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和子女間的關系是不是平等的
每個孩子一出生就收獲了父母無私的愛的奉獻。現在的父母為了孩子無微不至、竭盡所能地付出,比如讓很小的孩子參加各種學習、培訓,給孩子請家教、陪著孩子做功課,替孩子做事等,有的父母恨鐵不成鋼,跟孩子發脾氣、動怒、動粗……許多父母認為自己為孩子所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孩子好」。然而讓家長不明白的是,他們的愛為何沒有得到「一個聽話的孩子」,反而造就了一個問題孩子?青少年成長心理問題專家何勝昔指出,尊重的愛才是孩子成長的第一需要。
家長和孩子間的關系是平等尊重的。他們必須建立一個牢不可破的觀念:孩子從一生下來,他的人格就是和父母一樣平等。何勝昔表示,家長要用尊重和理解的心態來對待孩子,「以尊重為基本原則,不帶任何的價值評判,與孩子平等交流。」而且家長們一定要記住一句話,「任何一個人做任何一個行為,在他自己看來都有絕對的理由!」孩子的行為在他自己看來,總有他自己的理由。如果家長搞不清楚他的理由是什麼,想改變他的缺點是不可能的。如果雙方不能彼此傾聽對方的心聲,就無法搞清他行為的原因。
何勝昔指出,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系對孩子個性的形成影響是最大的。作為父母,要學會充分理解孩子的感受,尊重孩子的想法,尊重孩子的興趣,注意培養孩子的自信心、自尊心。同時也要將自身的一些想法和感受講給孩子,教育孩子尊重父母的想法、感受,這樣孩子會學著從別人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學著尊重別人。此外,作為父母,要學會「放手」。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父母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從你的生命中分離出去,以他獨立的人格,面對他的世界。」
2. 我媽媽跟我是子女關系還是父母關系,注意,是我媽媽跟我
你說的兩個都不對。媽媽和你當然是母子關系了。
3. 父母跟子女的本質關系是什麼
父母與子女關系中的本質是什麼?
親子關系,首先是生物學意義上的。
只要生命形式存在,親子關系就是物種內個體間最重要的關系。這種關系遠比交配對象之間的關系更重要。親代將自己中生命最重要的內容以基因方式傳給子代,如此,親代個體雖然一定會消滅於世間,但它生命的意義卻完成了。
從前的說法是,親子間傳遞遺傳基因,以致物種得以保留甚至發展。如今,引領時尚的分子生物學家們認為,物種群體本身的利益也許並不重要,重要的僅僅是基因本身,基因是自私的、貪婪的、甚至無恥的。親子遺傳關系體現的也許只是基因的意志。
基於人、人性的尊嚴,我最好還是馬上跳出生物學意義這一層,進入人類學意義上來。但這樣還不能擺脫基因的控制。甚囂塵上的基因早就鑽進了人類學的大本營。
親子之間在人類中永遠不是一對一的關系,最簡單的形式是二對一:「只生一個好」。但這要看如果界定親代與子代。如果放寬到三代,那麼親代就存在六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子代的數目就復雜了,存在許多或然性(兒孫的數目怎麼能確定呢)。在三代親子關系中,中間的那一代人,即可被劃入親代,也可被劃入子代。而在生命的長鏈上,每一代人,都會成為這種「中間的一代」。
與父親相比,母親在親子關系中更要一些。除了與父親一樣提供細胞核內的DNA以外,母親還提供了細胞質中線粒體DNA(mtDNA)。另外,在自然狀態下,母親還提供子宮,為子代胚胎期的發育提供溫床。
科學總是冷冰冰的,可以成為盛夏中的飲料,可以給人透心涼的感覺。
有一些科學家們熱衷於用各種腺體的分泌來解釋人類的感情,另一些殘酷的科學家則將母愛的光環打得粉碎。即使科學家有良心,那麼科學存在良心嗎?
