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土地證收獨生子女可以多享受一份集體財產嗎
不可以,都是按人頭來算的
⑵ 農村集體土地徵收,獨生子女分錢是否享受雙份
農村集體土地被政府徵收,獨生子女得到的補償費,不會是雙份的,而是有相關明文文件規定來進行補償的。
一、補償費:
土地徵收的補償費用分為三種,分別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土地徵收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徵收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分為青苗補償標准和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
①青苗補償標准: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②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
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准,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二、土地徵收遵循原則: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原則;
2、保證國家建設用地的原則;
3、妥善安置被征地農民的原則;
⑶ 獨生子女集體利益分配政策
你應該在法律的分類上提問不過我想應該把握挺大的吧 新年快樂 加油!
⑷ 獨生子女沒分到集體財產多一人份到哪裡申訴
你好,你所咨詢應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製度,法律並沒有統一規定,可以聯系所在集體經濟組織咨詢。
⑸ 獨生子女戶在分配財產時是不是應該多分一份份額
私人分沒有,分配農村集體利益的時候,有些地方有這政策
⑹ 獨生子女如果集體分東西。是不是獨生子女多一份
請把問題說具體點
和誰分 分什麼 什麼情況
⑺ 獨生子女能分集體財產的幾分
這要根據集體分配財產時的規定來決定。
如果沒有特別規定,那就按照人頭來分配,因為大家都是平等的。
⑻ 獨生子女在拆遷征地分集體財產時因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本村,就只給三分之二合理嗎
一般農村拆遷,都是看戶口是不是在本村,不在的話就只能沒有。戶口都不在憑什麼分。
⑼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在集體財產當中是不是應該多得到一份,
這是指農村的符合生育二胎的家庭在辦理獨生子女證後,也就是只生育一個才可以多分一份,注意條件哦,也就是說,只能生1個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