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佩戴的玉石飾品可以傳給子女嗎
可以的。過去一直有玉可以擋災的說法,現在沒那麼多道道,就當一個飾品傳給子女。
㈡ 父母可以把房子贈與子女嗎
房產作為重要的家庭固定資產,很多都是傾注了一代人的心血,為之奮鬥了幾十年。等父母老了,有些家庭會考慮到房子今後該如何處理的問題。為人父母肯定是為了孩子著想的,為了讓孩子免於購房壓力,父母們就想著,能否將房子贈與子女呢?如果可以的話,贈與手續又該如何辦理呢?
1、能否贈與子女?所謂的房產贈與,就是指一方當事人自願將自己的私有房產無償給予另一方,對方當事人也願意接受的行為。且法律規定,房產贈予行為只能發生在親屬或朋友之間。所以,房屋贈與行為是被法律認可的,大家可以放心操作。
2、如何辦理及費用問題
(1)簽署確認書,辦理贈與手續的第一步是父母與子女一起到所在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並帶齊相關資料。資料包括:物業產權證、購買合同、贈與公證書和接受贈與公證書。這兩份公證書需兩方同時出具,一方面表明無償贈與行為是贈與人的真實意願,同時也表示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願。
還有人會問:子女尚未成年可以贈與房產嗎?當然也是可以的,若受贈人未成年,贈與人單方面出具的贈與公證書也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費用:簽署確認書時需繳納工本雜費,包括測繪費、公證費和查冊費。
(2)房產評估,辦理完簽署確認書等相關手續,第二步就是等房管局派專業房產評估師上門測繪,然後等評估結果。評估內容一般包括,房產的折舊率、基礎建設、水電燃氣通訊等情況、基準地價、標定地價、房屋重置價格、底價和補地價。費用:評估費的收取是按房產總估值來定的,一般收取總評估價的5‰,但不會低於1000元。贈予手續的評估價通常會比較低。
(3)辦理贈與公證,贈與公證是必須經由國家公證機構辦理的證明贈與行為真實、合法的必要手續。辦理贈與公證需提供一下材料:贈與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贈與書、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費用:贈與公證費是總評估值的2%。
(4)各項稅費,一般情況下,房產贈與需要繳納契稅、印花稅和登記費,契稅為房屋總評估值的3%,印花稅為總評估值的0.5%,房地產權轉移登記費以當地房管局定價為准,以上三項費用都由受贈人支付的。但是因為父母將房屋贈與子女時,贈與人和受贈人是直系親屬,因此可以免除契稅。除此之外,還有一項是土地出讓金,則按所受贈物業的房產性質而定。
(5)辦理新房產證,最後一步就是辦理新房產證。
㈢ 父母的房子贈送給子女最新規定
一、父母贈與子女房產最新政策
1.簽署確認書
與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並帶齊相關資料,如該物業的產權證或購買合同等;雙方房地產贈與人同受贈人就無償贈與協議,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願,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願。
收費情況:簽訂委託書時至少要收齊工本雜費,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
2.評估
收費情況:評估費是該物業的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於是贈與業務,評估價通常會較市價低。
3.辦理贈與公證
收費情況:贈與公證費是評估價的2%。
4.繳納稅費
收費情況:到房管局辦理贈與登記,這個環節的收費比較復雜,到了房管局之後,會對該物業再重新作出評估,其中包括
契稅為房管局的評估價的3%;
印花稅為房管局評估價的0.5%;
房地產權轉移登記費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贈人,則加10元)。
㈣ 父母將錢存於子女名下怎樣界定保管與贈予
【1】父母將錢存於子女名下,可以與子女簽訂書面存款保管合同,或者書面版贈與合同。權子女與父母各自在合同上手寫簽字,按上紅色手印。合同至少有兩份,由父母和子女各保管一份,避免以後出現糾紛。
【2】根據《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3】舉例:存款保管合同
甲方:父母姓名: 張福 李輝
乙方:保管人姓名 : 張玲(女兒)
父母把貳拾萬元現金交張玲代為保管,把錢存在張玲名下的銀行存摺上。存款為活期。如果父母需要提取存款金額時,可以通知張玲提取。
當現金交於父母時,由父母填寫收條。
保管合同一式兩份,由父母和張玲各保管合同一份。
父母手寫簽字(按紅指印)
女兒張玲手寫簽字(按紅指印)
2016年11月20日
【4】舉例:贈與合同
甲方:李立 趙華(父母)
乙方:李官(兒子)
甲方將叄拾萬元存款贈與乙方,把存款存在兒子銀行存款戶頭上,用來購買兒子李官的婚房。
贈與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父母)手寫簽字,按紅手印。
乙方:(兒子)手寫簽字,按紅手印。
2016年8月7日
㈤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過戶財產給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確表示是贈與子女夫妻倆的,就屬於子女夫妻共有財產。沒有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夫妻倆,或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個人,這財產屬於子女婚後取得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5)父母婚戒可以傳給子女嗎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財產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其他財產
關於《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具體包括: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
一次性費用
軍人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應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婚姻存續時間較長的,可以轉化為共同財產。轉化為共同財產按以下公式計算:費用總額
夫妻共同財產=婚姻存續年限×費用總額÷(70-入伍時年齡)
贈與財產
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為對雙方的贈與,但明確給一方的除外。
共同財產
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為共同財產。1993年的《財產分割意見》第4條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雖然夫妻在事實上處於分居生活的狀態,但從法律上而言,夫妻關系仍然存續,因而分居期間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為共同財產。
㈥ 爸爸給女兒買鑽戒有什講究
這個倒是沒有什麼講究,主要的是你本人喜歡就行,還有,鑽戒正常父母給你買的時候應該也就是你要結婚的時候,不過這個因人而異啦!如果你現在還沒有買可以去金太福官網看看,有很多鑽戒的款式,你還可以去鑽戒定製的頁面看看,選擇你需要的鑽石和戒托,定製只屬於你自己的鑽戒款式!
㈦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新規定
房屋過戶有幾種方式,如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契稅稅率為3—5%,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根據新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或者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徵契稅,父母和女兒之間變更房屋權屬的,如贈與、買賣的仍要按照規定繳納契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一)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