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生前給兒女買的房子算在遺產范圍內嗎
父母生前如果說購買的房產直接登記在二兒子和四兒子的名下,那毫無爭議的歸他們2人所有,即使沒有登記在二兒子和四兒子名下,如生前有表達過將房產給二兒子和四兒子的也算是遺囑,歸次二人所有,至於你後面說的父母生前沒有處分的自己居住的房產,是4個子女都有繼承權的,不存在只給大兒子和三兒子一說,4子均有同等的繼承權!
2. 父母把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己子女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把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己子女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子女巳經結婚父母把房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已子女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是的,如果是婚後,肯定都是共同財產,當然,另外通過公證的除外。
4. 父母給的房子能繼承子女的遺產嗎
父、母生前(公證)留下遺囑,指定給一個子女的房屋,需要其它子女簽字放棄遺產繼承權後才能起到法律效果認可。子女能繼承父母的房子。
5. 父母房產賣給子女,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的房子如無財產協議約定屬於某一方,即使父母賣給兒子的房產,屬於夫版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6.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只過戶給自己女兒個人名下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方分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