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孩子在上大學之後,家長還有義務支付他的生活費用嗎
家長沒有義務繼續給已經成年的孩子生活費,但是家長們不得不給。一方面孩子畢竟還在讀書,沒時間做太多的兼職和實習自己賺生活費,另一方面作為家長看到孩子為了生活費到處打工掙錢,心裏面總是不那麼舒服。因此,即使家長們在法律上不必再支付孩子的任何費用,但是事實上絕大多數上大學的學生主要的經濟來源還是父母。
總之,義務歸義務,感情歸感情。父母對孩子的愛在物質上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給錢,因為父母在學業上很難給孩子提供直接的幫助,所以對孩子的愛護就變成了經濟的支持。即使他們本沒有這個義務,出於對孩子的愛,也是會給錢的。
② 子女上大學的費用父母還要支付嗎
這要看家庭抄環境跟大學對你的意義來襲說如果家庭環境很好,而又想讀大學的話,那父母給於幫助是最好的如果家庭環境不好,又想讀大學,那會給父母造成壓力,這時候要看你讀完書能不能給家庭帶一個新的希望和轉變。如果是希望只有80%或者以下的機會是給家一個更好的環境,或是只為自己的利益,我建議早出社會為家庭減輕負擔。從法律上來說,16歲以後,父母是無任何的義務去為子女承擔學費和生活一切的開銷!個人看法,父母與子女關系並不是建立於金錢上的。父母是會無條件為子女付出。但並不是應該但並不是應該
③ 父母是否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
這怎麼說呢。。。自己人嘛,協商一下就可以了。
法律規定父母只有在子女18歲以前需要付相應學費,既然
子女已經上大學了那麼18肯定到了,可以不符的。
但是大多數父母還是付的,畢竟子女嘛,在學校應該
好好學習。
但是,作為一個大學生,不久之後就要踏入社會,父母應
該提醒子女做好提早踏入社會的准備,比如實習(有些
實習公司會給工資,有些不給的)。要讓子女好好體驗一
下世態炎涼,體驗一下賺錢的辛苦。
就是這樣。如果子女實習有錢的話,那麼學費當然可以不
用出啦。
④ 子女上大學期間的費用父母是否有義務支付
從法理學上而言,18周歲以上子女繼續接受教育,其相應教育費用由父母支付的情況,父母履行的只是道德義務而非法律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上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義務從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的養育和照料,如負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及其他必要的費用,並在生活上給予精心的照料和力所能及的幫助等,這是父母對子女所負義務的主要內容,也是子女健康成長的客觀需要和物質保障,不因父母離異而改變。
根據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釋,父母對子女支付撫養費問題應分三個層次考慮:一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無條件的,從子女出生時起至成年時止,任何時候都不能免除,除非法律另有規定。二是父母對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應當無條件支付撫養費。三是對接受大學以上學歷教育或走上社會的成年子女無支付撫養費的法定義務,但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視為例外,此時父母仍應承擔法定義務。當然,對接受大學以上學歷教育的子女,由於中國的特殊國情,絕大部分情況下是不能獨立生活的,實際生活中絕大部分家長也是自願支付的,但從法理學上而言,父母履行的只是道德義務而非法律義務,這種義務的履行不具法律強制性,子女可能直接向父或母本人主張,父母可根據意願確定是否給付。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截止到孩子18周歲。一般情況下,超出18周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孩子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父母已無法定支付的義務。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明確指出,孩子超過18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是指:
第一,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第二,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對於非因以上的情況,父母對於十八歲以上的孩子,沒有履行撫養的義務。
因此,高中之前孩子的教育費用要求對方支付是有法律依據的,孩子上大學的費用若要求對方支付恐怕會遇到障礙。因為,對於18周歲以上,已經完成高中學業,且身體健康,具有勞動能力,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與條件的,無權再向父或母請求給付撫養費。
18周歲以上子女繼續接受教育,應視為成年子女對其未來道路自主選擇的行為,是一種就業投資,這項投資的直接受益者是子女本人,從法律的角度來講,父母雙方不具有繼續給付其撫養費的法定義務,其應獨立承擔起給付相應教育費的義務,可通過申請貸款、勤工儉學、獎學金等方法自行解決就業投資所需費用。但是,從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屬關系及社會倫理角度來講,父母有條件願意資助子女繼續接受教育,給與子女一定經濟幫助的,符合情理,可以提倡。
⑤ 父母有責任支付兒女在大學期間的費用嗎
子女上大學期間的費用父母一般是有義務支付的,子女未成年,父母當然要支付;若是子女已成年,但是不能獨立生活,父母有能力支付的,父母就還要支付子女上大學後的費用。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一條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⑥ 父母是否有義務支付子女的大學學費,如果沒有,那麼有多少子女是自己支付自己的大學學費的
不要負法律責任。
送子女上大學並不是父母的法定義務,有經濟能力的父母為其子回女 支付上大學的費用屬道答德上的義務。父母對成年子女的大學學費沒有法定給付義務。我國法律對成年的認定,為18周歲,達到18周歲,就認定為成年人。
孩子上大學,一般都在18周歲以上了,是成年人了。大學生雖已成年但尚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收入,為了孩子以後的發展,父母應該在道義上給孩子支付大學學費,幫助孩子完成學業。
但是這只能是道義上的義務,並不是法律上的義務。如果父母家庭生活非常困難,實在無力支付大學學費,也不能從法律角度對父母進行懲戒或約束。
⑦ 父母不為孩子支付大學學費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不要來負法律責任。
送子女上大學並源不是父母的法定義務,有經濟能力的父母為其子女 支付上大學的費用屬道德上的義務。父母對成年子女的大學學費沒有法定給付義務。我國法律對成年的認定,為18周歲,達到18周歲,就認定為成年人。
孩子上大學,一般都在18周歲以上了,是成年人了。大學生雖已成年但尚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收入,為了孩子以後的發展,父母應該在道義上給孩子支付大學學費,幫助孩子完成學業。
但是這只能是道義上的義務,並不是法律上的義務。如果父母家庭生活非常困難,實在無力支付大學學費,也不能從法律角度對父母進行懲戒或約束。
⑧ 父母應不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
法律沒有規定父母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換句話說,父母不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不違內法。
《最高人民容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