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年子女的債務,父母有義務代替歸還嗎
成年子女的債務復,父母制沒有義務代替歸還。因為年滿18周歲成年以後,屬於行為能力責任人,是要對自己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後果的。當然,父母如果是自願代為償還的,法律予以准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2009修正)》規定:
1、第十條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2、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1)父母有給成年子女錢的義務嗎擴展閱讀:
父母有義務歸還子女債款的情況:
1、如果有債務的子女死亡,父母作為合法繼承人,在繼承完畢死者遺產之後,也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但是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2、子女無民事行為能力時,即智力或者精神上有缺陷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債務也由父母承擔。
B. 成年子女欠錢父母有義務還嗎
成年子女欠錢沒義務還,但是父母有多餘錢也可以還,那就欠父母的
人情債
C. 父母有沒有處分成年子女私有錢款的權力
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說是自己犯錯誤了,家長自然有權利以一定的方式版「處分」哦,這一方面當權然是有管制的權利的。建議和父母好好溝通,父母都是愛自己的孩子的。
父母的權利義務有:(1)在人身方面,有撫養的權利與義務、管理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法定代理;(2)在財產方面,主要表現為對子女財產的管理;未成年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失,父母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子女的權利義務有: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當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在父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時,子女有義務給付贍養費,並且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子女有義務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D. 替成年子女還款,父母有這義務嗎
如果家裡有這個經濟條件的話,而且孩子確實比較困難,可以適當幫助,記住,是適當。因為成年人,會有積累經濟的基礎,也必須要有獨自生活的能力。
E. 父母是否對成年子女有義務(經濟方面的)
第一,我不姓王。
第二,如果成年子女尚未獨立生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除此之外,父母無需再支付撫養費(撫養費包括醫療費)。
F. 父母是否有義務為成年子女償還債務
對於智力正常的成年人來說,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承擔責任,雖未與父母分家,但父母沒有替他還債的義務。
至於他的妻子,那要看這個債務是家庭債務還是其個人債務,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應視為是家庭債務,其妻子有義務為其還債。
G. 父母有義務為成年子女還債嗎
首先,人情事故不算。道德標准不算。依據現有法律,正常情況下沒有。據《民法通則》第11條規定:「年滿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不過如果當成年子女先於父母身故,父母繼承了子女的合法財產,應先自繼承財產中劃出用於履行的債務的財產,歸還給債權人。如父母只有該子/女一個孩子,且父母沒有收入來源,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債權人盡管可以依法提起訴訟,但預計效果不大。如果是成年、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借款項(所做構成民事關系的決定)經監護人同意的可以成立,否則無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須有監護人同意或追認。不過這種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樣才方便做出更合適的決斷。
H. 父母在子女成年後有不有義務承擔子女的醫療費用
這是一個道德層面的問題,不應該上升到法律層面。很多人喜歡作「無意義的灌水」來換取提問者的採納,我個人觀點如下:
父母對成年子女,沒有承擔醫葯費的義務。
如果你想通過所謂的法律條文來要求父母承擔後續醫療費,可能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煩。
善意提醒:如果你的父母遺棄你,你也活不到今天。你父母有能力支付後續醫療費用的話,一定會支持的;倘若沒有能力,你毫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