父母決定生下一個孩子,是基於他們對孩子的熱愛嗎(我首先假設這里不存在避孕失敗的原因)?孩子們歡迎他(她)的父母再生一個弟弟妹妹嗎?非常遺憾,科學告訴我們,這里不存在溫情,幾乎都是自私的選擇:父母對自己孩子的愛,是文化加上來的,而更基本的動因則是為了延續生命,甚至是為了能讓自己享受擁有後代的幸福。從動物本能來看,家中的孩子們之間也構成競爭關系,至少需要爭奪有限的愛。
人類學實際上並沒有真正把人當成人。人,只有在社會學、文化學的意義上才成為「人」。
科學只是工具,從來不曾給過我們關懷,只有人類自己建立的文化本身才可能為我們提供關懷,這就是所謂人文關懷。溫暖的關懷。人類之間的愛永遠都像冬天的陽光,稀缺而又必要。
冷冰冰的科學,還可以解釋人類為什麼能夠生活在如此復雜的社會中:正是人類自己創建的文明本身提供了對自己精神的安慰在支持著人類。
社會學首先對社會生活中的人們加上不同的「角色」,社會角色。父母、子女、老師、學生等等,都是社會學意義上的角色。每一種角色都有自己的責任與義務,按照各自角色所規定的行為准則去生活。不同的角色之間互有交叉,一個人可以同時既是兒子又是父親,既是老師又是學生。
不同的社會形態中,角色的意義也不盡相同。這種區別源於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國人講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到了另外的文化圈中,就成了異類,難於理解;而不講禮義的番夷之邦,對中央帝國的人們而言就更是不恥。
因此親子關系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分屬不同的形態。但是無論在什麼樣的背景下,親子關系總存在相同的「本質」。否則還談什麼「本質」呢?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是天然的,因此親子關系的本質首先反映為親代對子代的撫育。失去這種撫育,嬰兒絕無可能成活。但撫育者未必是孩子的親生父母,但無論是什麼人,只要他撫育了這個孩子,也不論他(她)是不是習慣意義上的「養父母」,他(她)與孩子之間都具備了一定程度的親子關系。這正是社會學界定社會角色的功效所在。
這種親子關系,未必建立在血緣基礎上。質言之,「撫育」本身在社會學意義上超出了血緣對於親子關系的重要性。
生我者,父母;養我者,也是父母。養育也許比生育更重要,至少在社會學意義上如此。
子女對父母的養育,理應回報。我的意思是說,即使沒有血緣關系,僅僅是養育,談不到「血濃於水」時,也應該回報。這種回報不因種族、文化的不同而改變,這是人性。
這種人性往往體現在親情上。親子之情。
一旦這種親情喪失了,會出現什麼樣可怕的情況呢?我可說,這時候真正的親子關系已經不存在了——雖然他們還存在血緣上的親子關系、法律上的親子關系。
我終於把這個問題談到了讓人感到溫暖的「愛」這個親切的字上了。我希望用這個字,來代替冰冷的科學、嚴肅的社會學,哪怕如此替代是以感性代替了理性,用局部代替了全體。
4. 父母和子女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關系
【資料來自:學佛網 濟群法師學佛問答】問:從佛教的角度來看,父母和子女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關系呢? 答:從中國傳統的倫理來看,父母對子女具有絕對權威。這種權威從哪裡來?其實是建立在強烈的貪著和佔有之上。換言之,很多父母是把子女納入自我的一部分,而不是將之作為獨立個體看待。從而造成一種扭曲、失衡的關系,痛苦也就在所難免。 而從佛教的角度來看,父母和兒女只是因為緣分走到一起,並沒有必然的從屬關系。任何一方,都沒有權力來主宰另一方。父母不能要求子女絕對服從,子女也不能要求父母滿足自己的一切要求。雙方都是具有獨立人格的個體,雖然有親情,有血緣,但也應該彼此尊重,而不是以這種親情和血緣作為佔有對方的砝碼。 在尊重的同時,佛教也提倡惜緣。佛教認為,在父母和兒女之間,必然有著特別深厚的緣分。有道是:「兒女是債,有討債,有還債,無債不來。」不論來的是什麼,終歸是有它的緣由,有它千絲萬縷的宿世糾葛,所以要安然接受。如果是順緣,固然要心存感恩。如果是逆緣,同樣要心存感恩,因為當下就是化解往昔惡業的機會。把握這個機會,才能轉逆緣為順緣,而不是讓這種不良關系帶入未來生命,生生世世地互相纏繞。 所以說,佛教在看待父母和子女的關系時,是以彼此尊重為前提,以珍惜緣分為原則,以心存感恩為重點。
5. 父母和孩子的關系是什麼
