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再婚子女戶口問題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你先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通常辦理程序是:
1.先到你准備遷入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同意戶口遷入的證明。
2.拿同意戶口遷入的證明到你遷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
3.拿遷移證到派出所上戶口就可以啦
戶口遷移手續辦理後向戶籍地派出所申請改名,當被批准後直接辦理就可以啦。
2. 父母離婚,孩子戶口遷到女方名下以後女方再婚遷戶口是不是還會跟著女方一起走
如果你老家在農村,勸你將孩子的戶口不要遷出,在前夫家為妥。而且不影響孩子的正常入學。至於你再婚以後,孩子的戶口仍不動為妥。待孩子成年即十八周歲以後,隨父隨母由孩子決定。
3. 老人已改嫁戶口遷移和親生子女還存在關系嗎
老人已改嫁,戶口遷移,和親生子女還存在關系。
法律規定,離婚或者改嫁,父母和子女的關系不變。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4. 獨生子女父母再婚後是否可以隨一方子女遷戶口到繼女兒家落戶嗎
不能。子女是農村,或者限制嚴格的城市,親生父母都不能隨遷,繼父母更不能隨遷了。
5. 二婚孩子戶口遷移條件
女方二婚帶孩子是否可以一起將戶口遷移男方戶籍所在地,需要依照男方戶籍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政策規定辦理,各地的戶籍管理政策是不一樣的,需要到男方戶籍所在地戶籍管理派出所咨詢。
這種情況可以申請辦理婚後夫妻投靠落戶申請。前提是兩人是合法夫妻,需要有結婚證。
具體規定是:
1、凡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戶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戶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戶。
2、凡申請夫妻投靠入戶的,必須向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經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復印件)。
3、申請配偶來市入戶,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申請入戶的書面報告;
(二)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以及街鎮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或計生證);
(三)申請來市入戶一方屬非農業人口的,須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
(四)屬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級醫院診斷結果證明,屬重殘的需出具市一級殘聯核發的殘疾證;
(五)屬特困戶的需提供街鎮政府出具的調查證明及有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
4、被批准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入戶人到市公安局綜合辦證廳領取《准遷證》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然後再憑《准遷證》 (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配偶的戶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來源泉州律師網頁鏈接
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6. 二婚雙方都是農村戶口,女方要搬遷,男方的子女和父母可以轉戶口到女方嗎
根據你的描述,你們二婚雙方都是農村戶口,女方要搬遷,男方的子女和父母可以遷戶口到女方家?作為旁觀者來看,搬遷與遷戶口是兩碼事情,並不影響。搬遷單位有具體搬遷的規定,假如是在未搬遷前是可以把他們的戶口遷過來,要准備搬遷了恐怕是不允許的,因為涉及到搬遷戶的安置問題。等到搬遷完畢後也是可以遷戶口的。自己斟酌吧。
只是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罷了。
7. 子女戶口遷出後如何證明與父母的關系
對於子女辦理過戶口遷移,一般可以通過出生證明原件等資料核對到關系。
若確實存在名字更改的情況下無法核對資料,就需要到當地公證處辦理公正證明雙方關系。
8. 母親再婚戶口遷移子女戶口能單獨立戶么
可以的,相關政策如下:
(一)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 如果小孩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 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身份證、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戶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戶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戶遷移手續。
二、離婚後孩子戶口如何遷出
(一) 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 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 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 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 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二) 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准備的材料是:
1、 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 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著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准遷證明;
3、 持准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准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9. 父母再婚子女戶口問題
關於再婚遷戶口的問題,其實很簡單,就是把結婚的對象的戶口以婚入的形式遷入,像你版爸爸權的情況遷戶口的具體步驟就是:1,你夫妻和他的對象結婚辦理結婚證;2,你的繼母在原戶籍地派出所開一個戶籍證明,一個現實表現證明;3,在你父親的戶籍地派出所找社區民警填寫《申請落戶表》,並提供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由社區民警簽字、派出所主管戶籍的領導簽字、到公安局戶政管理部門(戶政大隊)找主管領導簽字,完畢後到戶政大廳找內勤開戶口准遷證;4,憑准遷證到你你繼母的戶籍地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回到你父親的戶籍地派出所落戶就可以了。你繼母戶口遷移只要你父親和你繼母同意就可以了,至於你是否同意都不影響你繼母的戶口遷入,也不需要你的簽字。不知道你是否能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