此多數獨生子女情緒愉快,性格活潑,朝氣蓬勃,容易樹立積極向上的心理,有利於激發探索世界的主動性、積極性。
獨生子女在經濟上、物質上往往得到優先的、可靠的保證。在營養、服裝、圖書、玩具和學慣用品各方面的條件下,一般比非獨生子女優裕。就是經濟條件較差的家庭,一對夫妻也因為只有一個子女,總是盡量滿足孩子發展的基本需要。
(3)獨生子女政策後果擴展閱讀:
中國內地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就倡導著只生一個好,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都是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肆』 獨生子女政策的政策風險
首先是孩子的成長風險,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風險。據統計,每1000個出生嬰兒中約有5.4%的人在25歲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歲之前死亡。根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中國農村地區曾經有過一個孩子但無後的家庭有57萬之多。獨生子女的生存風險直接影響著家庭的生存風險。在生命周期早期出現的生存風險可以通過補償性生育得到消解,如果是大齡獨生子女夭折或者發生嚴重傷病殘事件,對家庭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風險。獨柴難燒、獨子難教由於父母的愛過分聚焦、期望過高、養教方式不甚科學等原因,相當數量的獨生子女家庭深深受到成才問題的困擾。一旦獨生子女父母重病、死亡或離婚,對獨生子女的生活、學習、工作都將帶來嚴重不利的影響。
第三是家庭的養老風險。如果前兩個風險發生,養老風險必然發生;如果避免了前面的風險,養老風險依然存在。子女家庭的經濟狀況、兩代人的關系、居住安排等諸多因素,依然可能使老年父母發生生活照料風險、精神贍養風險甚至經濟供養風險。
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功能比多子女家庭弱小,而且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支持具有惟一性,缺乏起碼的迴旋餘地。如果獨生子女遷移、外出或者出現意外事故,獨生子女父母就缺乏可替代的家庭養老支持,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家庭養老支柱。同時,獨生子女父母的高齡化也會導致養老需求的變化,越是到獨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風險就越大,現實困難就越多。
第四是社會的發展風險。前面的風險如果發生一定會波及整個社會的發展,因為獨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會,那麼他們能否成為合格的社會公民就至關重要。
第五是國家的國防風險。一旦發生戰事或者需要獨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獻的時候,國防的風險也是多少存在的。
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穆教授分析說,在所有的計劃生育家庭中,獨生子女家庭是風險最大的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導致孩子夭折或者嚴重的傷病殘,風險家庭就轉化為殘破家庭和困難家庭,如果沒有外界的支持和幫助就很難擺脫困境。它們的存在時刻提醒著計劃生育家庭的社會保障和人道關懷問題。以往,有關獨生子女的負面問題更多地集中在孩子素質發展方面,最著名的報告就是1986年涵逸的《中國的小皇帝》。2004年,楊曉升的報告文學《只有一個孩子—中國獨生子女意外傷害悲情報告》(華藝出版社,2004年6月),讓人們將更多關注轉向遭遇了子女夭折風險之後的獨生子女家庭命運。獨生子女因其獨生而成父母的惟一寄託,孩子所提供的精神效用是獨一無二的,簡單說,孩子對中國人來說就是情感的寄託和希望的化身。從整個生命周期來看,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獨生子女家庭到了生命周期的晚期迎來的是獨子女老齡化甚至無子女老齡化的挑戰,他們缺乏最起碼的迴旋餘地。獨生子女這一群體遠離了兄弟姐妹的血緣親情,缺乏夥伴的成長環境使他們遠離了手足情深的感受、互相學習的機會、彼此幫助的可能。這是極其珍貴的親緣文化的損失。
『伍』 獨生子女政策的利弊
論獨生子女政策的弊端
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據相關統計資料顯示,按照目前總和生於率預測,中國人口仍將以年均800 萬- 1000 萬的速度增長。那麼,按照這個速度,到2020 年,中國人口總量將達到14. 6 億,人口總量高峰將出現再2033 年前後,大約15 億左右。為有效控制我國人口過度增長的勢頭,20 世紀70 年代末開始,中國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開展了一場全方位,持續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國策,鼓勵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依照法律法規合理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1982 年9 月中共十二大報告將實施計劃生育定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2002 年9 月1 日,國家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總結20 多年的工作經驗與成果,正式為人口與計劃生育立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只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者鄉( 鎮) 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實,報縣(區)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家庭享受國家和各級政府制定的待遇。