父母和孩子應該是什麼關系?這個問題曾經困擾過我。從我們這代人的成長過程看,我們與父母的關系更多的就是家長和孩子,上級和下級的關系,因為父母多數時候管教我們的時候居多,這不代表父母的做法不對,孩子涉世比父母淺,父母傳授經驗、教訓是應該的。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這樣的管教方式是單向的,缺少反饋和交流,缺少了給孩子發言的機會。也是因此,很多父母在某些方面對自己孩子的了解不是全面的。 拿我自己做例子。我從小生活在部隊大院里,父母對我關懷有加,從上幼兒園開始,從我有記憶開始,我的很多行為都是效仿父母在做,比如我父親是一個很有計劃的人,做事有條理,喜歡看書,不善人際,我潛移默化地受到他的很多影響,因此我不喜歡遲到的人。我母親開朗活躍,善於人際溝通,我也受到我母親這方面的一些影響。按理說,我的性格就是很雙重了,有動有靜,事實也是如此,這樣的雙重性還是挺有挑戰的,需要自己把握好。 再回到說父母和孩子應該是什麼關系的問題上。剛才說了半天都是父母對孩子的影響,這些影響是行為教育,中國的父母行為教育做的還可以,語言教育分兩方面,從說教上也可以,但是從耐心的傾聽方面還是不夠的。很多父母就沒有給孩子表達自己想法的機會,總是:你應該怎麼怎麼做,你必須怎麼怎麼做等等,久而久之孩子沒有了獨立思考的意願和能力。父母卻樂得其所,覺得自己的教育很成功,孩子從小到達都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在成長,是自己的另一個翻版。這樣的教育,導致了孩子和父母的關系就是看著父母的臉色過日子,自己的努力也是為了換取父母的一笑,而自己內心未必開心快樂。 可以。我認為,父母和孩子的關系應該回歸到朋友。
6. 父母和孩子的關系是什麼
不知道上輩子有多大的緣分,這輩子才能夠擁有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這種關系,又正好是人一生中最寶貴的關系。因為人人都說,只有父母對子女才是一點也不自私的,對子女的好也是那種從來不求任何回報的。社會這么復雜,能遇到真正對你好又不求任何回報的人真的是太少了。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子女更加需要對自己的父母好,不會再有人比你的父母還愛你。也許有時候會覺得身邊的人都可能會離開,但是父母絕對不會隨便放棄你,這就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
從中國傳承的孝文化來看,子女對於父母的意義就是「為父母服務」,很多父母對於生兒育女的安全感也是來源於「養兒防老」,這在某種程度上說的是同一個意義——子女是沒有自我的,是圍繞父母周轉的一條生命體。
每對父母其實都是第一次做父母,跟剛畢業新上崗的員工狀況差不多,然而心態卻截然不同,新員工會覺得自己初來乍到,應該多多學習爭取進步;然而新做父母卻有一種天然的莫名其妙的優越感,覺得「反正這是我生的」,潛台詞就是我想怎麼對待就怎麼對待,我想怎麼養就怎麼養。
這樣導致了一個最直接的後果,也是國內最常見的一種父母與子女的模式,就是一對男女一旦成為了父母,就會開始失去自我。
這種失去自我有幾種表現,我們來列舉一下。
首先,開始變得不懂得認錯。
在長期教育孩子的途中,父母會不知不覺陷入一個不知名的誤區—— 「想要帶領孩子往正確的方向上走,我就必須得是正確的」。
這樣誤區的後果在孩子12歲之前表現並不算很明顯,然而孩子一旦到了叛逆初期,就會成為爭端的最銳處。
此時的孩子已經有了獨立思考能力,不再覺得父母無所不能,如果父母還是強行想將自己所有的行為都說成是對的,孩子就算表面不說,內在也會開始抵觸,無形中對父母形成「常有理」的新認知,孩子心底存在的那種對父母的天然認同感會發生動搖。
其次,將自己實現不了的期望付諸在孩子身上。
人的能動性是有限的,我們終其一生能夠實現的願望都是在自己能力范圍內的東西,剩下那些實現不了的就叫做遺憾。
有人的人生沒有遺憾,這個世界並不完美,在活著的時候,我們需要跟自己的遺憾和解,明白自己並不是無所不能的,卻會在自己的能力范圍內做到最好,這樣反而能令我們心態健康,生活積極。
普通人一般都能做到去調整這樣的心態,然而可怕的是,這些普通人一旦做了父母,原本好端端的男人和女人,就會開始將自己的夢想或信仰嫁接到孩子身上,也不管孩子願意不願意,都會以「為你好」之名來綁架要求。
再者,失去了營造快樂氛圍的能力。
每對婚姻中的父母在成為父母之前都是男人和女人的關系,都會有自己性格的格調,有討人喜歡的魅力,哪怕是相親結婚的那種,在兩個人決定和對方成為夫妻時,肯定也是因為喜歡對方身上的某一點,是奔著愉悅而去,沒有人結婚是立志要給自己人生添堵的。
但是很多時候,一旦成為了父母之後,卻很容易失去自己原本處理事情的方式,在溝通中會變成教導,變成命令,甚至變成無休止的指責。這樣的狀況對於子女來說,家庭失去了內心獨有的那種歸宿感和安全感。
每對做父母的都是第一次做父母,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都會不自覺的模仿祖輩,而我們祖輩總會將孩子當作「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全家的希望」。
這種思想無形中對孩子的一切抱有巨大的期待和掌控欲——從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孩子就不是孩子,而是父母的一個外在器官,跟自己的胳膊腿兒一樣,期望孩子指哪兒打哪兒。
