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以前兩個孩子中途死亡了一個算獨生子女嗎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
不能算獨生子女!早些年都已經屬超生了!當下如果還能生,就再生一個唄!
㈡ 第一個子女死亡,第二個子女算獨生子女嗎
第一個子女死亡復,第二個子制女算獨生子女。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㈢ 兩個孩子死了一個還算獨生子女嗎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㈣ 第一個子女死亡,第二個子女算獨生子女嗎
算呀。其實並不是說第一個子女死亡,第二個才算獨生子女的。如果第一個子女和父母從法律上斷絕子女關系,第二個子女也算是獨生子女的,只是這種事太殘忍了。
㈤ 2020年的國家政策,生了倆男孩,死了一個,現在還有一個算不算是獨生子女嗎
這種情況當然不算獨生子女了,不過是不是過世一個,你都是有過兩個孩子不能算獨生子女了。
㈥ 原來兄妹兩個,其中一個因車禍死亡,算獨生子女嗎
1,兩子女其中一個去世的,不算獨生子女
2,獨生子女是指夫妻雙方自願終身只生育一版個子女,權放棄生育二胎的
3,《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㈦ 生育第二胎後死亡的,第一胎算不算獨生子女
第一胎算獨生子女。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㈧ 第一個孩子意外身亡,又生一個孩子算獨生子女嗎
算的,如果再沒有其他孩子的話。不過現在政策變了,以前那些對於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現在都慢慢取消了。
㈨ 第二胎沒有上戶口死亡只有一個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
象你說的這種情況,對剩下的唯一子女,可以界定為獨生子女。
對是否是獨生子女的界定之一是:本人為父母唯一子女,既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㈩ 第一個孩子意外身亡,又生一個孩子算獨生子女嗎
如果第1個孩子一般生完又生了一個也算獨生子女的,因為畢竟第1個孩子已經去世了,現在存活的只有一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