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對父母有哪些贍養義務
1、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扶助則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
2、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是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條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
4、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都應予以贍養。
對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贍養費用一般不低於子女本人或當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依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共同負擔贍養費用。經濟條件較好的子女應當自覺、主動地承擔較大的責任。贍養人之間也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❷ 成年子女對父母有何義務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第三十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❸ 子女對父母有什麼義務和權利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回父母有保護和教答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❹ 什麼是父母與子女的各自的義務
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主要有:(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2)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3)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4)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5)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6)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1)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3)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相互享有繼承權。
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
依據《婚姻法》和《收養法》的有關規定,主要有:(1)養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婚姻法》對婚生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但對於養子女的姓氏,《收養法》規定可以隨養父或養母的姓,經過協商同意可以保留原姓;(2)養子女和養父母的其他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子女和其他親屬之間權利義務的有關規定;(3)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暫停,在收養關系解除後生父母與生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恢復。
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1)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2)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婚生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3)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相互享有繼承權。
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權利義務包括祖孫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與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❺ 子女對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在法律上是怎麼樣明文規定的
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
具體參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專的義務;子女對屬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注意,是父母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❻ 子女對父母有哪些贍養義務
中國抄從古至今講究尊老愛幼,所以我國從法律和道德對人民做出要求必須贍養每一位老人,實在沒有贍養人的就由政府出面予以贍養,是指公民對應負有贍養義務的老年人在經濟上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並在生活上和精神上關心、扶助和照料老年人的行為。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婚姻法》中也有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❼ 子女對父母的義務到底如何規定
【台灣地區】
立法委員提案要制訂「子女奉養父母法」,並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引發各界爭議。根據TVBS最新民調顯示,不贊成立法來規定奉養義務的有兩成,另有一成民眾沒有意見。年齡愈低,不贊成立法強制子女奉養父母的比例也有愈高的傾向。
【新加坡】
原本在80年代不為國人所接受的規定子女贍養父母的立法,到90年代出現轉折。在1994年5月23曰由官委議員溫長明副教授以個人名義向國會提出《贍養父母法案》,並在同年7月25曰二讀時以50對11票表決通過,然後提交國會特選委員會進一步聽取民眾的意見。
這項歷史性的法案在1995年11月2曰三讀通過,於1996年6月1曰生效。贍養父母仲裁庭在法令生效的首半年內,便接獲了152項由父母要求子女贍養的申請。
【中國】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我國《婚姻法》中的有關規定是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在一般情況下,父母把子女撫養成人,子女當然應該對年老的父母盡贍養義務,子女不應該在贍養父母問題上有什麼前提條件。如果子女以達到什麼目的為前提條件,是十分錯誤的。對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生活困難的父母,子女應當無條件地履行贍養義務,對生活能夠自理、經濟條件比較寬裕的父母,在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子女可較少履行經濟上的贍養義務。
那麼,什麼情況下,子女可以不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呢?
在下列兩種特殊條件下,子女可以不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1)子女未成年或者雖已成年但無負擔能力的;(2)被父母虐待、遺棄而從未得到父母撫養的子女,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可以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參考資料:網路家教 www.xue360.com
法律規定子女對沒有勞動能力及無收入來源的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子女提供的也是基本的生活保障。在你父親有穩定收入時,你要給付的贍養主要應該體現在對他的精神安撫及慰問。
❽ 法律規定的子女對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具體有哪些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贍養義務者,父母可直接向子女索要,也可請求組織調解,說服子女給付,亦可通過訴訟,追索贍養費。義務人有能力撫養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法院判決拒不執行的,應依法強制執行並可責令先行給付。
新婚姻法第24條第2款對此作了明確的規定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呃,這個應該不算是責任...呵呵,順手寫上了...
❾ 法律規定的父母對子女的義務是什麼子女對父母呢
O(∩_∩)O~呵呵!正常情況,我爸媽管我相親結婚更甚。。。在國外,父母通常只需養育子女到18歲即可,尤其是美國。在中國現在的父母也已經效仿,培養子女直至18歲,就放手不管了;根據中國現有的法律,(正常情況下)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否則構成犯罪即遺棄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解釋一)》第二十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解釋一)》第二十一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三條【父母對子女的保護和教育】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小夥子,但願我的回答能令你滿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