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新規定
房屋過戶有幾種方式,如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契稅稅率為3—5%,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根據新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或者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徵契稅,父母和女兒之間變更房屋權屬的,如贈與、買賣的仍要按照規定繳納契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一)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貳』 關於父母給予婚後子女房產問題
按買賣,應屬於子女夫妻共同財產。
按贈與,只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就主要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
『叄』 父母子女房產問題
父母生前的房產歸父母所有;
父母生前留有房產遺囑的,去世後其房產歸遺囑繼承人所有;
父母生前沒有遺囑的,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肆』 父母使用子女住房公積金是不是房產證上需要有子女的名字
如果父母年紀已經偏大了,那買房子肯定就用子女的名義來買吧。男的上限65歲,女性上限60歲。當然,父母年紀不大,而且自己沒有公積金,那買房子想享受公積金優惠,就肯定需要把有公積金的子女拉入到房產共有人中,這樣就可以共同購買共同還貸了。
『伍』 父母房產子女享有使用權是否需經法律認證
父母房子,子女可以繼承,也可以不繼承給子女
同樣,父母可以不讓 已成年的子女 使用房子
所以,父母房子,子女並沒有天經地義的使用權。
『陸』 父母與子女房產糾紛應該怎麼處理
最好是先協商解決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這樣會傷感情的
『柒』 父母房產過戶子女新規2020年
《民法典》出台前,不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要經歷的必要程序是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後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或者是直接到不動產中心辦理繼承過戶。
《民法典》生效後,在進行遺產繼承時需要安排遺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不僅要製作財產清單,還要處理被繼承人的生前債權債務。
此時,若被繼承人的房產需要用來抵債,或者房產涉及抵押擔保,房產繼承就可能出現滯後或者失敗的情況。此外,民法典承認的遺囑形式和效力更加靈活多樣,確認了列印遺囑、錄像遺囑的合法性,取消了公證遺囑的特殊地位,按照時間最新的遺囑為准。
(7)父母佔用子女房產擴展閱讀
按照繼承方式過戶,繼承人名下沒有房產的,再轉賣繼承房產,只要房產滿5年,不需交個稅,繼承過戶是最劃算的方式。繼承人名下有房產,再轉賣就需要繳納房產全值1%或差額20%的個稅。如果房價變動不大,繼承仍是比較劃算的方式。
如果只能按差價20%交稅,且房價漲幅較大,買賣過戶則更為劃算。子女獲得房產的主要用途是長期居住,建議通過贈予或繼承的方式。如考慮將房產出售,房產買賣的方式則能夠在未來再次出售時省下一筆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