他們並不能承認孩子是存在於世上的獨立個體。從孩子一出生,就戴著定製的框架去認識孩子、去期待孩子、去想像孩子,這樣潛意識推動下的父母會陷入一個迷局,而這個迷局最集中的表現就是試圖控制孩子。
成為了父母,是人生多了一個新的角色,是責任重量的真正體現,但是並不意味著人生劃上終點,所以父母與子女最好的關系是共同成長,從哺育和反哺之間來彼此支持實現自己人生所想。
而作為子女,愛父母最好的方法,我認為是有讓自己有脫離他們之後也能在這個世界上過的很好的本領。愛護自己的身體,有事做,有人愛,養得活自己,對社會有用。這是他們最最想看到的吧,畢竟父母生養我們,極少少是純屬為了養老。連自己都照顧不好自己的人,一輩子爹娘都要擔驚受怕。當然,關心自己爹娘,這是作為人最基本的良知。多多電話咯,耐心聽他們嘮叨,把工作中遇到的事分享給他們。過節日買買禮物。媽媽再老,女人就是女人,永遠愛美的。給她買衣服化妝品帶她去做頭發什麼的,開心的不得了。關心他們身體,逼他們去做身體檢查。把出去玩的照片給他們看,(他們幾乎會一天看一遍)。分享身邊一個故事,我朋友每次出去玩就把照片批量上傳空間,完全不論質量。。。後來問她為什麼,她說這樣爸媽就可以在家裡有海量照片看了。愛自己,愛父母。差不多就這樣了,如果是妻子或丈夫,愛自己父母,別忘了對方的父母。
共同成長吧!
7. 母親與兒子是什麼關系,兩個選項,(父母)(子女)關系
母子關系(親子關系)
父母子女關系(relationships between parents and children,),法律上指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的總和。又稱親子關系。父母子女關系通常基於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生,也可因收養而發生。
前者稱為自然血親的親子關系,以雙方在血緣上的直接聯系為根據;後者稱為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以收養的法律效力為依據。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只能因死亡而終止。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因收養的撤銷和解除而終止。
(7)兒子與我是子女關系還是父母關系擴展閱讀:
相關延伸:
母親,是子女對於雙親中女性一方的稱呼。在社會學上,母親可指養育與教養子女成長的女性。在法律上,女性也可以經由合法的渠道,領養子女,或與有子女的男性結婚,進而成為該子女的法定母親。經領養而成為母親的稱為養母,與有子女男性結婚而成為母親的則稱為繼母、後母或晚娘。
在生物學上,子女體細胞中成對的染色體,有一半是由母親的卵子的提供,因此可藉由DNA分析來辨別親屬關系,且父親精子與卵子結合時,只有提供細胞核的遺傳物質,因此子女細胞中粒線體的DNA皆來自母親,可由此來判別母系祖譜。
8. 父母血型與子女血型的關系
常用血型遺傳規律表來推測父母與子女的血型關系
具體情況見下圖:
ABO血型系統主要是根據人類紅細胞表面所含不同的凝集原,即血型抗原,而命名的,抗原包括A、B、H三種。
四種血型的紅細胞上都含有少量的H抗原,其中O型血的紅細胞上只有少量的H抗原。H抗原是形成A、B抗原的結構基礎,但是H物質的抗原性很弱,因此血清中一般都沒有抗H抗體。ABO血型抗原是一種糖脂, 其寡糖部分具有決定抗原特異性的作用。
9. 父母和子女之間是隸屬關系還是平等關系
在人生的不同階段,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也是不同的。
在子女是兒童時,父母是子女的守護神,哺育教育照顧看護好自己的子女是義務。
在子女是青少年時,父母是子女的師長與朋友,以身作則或教導自己的子女該如何漸漸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子女從父母身上學習那些學校學不到的知識,如何處理好人際關系。
子女在成年期,父母已漸漸老去,兩者的關系變成了朋友,父母也開始像子女小時候一樣開始依戀依賴子女,需要子女的照顧與看護。
所以說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並非隸屬和平等這么簡單的,總的來講,在子女在兒童少年時,尚無法獨立思考,成熟的面對一切的時候,還是需要父母的監護。過了這個階段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時候,兩者就是朋友的平等關系。父母再老一些,漸漸的無法自理生活的時候,就需要子女的照顧和監護了。
在絕大部分情況下,父母對自己子女的付出要遠遠超出子女能夠回饋父母所付出的的。父母對子女的愛也會超過子女對父母的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