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男女雙方都有一個孩子,再婚後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孩子,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肓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❷ 父母離婚後,父親又再婚生孩子,之前的孩子還是獨生子女嗎
對你爸爸來說不是。對你母親是的
❸ 父母離異後並且雙方都已再婚,我還是獨生子女嗎
由於不知道你具體年齡,所以不好判斷,我給你找點資料,你自己看下吧
算獨生子女的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算獨生子女的情況:
(1)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
那你肯定不算獨生子女了
❹ 父母離婚後父親再婚有子女算獨生子女嗎
算的,只要父母雙方沒再生子女,就只有其一個孩子就算是獨子;根據國家規定獨生子女的准確定義:獨生子女就是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若在生一個弟弟或妹妹那麼就不算是獨生子女。
❺ 我是獨生子女。父母離異了。父親又再婚帶來一個孩子。我還算獨生子女嗎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刪去計生法修正案草案第八條規定,將現行計生法第二十七條修改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但是現在國家放開政策了,所以是不是獨生子女都和升學什麼的沒關系了。
從道德而言,你還是獨生子女,但是按照法律一對夫妻只能有1個孩子的情況下,不是獨生子女了。
❻ 父母離異後,父親再婚生育一孩子,那我是不是獨生子女
你已經不是獨生子女了。獨生子女是父母只生育一個孩子的。你父親已經有另外一個孩子了。也就是說他有兩個。
❼ 父母離異各自再婚都生一孩,再離婚,我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獨生子女的確定
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內:
(1)夫妻雙方只容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從理論上講,你依然屬於獨生子女
❽ 父母離婚,父親再婚,我算不算獨生子女
那得看你父母再婚後有沒有孩子吧
❾ 父親再婚後,我還算獨生子女嗎
算 你是由兩對家庭成員重組後的一家 然而每一家重組前都是獨生子女 而重組後 仍然沒有生育 那這樣 你就算是獨生子女 而不論你的家庭中 到底有幾個 誰生的孩子
❿ 父母離婚後,父親再婚又有一子,母親沒有再婚,那我還是獨生子女嗎
你有獨生子女證,就是獨生子女,如果沒有,就不是。很顯然,你應該有獨身子女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