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哪3點是「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對待孩子要格外注意的
隨著社會快速的發展,很多年輕人的思想都有了很大的轉變。特別是在生育方面,老一輩提倡的就是「早生、多生」,可是隨著思想的開放和生活壓力的增長,很多年輕夫婦都比較提倡「晚生、優生」。這樣的情況也導致了現在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
相比家裡有兩三個孩子的家庭來說,「獨生子女」的家庭在生活方面要相對於輕松一點,可是有些獨生子女也會非常羨慕家裡有哥哥或姐姐的孩子,因為家裡只有自己一個小孩,所以難免會有一點孤單。
現在獨生子女的養育問題也是得到了很多父母關注的問題,因為很多獨生子女家庭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家長與孩子的關系失調。
『貳』 獨生子女注意啦: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有不少人會認為,獨生子女在其父母去世之後,應該享有父母房產的全部繼承權,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隨著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的父母老去,這個問題也成為了越來越多的人的困擾。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來說說獨生子女房產繼承的問題,弄清結論以避免日後發生房產繼承糾紛。
一、獨生子女能否全額繼承房產?
事實上,如果獨生子女的父母去世且沒有留下繼承遺囑,房屋管理部門是不會將去世父母的房產直接轉到獨生子女的名下的。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沒有遺囑時,遺產的第一順序人分別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二、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呢?
根據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房產、分房遺囑、贈與房產、涉外涉港澳台房產所有權轉移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可以不用公證了。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之規定,如果產權登記部門嚴格按照實施細則,那麼今後老百姓繼承房產,有2種方法3種路徑(2種方法是遺囑繼承或遺贈和法定繼承;3種路徑是協商繼承、公證繼承和訴訟繼承):
1、遺囑繼承或遺贈
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遺囑、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又有三種路徑:
(1)「協商繼承」,也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公證繼承,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3)訴訟繼承,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三、如果連遺囑都沒有,可以怎麼辦?
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
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唯一合法繼承人,然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0-2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全面及時的樓盤信息,點擊查看
『叄』 獨生子女父母在教養孩子上要注意什麼
獨生子女家庭,孩子是父母的寶貝嬌生慣養和無原則的寵愛,雖然使孩子在智力發育、學習能力、口才等方面都有優勢,但相對自私、冷漠、偏執、依賴、自控能力差等也比較普遍。這些缺點也不是獨生子女所獨有的,也更不是他們與生倶來的性格,是不少家庭的教養方式出現了問題,一些問題表現得更加突出而已。所以,父母要認真對待,糾正不正確的教養方式,彌補生長環境對獨生子女成長不利的因素。以平常心來養孩子。因為是獨生子女,父母、祖父母等總不能抑制自己愛孩子、照顧孩子的心情,把孩子當「嬰兒」般地長期照顧,對孩子的成長一點都不敢放鬆,無意中讓孩子無法在輕松、自由的環境中快樂成長。愛太多,就好比吃糖太多的孩子,精神上「缺鈣」,心理獨立能力相對較差,所以需要用平常心去培養。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不少家庭眾星捧月般地圍著孩子轉。孩子所需要的,父母都想方設法地滿足,飯來張口,衣來伸手,容易使孩子養成任性、依賴的性格。父母應有選擇地提供孩子需求的東西。根據孩子的年齡,及時安排孩子學會生活自理。對孩子期望不能太高。有些父母將自身沒有實現的美好理想和願望都寄託在孩子身上,想方設法為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服務,並且反復強調「這是為你好」。這種對孩子期望值太高的做法,會給孩子造成無形的壓力,有可能適得其反。要抱著順其自然的心態,從孩子的智力和能力的發展實際出發,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幫助孩子找到夥伴。獨生子女很大的問題就是缺乏夥伴,長期在孤單的環境下生長,性格和人際交往等會出現問題。父母應讓孩子從小與街坊鄰居、親戚的孩子多來往,和同學多交往,鼓勵其他家庭的孩子來家一起玩或結伴出去玩,甚至可以多個家庭經常聯合活動,讓孩子間的交往,來彌補缺乏兄弟姐妹一起生活的不足。父母要主導孩子的行為。家庭如果對孩子的愛太多、遷就太多的話,獨生子女會不自覺地以為自己可以控制大人,稍有不滿足就撒潑、無理取鬧,迫使父母就範來滿足其要求。父母對此一定不能任其發展,要主導孩子的行為。否則,如果讓孩子養成控制別人的習慣的話,他們很有可能將控制欲明目張膽地強加給小夥伴,結果只能引起人際關系的惡化,不利於孩子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