我國各省市地區根據國家的計生條例規定,制定適合當地的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今年恰好是計劃生育政策執行30年後的第一年,中國的計劃生育人口政策目前似乎已經到了一個新的十字路口。有數據顯示,目前全國人口的自然增長率由2005年的5.89‰降至2009年的5.05‰,且人口低增長的狀況已經維持了20年。一對夫妻平均只有1.7個孩子,與西方發達國家相同,遠低於全球2.6的均值。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說,中國的人口政策,獨生子女政策,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偏重人口數量的控制是無可非議的。然而,正當人們討論如何控制中國的人口數量,為每年新增加的1000多萬人口對中國社會經濟的影響而擔憂時,中國的人口年齡結構也正在悄然地老化。此外,獨生子女政策也對中國的經濟發展、人口質量等方面產生了一系列不利影響。
人口要可持續發展,其生育率必須維持在更替水平附近。由於總會有人生育兩個或者更多的孩子,為了使生育率維持在更替水平附近,在目前死亡率水平下,就必然需要有人只能生育一個孩子。這樣,多生與少育相勻抵消,生育率才有可能維持在更替水平附近,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便因此而誕生了。但如果仔細推敲,自然會發現,因為有人想生育多個孩子,事實上也生育了多個孩子,因而就要剝奪人們生育兩個孩子的權利,僅允許他們生育一個孩子,這樣的政策某種意義上是以一部分人作為多育夫婦的殉葬品而出現的。經過數十年的廣泛宣傳,已絕少有公民不知道「超生」的後果。然而,時至今日,仍有不少人無視超生後果與眾多超生者的前車之鑒。這恰恰說明民眾己經意識到獨生子女家庭面臨的風險與弊端要遠遠大於超生處罰的利益損失,因而眾多民眾經過繽密考量、精心算計、反復權衡利弊得失後最終還是作出了超生的決定。如此看來,超生者比按政策生育者更理性。而獨生子女父母們未必對獨生子女家庭風險全然不知,也未必認同獨生子女政策,他們只生一個,更可能是屈從於外界壓力下的被逼無奈或自我犧牲。 我們不能否認獨生子女政策為我國的人口控制有著關鍵性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獨生子女政策逐漸涌現出弊端。
第一,性別比持續偏高。20 世紀80 年代以前,我國出生性別比基本上屬於正常范圍,其出生性別比通常波動在102 -107 之間。但自80 年代以來,出生性別比明顯升高,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出生嬰兒性別比為108. 5 ,比例偏高現象初顯端倪,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時上升到111. 3 ,而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則已達到116. 9 ,個別地方甚至達到135. 6 ,遠遠高於國際社會可以容忍的107 的最高警戒線。當歷年出生的男女人口數在較長一段時期內差異不大的條件下,若出生性別比失調,則其相應的未來婚配比就將失衡。短期內通過婚齡差的調節,問題尚且不大,但若時間持續長,就會造成一種婚配年齡失衡的問題。
第二,獨生子女自身素質偏低。由於現在家庭多數為獨生子女,普遍存在家長對子女教育往往是以子女為中心,萬事都為其做好而忽略對其發現及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部分獨生子女的體格、性格和人格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不足和扭曲,例如體格上的嬌弱懶惰,性格上的自私冷漠,人格上的虛榮殘缺。此外,還有自我中心意識強,性格獨立;獨立生活能力差,經不起生活的磨練;感情脆弱,承受挫折能力差;價值趨向模糊等。
第三,獨生子女的家庭問題。
首先,對於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勞動力資源短缺。調查表明,由於勞動力缺乏,獨生子女家庭不僅難以致富,而且還成為貧困家庭主體。例如,「2008年,安徽省銅陵縣2945戶低保家庭中,計劃生育家庭達2503戶。低保戶中計劃生育家庭高達85%」 ,「獨生子女家庭特困戶873戶,占特困家庭總數的88·09%」 。
其次,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一旦發生子女意外傷殘、重病、死亡,特別是成年開始掙錢養家的獨生子女意外傷殘、重病、死亡,不僅給家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而且給父母精神以致命打擊,並因此而陷入絕境。
如果說在父母生命周期早期出現的生存風險可以通過補償性生育得以消解,在生命周期晚期出現的生存風險則因為父母年齡已大而喪失了補償性生育的可能。獨生子女政策把所有的希望與責任都壓在了一個孩子身上,因而獨生子女家庭結構異常脆弱。獨生子女本身使得家庭的親屬關系網路縮小到極致。一旦獨生子女家庭遭遇困難或不測時,來自於親屬關系網路的支持就大為減少,家庭依靠傳統親屬關系網路的抗風險能力會降低至極致。此時,如果社會支持不能及時跟上,極易使獨生子女家庭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還有,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子女。子女越多,老年父母得到各方面贍養的機會及數量也就越多。獨生子女父母因子女數過少,來自於子女的非正式支持普遍不足,子女的供養壓力增大,而老人陷入老年貧困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
『陸』 關於獨生子女政策
質疑優惠「獨生女」政策性加分[首發]
