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家庭中給子女蓋的房屋老人還有份嗎
大家庭中給子女蓋的房屋,老人是有份的,因為房子是老人給子女蓋的,子女只有居住的權利,但沒有擁有的權利,所以大家庭中給子女蓋的房子是老人有份的
B. 兒子建的房子給父母住,其餘子女可分嗎
如果是兒子花錢給父親蓋的房子,如果父母去世了,其它子女無權分這個房子,這事父母去世前,應該把這事跟其它子女說明白最好,免得去世後留下麻煩
C. 父母去世後房屋由一子女翻蓋,其它子女如何繼承
都有繼承權來,但翻蓋房屋時應源該約定房產歸屬和繼承問題,當時未約定,現在不好處理了,可以視為弟弟放棄了繼承權同意哥哥翻蓋房屋歸哥哥所有。 追問: 當時翻蓋時水淹移民後靠 兄弟二人未分家 其弟正在軍隊服兵役其兄並未給弟講明房屋後靠情況 現在正好又遇到南水北調房屋又要拆遷後靠 其兄長說弟非農業戶口沒有繼承權? 回答: 哥的話是胡扯。因為水淹而翻蓋房屋,房屋仍然是父母的房屋,哥哥投入的錢可以還給哥哥。弟弟與哥哥對老房子有相同繼承權。現在動遷,如果按房屋面積給予補償的話弟弟有權繼承一半。這個與是哪裡戶口無關,只與財產繼承有關。 追問: 前面說為什麼 當時未約定,現在不好處理了,可以視為弟弟放棄了繼承權同意哥哥翻蓋房屋歸哥哥所有。(解釋下這句話含義是什麼?) 現在在房產這個問題上和兄嫂有矛盾分歧 豈弟在服兵役期間 母親在世時跟兄嫂生活在一起退伍後和兄嫂一起贍養母親直到送終 根據以上所說的情況如果上了法庭是否能贏這場官司... 回答: 這里的關鍵是老房子是因為水災翻建的,不是哥哥主動翻建的,這房子就應當是老房子的延續。弟弟當然可以繼承一部分,會打贏得。
D. 父親和兒子共同蓋的房子,其他子女如何分呢
很復雜!首先要看土地使用權是誰的,父親還是兒子?他們共同蓋房,出資比例如何?目前房子在誰名下,父親還是兒子?但即便土地使用權,出資,房屋所有權都屬於父親,既然是共同蓋房,兒子出力了,應按比例有兒子一份,其餘部分屬於父親,當父親不在了之後,可作為遺產由所有子女共同繼承.(還需考慮目前誰在使用房屋)
E. 子女在父母的地上蓋房子之後在父母的允許下拆了子女可以得到錢嗎
可以,子女是可以要求他返回他造房孑的費用的。
F. 子女自己在家蓋的房子,父母有權利要回嗎
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不管是子女蓋的房子還是父母蓋的房子,只要 《房產證》不是父母的名字而是子女的名字,父母就無法佔為己有。
反之亦然。
G. 子女的房子 父母有權居住嗎
當然有權居住了,但是你沒有權利賣,他們要是敢說個不字,就把他們打出去。誰都有爸爸媽媽,如果自己的爹媽都不讓住,那也太狼心狗肺了。
H. 房屋歸屬權問題。父母蓋的放房子,但是房產證是子女的名字。
I. 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否有居住權
是否有居住權要看房屋所有權人是否同此人通過合同或者遺囑設立。根據尚未生效的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居住權通過合同或者遺囑的方式設立,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_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民法典於2021.1.1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