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過世,子女的奶奶爺爺,姥姥,姥爺早已過世,子女繼承房產時還有伯伯,姑姑們的份嗎
得看死亡時間
如果父母過世前,祖輩已經去世
那麼叔伯姑母沒有繼承權
如果父母過世時祖父母還在世,那麼祖父母是有權分得父母房產的
祖父母過世後,這部分房產叔伯姑母都有權利繼承
❷ 父母的遺產,兄長已於父母生前去世,其子女可繼承祖父母的遺產
父母的遺產,兄長已於父母前去世,父母沒有自己的直接親屬,應該有長子長孫或女繼承祖父的遺產,因為他們是一家人,不是外人,
❸ 父母先後去世,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健在的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遺產
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放棄繼承,作為父母唯一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放棄繼承遺產,由於父母先後死亡,繼承要分為兩個步驟進行:
①父親死亡,其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首先將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一分為二,屬於父親的那部分夫妻共同財產以及父親的個人財產由其配偶(母親)、子女(自己)、父母(祖父母)繼承,各繼承人間一般應當平均分配。
②母親死亡,其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應該將母親從父親那裡繼承的財產、與父親的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以及母親的個人財產作為遺產,由其子女(自己)、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各繼承人間一般應當平均分配。
附《繼承法》相關規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❹ 父親去世,子女能繼承祖父母房產嗎
我國《繼承法》對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了明確規定,即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是被版繼承人的配偶、子女權、父母。所以,本案中李某兄弟三人是法定的繼承人,依法享有對這套房產的繼承權。但是由於李某的哥哥因為意外事故而去世,且是先於母親去世,這就涉及《繼承法》規定的代位繼承問題,即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❺ 老人去世子女繼承順序,老人去世後子女該怎樣繼承
遺產繼承,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按照遺囑或遺贈協議繼承,沒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繼承。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❻ 老人去世後子女有繼承權嗎
如果沒有喪失繼承權的,都有繼承權。
繼承法
第七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❼ 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早於父母去逝,現父母也已去逝,獨生子女繼承房產步驟,手續
父母去世,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先於父母去世的,如果父母沒有遺囑,回則父母的答遺產由父母的子女繼承。
繼承房產,要求做繼承公證。子(或女)可以帶自己的身份證、父母的死亡證明、房產證和其他財產的產權證、與父母親屬關系的證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死亡證明等,到房子所在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拿到公證書後再到房管局辦理過戶。
❽ 爸爸去世了,他的子女可以繼承祖父母的遺產嗎
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