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根據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最重要的義務是什麼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
撫養教育
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㈡ 家庭是我們的第一所什麼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什麼父母什麼子女子女什麼父母
學校 老師 關愛 孝敬
㈢ 孩子繼承父母什麼基因是由什麼決定的呢
精子和卵細胞是通過減數分裂形成的,父母的顯性或隱性基因是隨機分配到精子和卵細胞中去的。
㈣ 什麼是父母對子女真正的愛
父母對孩子的感情肯定都是愛的,但是在新聞上也會有很多那種虎媽狼爸的新聞,讓人懷疑是不是連父母的愛都是不純潔的了。但是對於我自己而言,我一直覺得我父母很愛我,是真的愛我,把我當成他們的命的感覺。
其實我每天和父母相處,我都覺得父母是很愛我的。以下這一些事例,讓我更加覺得我父母是真正愛我的。
之前,他們非常不願意讓我自己一個人去陌生的城市去開始陌生的,沒有他們的生活。但是我一再堅持我要鍛煉自己,不讓他們跟著一起去。去火車站的路上,我爸爸一直幫我提著很重的行李,路上一直在囑咐我一些生活的小事,就連多吃水果,不要跟同學吵架這樣的小事都要囑咐我,完全忘記了我已經是個成年人了,還是把我當成他們的小寶貝女兒的樣子。
在火車站即將要分別的時候,我爸一個五大三粗的大老們竟然哭了。我本來想很堅強我不哭的看到他哭,我也忍不住落下淚來。我爸是真的不捨得她的寶貝女兒。
就是這兩件小事,就可以充分體現父母的愛,父母永遠是可以委屈自己,只要自己的孩子過得好就行。父母也永遠替孩子著想,希望孩子永遠待在自己身邊的。
㈤ 父母是否有權利,決定子女的終身大事
其實父母對於子女的終身大事是沒有權利去決定的,因為子女有自由選擇自己伴侶的權利,但是父母可以給予他們的意見
㈥ 什麼是父母與子女的各自的義務
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主要有:(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2)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3)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4)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5)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6)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1)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3)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相互享有繼承權。
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
依據《婚姻法》和《收養法》的有關規定,主要有:(1)養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婚姻法》對婚生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但對於養子女的姓氏,《收養法》規定可以隨養父或養母的姓,經過協商同意可以保留原姓;(2)養子女和養父母的其他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子女和其他親屬之間權利義務的有關規定;(3)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暫停,在收養關系解除後生父母與生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恢復。
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1)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2)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婚生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3)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相互享有繼承權。
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權利義務包括祖孫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與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㈦ 父母跟子女的本質關系是什麼
父母與子女關系中的本質是什麼?
親子關系,首先是生物學意義上的。
只要生命形式存在,親子關系就是物種內個體間最重要的關系。這種關系遠比交配對象之間的關系更重要。親代將自己中生命最重要的內容以基因方式傳給子代,如此,親代個體雖然一定會消滅於世間,但它生命的意義卻完成了。
從前的說法是,親子間傳遞遺傳基因,以致物種得以保留甚至發展。如今,引領時尚的分子生物學家們認為,物種群體本身的利益也許並不重要,重要的僅僅是基因本身,基因是自私的、貪婪的、甚至無恥的。親子遺傳關系體現的也許只是基因的意志。
基於人、人性的尊嚴,我最好還是馬上跳出生物學意義這一層,進入人類學意義上來。但這樣還不能擺脫基因的控制。甚囂塵上的基因早就鑽進了人類學的大本營。
親子之間在人類中永遠不是一對一的關系,最簡單的形式是二對一:「只生一個好」。但這要看如果界定親代與子代。如果放寬到三代,那麼親代就存在六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子代的數目就復雜了,存在許多或然性(兒孫的數目怎麼能確定呢)。在三代親子關系中,中間的那一代人,即可被劃入親代,也可被劃入子代。而在生命的長鏈上,每一代人,都會成為這種「中間的一代」。
與父親相比,母親在親子關系中更要一些。除了與父親一樣提供細胞核內的DNA以外,母親還提供了細胞質中線粒體DNA(mtDNA)。另外,在自然狀態下,母親還提供子宮,為子代胚胎期的發育提供溫床。
科學總是冷冰冰的,可以成為盛夏中的飲料,可以給人透心涼的感覺。
有一些科學家們熱衷於用各種腺體的分泌來解釋人類的感情,另一些殘酷的科學家則將母愛的光環打得粉碎。即使科學家有良心,那麼科學存在良心嗎?