質疑優惠「獨生女」政策性加分
延安市政府規定:「在市、縣區所屬的各類學校招生考試中,農村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下延20分錄取;城鎮獨女戶的女孩下延10分錄取。」此舉遭到男孩家長的質疑:政府的這份「關愛文件」對於本該公平競爭的學生來說「不公平」。
男孩家長的質疑有一定道理,而延安市政府的規定也有一定的理由。據筆者了解,目前,針對農村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實行政策性加分的辦法,不僅在許多地方的中考中出現,而且還出現了高考加分的政策。比如,雲南省就規定,農村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的女孩考生,在全國普通高考的省內院校錄取時可以享受加20分的照顧。
為什麼要出台針對「獨生女」的加分政策呢?在筆者理解,這其中有這樣幾種背景性因素必須注意:首先,在許多農村地區,生育中的重男輕女現象還非常嚴重,獨女戶和雙女絕育戶為計劃生育做出了貢獻和犧牲,他們不僅要承受觀念的壓力,而且,在今後還會在生活、經濟、養老等方面面臨壓力,如果國家和社會不對他們予以更多的照顧,那就是不公平的。其次,在許多貧困地區,女性的受教育權往往受到諸多限制,由於經濟和觀念的原因,在輟學中,女童的比例最高,在升學中,女生數量往往又最少,能夠通過政府的政策干預,使更多的女孩接受高中以上的教育,這一點應該是無可指責的。
「男女平等」的憲法原則,並非是男女平均,更不是指男女在權利、責任上的「一刀切」。在一個文明的社會里,「男女平等」或許更多強調的是一種「女性優先」。從社會公平的角度來看,把照顧女性、特別是照顧農村女性的理念,落實為保障女性的受教育權,這是一個完全能夠成立的正義邏輯。
但是,我們能夠因此認定「獨生女降分錄取」政策就無可非議嗎?其實不然,這其中仍有值得商榷之處,至少這樣的政策會損害許多男生的利益。
最近一段時期,隨著高考、中考招生錄取的開始,許多加分、降分政策尤其受到社會的關注,其中像湖南高考體育加分的嚴重作弊事件更是受到了社會輿論的嚴厲批評。這反映出許多問題:首先,各種加分政策過多、過濫,使人們對考試制度的公平性產生動搖;其次,許多政策性加分措施,容易為社會腐敗找到新載體。當然,最根本的問題還是目前的考試制度不合理,通過標准考試進行選拔式教育的方式,並不利於國家全方位選拔人才和培養人才。
其實,為了提高計劃生育戶優惠政策,建立有利於生育女孩的利益導向機制,政府完全不必出台這類容易惹起爭議的加分政策。比如根據實際情況,在重點中學專門設立幾個「關愛女孩班」,使更多「獨生女」接受高中教育,這樣做,政府的正義目標可以達到,又不至於妨礙其他考生的利益。但是,要這樣做顯然要比發一紙文件、出台一個宏觀的加分政策費勁得多。但是,假如政府的正義目標能夠落實到戶、體現到人,肯定會比那些招惹非議又容易損害其他人利益的宏大政策,更受百姓歡迎。
『柒』 中國獨生子女政策
1949年~1961年。馬寅初在1957年7月的人民日報上發表《新人口論》提出節制生育政策。當時中國沒有明確的人口生育政策,但由於政府嚴格限制流產等規定,被專家認為,實際上是在實行鼓勵人口增長的生育政策。
1962~1969年。限制生育政策提出,並在部分市、縣試行。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出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批示。一年之後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明確提出,大力提倡晚婚。並對不利於計劃生育的規定進行了修改。1964年國務院成立了計劃生育委員會。節制生育的實際工作在城市展開,農村約有五分之一的縣不同程度地開展了計劃生育工作。
1970~1980年。計劃生育政策逐步形成並全面推行。1970年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人口計劃正式納入了國民經濟發展計劃。1973年明確了「晚、稀、少」的方針,經過逐步發展,政策明確要求,一對夫婦生育子女數最好一個。最多兩個,生育間隔3年以上。
1980年~1984年。計劃生育政策進一步抽緊。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要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在此情況下,計劃生育政策一度抽緊。地方政府最終把「提倡」當作「政治任務」來抓。基本只准生一個孩子。這形成了國家生育政策與家庭個人生育需求之間的重大反差。1982年把計劃生育作為基本國策。
1984年-現在。計劃生育政策調整並穩定下來。在農村放寬了生育二胎的條件。並且各省、市、自治區先後制定了本地區的計劃生育條例,實現了區別對待、多元化的生育政策,緩和了計生矛盾。這一政策在主流穩定的基礎上不斷開展獎勵扶助制度、「少生快富」扶貧工程和「關愛女孩行動」以及「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等各項試點服務。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2004年9月表示,同西方國家相比,中國工業化還沒有完成,老齡化就提前到來,規模大、速度快。是「未富先老」。英國等發達國家從成年型社會向老年型社會轉變用了80年,同期人均GDP為5000美元到10000美元;而中國完成這種轉變只用了20年左右,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左右。
全球在2002年,60歲以上的老齡人口是16個億,這個數字到2050年將要達到20億,也就是由占人口比例總數的10%上升到21%。其中發展中國家增幅最大、增速最快。
目前最有代表性的一個老齡化國家是日本,66歲以上的老人已經佔到總人口的18.5%,到2050年,這個數字將上升到35.7%。
『捌』 獨生子女政策對中國有什麼影響
我是獨生子。幾個月前我爺爺ICU,這地方可不是開玩笑的,然後爸爸的七個孩子湊錢,並專且子女、孫子屬的一人一天輪流陪床,老天保佑,然後健康出院。☞天吶,等有一天,我的父母或丈母娘爺的也到了這么一天,還怎麼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