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能否單獨遷入到父母一方戶口
一、不需孩子母親隨遷,孩子可以任意遷入父母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
二、父母子女投靠入戶的手續
1、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
2、接收單位證明;
3、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4、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
5、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三、市內遷移程序
(1)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2)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1)父母其中一人投賁子女落戶擴展閱讀:
近年來,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一起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推動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並且參加升學考試。
一是推動普惠性的學前教育。教育部會同財政部實施了「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在這個計劃中,專門設立了「城市學前教育的綜合獎補」項目,目的在於要支持地方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普惠性幼兒園為主,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園問題。通過這一行動,3年來已經有超過300萬人次的幼兒受益。
二是推動以公辦學校為主接收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採取「兩為主」的政策,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近年來,公辦學校接收隨遷子女教育保持年均百萬以上的增長,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隨遷子女有1200萬人左右,超過80%在公辦校就讀。
三是推進中職免學費政策。2012年國家中職免學費政策受益學生佔全部中職學生的90%左右,到今年有19個省份已經把免學費政策擴大到全部在校的中職學生。「也就是說,在多數省份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是不收費的」。
四是推動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目前,有27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的政策,有30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政策。2014年,有28個省份開始解決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問題,5.6萬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辦理了高考報名手續。
『貳』 父母的其中一方可以遷入子女的戶口嗎
當然可以,其實不只是這樣,只要是親屬關系都可以落戶。但事實上城市降版級是比較簡單的,但要想權升級的話會很難。
比如說你本來是北京戶口,你想去唐山落戶,只須一張申請表就可以。但如果你本來是邢台的戶口想遷到上海,哪怕你親生父母全是上海的戶口,無論你本人成年還是未成年,都得耗盡心力去完成,還不一定可以。
『叄』 父母中其中一人退休後投靠子女落戶杭州可以買房嗎
父母可以選擇投靠子女之後落戶,而這種落後的情況下也可以買房,即使不落戶,外地買房也是有這種條件人的限制的,但符合的條件之後都可以進行房屋的買賣。
『肆』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的問題
老人投靠子女(非農戶)
具備條件:
1.無業老人:申請人男超過60周歲,女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離退休老人: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
『伍』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5)父母其中一人投賁子女落戶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