父母決定生下一個孩子,是基於他們對孩子的熱愛嗎(我首先假設這里不存在避孕失敗的原因)?孩子們歡迎他(她)的父母再生一個弟弟妹妹嗎?非常遺憾,科學告訴我們,這里不存在溫情,幾乎都是自私的選擇:父母對自己孩子的愛,是文化加上來的,而更基本的動因則是為了延續生命,甚至是為了能讓自己享受擁有後代的幸福。從動物本能來看,家中的孩子們之間也構成競爭關系,至少需要爭奪有限的愛。
人類學實際上並沒有真正把人當成人。人,只有在社會學、文化學的意義上才成為「人」。
科學只是工具,從來不曾給過我們關懷,只有人類自己建立的文化本身才可能為我們提供關懷,這就是所謂人文關懷。溫暖的關懷。人類之間的愛永遠都像冬天的陽光,稀缺而又必要。
冷冰冰的科學,還可以解釋人類為什麼能夠生活在如此復雜的社會中:正是人類自己創建的文明本身提供了對自己精神的安慰在支持著人類。
社會學首先對社會生活中的人們加上不同的「角色」,社會角色。父母、子女、老師、學生等等,都是社會學意義上的角色。每一種角色都有自己的責任與義務,按照各自角色所規定的行為准則去生活。不同的角色之間互有交叉,一個人可以同時既是兒子又是父親,既是老師又是學生。
不同的社會形態中,角色的意義也不盡相同。這種區別源於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國人講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到了另外的文化圈中,就成了異類,難於理解;而不講禮義的番夷之邦,對中央帝國的人們而言就更是不恥。
因此親子關系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分屬不同的形態。但是無論在什麼樣的背景下,親子關系總存在相同的「本質」。否則還談什麼「本質」呢?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是天然的,因此親子關系的本質首先反映為親代對子代的撫育。失去這種撫育,嬰兒絕無可能成活。但撫育者未必是孩子的親生父母,但無論是什麼人,只要他撫育了這個孩子,也不論他(她)是不是習慣意義上的「養父母」,他(她)與孩子之間都具備了一定程度的親子關系。這正是社會學界定社會角色的功效所在。
這種親子關系,未必建立在血緣基礎上。質言之,「撫育」本身在社會學意義上超出了血緣對於親子關系的重要性。
生我者,父母;養我者,也是父母。養育也許比生育更重要,至少在社會學意義上如此。
子女對父母的養育,理應回報。我的意思是說,即使沒有血緣關系,僅僅是養育,談不到「血濃於水」時,也應該回報。這種回報不因種族、文化的不同而改變,這是人性。
這種人性往往體現在親情上。親子之情。
一旦這種親情喪失了,會出現什麼樣可怕的情況呢?我可說,這時候真正的親子關系已經不存在了——雖然他們還存在血緣上的親子關系、法律上的親子關系。
我終於把這個問題談到了讓人感到溫暖的「愛」這個親切的字上了。我希望用這個字,來代替冰冷的科學、嚴肅的社會學,哪怕如此替代是以感性代替了理性,用局部代替了全體。
㈧ 兒女和父母是什麼關系
兒女和父母是血緣關系,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成人的責任和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和送終的義務,父母也是子女的恩人,因為他們給了我們生命
㈨ 孩子的未來是由父母決定的嗎
家長一味的重視孩子的知識,而且是僅僅就考試的知識,對於孩子的其它方面完全不管,讓人無語。作為一個高中的老師,我看到太多的孩子就是因為缺乏好的習慣而致使學習一塌糊塗,由此對個人的生活也糊里糊塗。我就在想,家長陪孩子這么多年,怎麼這些基本的習慣都不能讓孩子養成呢?仔細一想,還是家長缺乏這樣的意識,然而當孩子接近18歲成年,很多東西就開始在孩子身上定型了。
對於教育,雖說什麼時候都不晚,但是越提早的影響對孩子的作用就越強烈越有效。錯過了就是一生的遺憾,就算後面再努力彌補也不能完全讓孩子達到他應該有的最好水平了。
不要相信別人可以培養好自己的孩子,任何教育者如果不是孩子的父母,那麼對於孩子而言永遠不存在血緣的力量。再好的專家,再好的老師,面對您的孩子也是於千萬人中的一員而對待,絕對不可能把您的孩子當成是全部。能夠把您的孩子看成是這個世界上獨一無二包含無限潛能有待開發的只有你們做父母的。
作為教育者,無論怎麼努力,孩子如果沒有按照預先的培養目標發展,造成的結果也只是提醒他對教育理念和方法進行修正,而對於家長,如果孩子「混」得個一生不好習氣,父母將會用一生來贖罪和備受懲罰。
所以,父母這一角色就要求無論是誰都要在孩子面前富有理性的、智慧的、預想的去影響孩子培養孩子,而不是隨性的一般的過一種散漫的生活
㈩ 長期幫孩子做決定的父母叫什麼
長期幫孩子做決定的父母,叫做傭人。這種孩子就叫媽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