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證丟失,哪個部門給補辦
對於獨生子女證丟失,公民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計生部門咨詢補辦的。
獨生子女證辦理,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小孩出生證明原件,計劃生育服務證等資料進行辦理。
㈡ 獨生子女證原來單位取消了,現在去那裡補辦
獨生子女補助到十四周歲,被單位收去,15年後應該怎麼辦
㈢ 補辦獨生子女證,怎樣補辦獨生子女證,到哪裡
1、遺失獨生子女證。
2、曾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能提供有效證據。
獨生子女證補辦流程
1、由夫妻雙方申請,到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如實填寫;
2、經雙方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核實;報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批;
3、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之日起5日內予以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告知理由;
4、夫妻戶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領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補辦需要的材料
1、需帶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需帶離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孩子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需帶補證證明一份(證明格式另行列印),有單位的單位開,無單位的社區居委會開。
【補辦獨子證證明格式樣本參考】
ⅩⅩⅩ是我單位職工,Ⅹ年Ⅹ月出生,與ⅩⅩ在Ⅹ年結婚,Ⅹ年Ⅹ月生育一子(或一女)ⅩⅩⅩ,Ⅹ年領取了《獨 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不慎遺失,ⅩⅩⅩ和ⅩⅩ於Ⅹ年Ⅹ月已離異,ⅩⅩⅩ離異後未再婚再育,現仍符合領取獨子證條件,要求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㈣ 現在補辦獨生子女證去哪裡辦理
在國家全面放開二胎政策之後,以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家庭,是不能夠再進行獨生子女證的發放的,也就是說,現在已經不能進行補辦。
㈤ 事實是、獨生子,但是沒有辦獨生子女證。到什麼部門去補辦
轄區社區居委會。
按規定獨生子女證丟失的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去轄區社區居委回會辦理補辦。
所以是答去轄區社區居委會。
但是以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不是補辦而是應該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開放二胎後各地已經停辦獨生子女證,因此你這樣的情況無法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㈥ 獨生子女證丟失。補辦需要什麼手續。上哪補辦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㈦ 去哪裡補辦獨生子女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㈧ 補辦獨生子女證到哪個部門去補辦
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去原發證機關辦理,一般都有原始檔案的,可以補辦原證件的,如果有問題,不能不辦也可以,要求出具相關的證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